简介:<正>一、强制性措施是否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一项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这里侦查中所指的“强制性措施”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是否同一概念,有无联系和区别?法学界的认识颇不一致。大体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性措施与强制措施在含义上和外延上没有什么差别。因为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赋予特定含义和内容的概念,除此之外不能再有别的强制措
简介:明初重典治吏的主要措施肖光辉,黄晓明明太祖即位不久,即用“重典治吏”,这是明代别于封建社会其它各朝代而独具的一个显著特征。对明太祖重典治吏的得失,史家评述甚多,但对朱元璋重典治吏的措施却缺乏系统的总结。今梳理有关典籍,将其重典治吏的主要措施归纳为以下...
简介:贸易与投资有着密切的关系.影响市场准入或出口竞争的贸易措施,对投资的数量、部门构成、地理分布会产生重要影响,甚至对投资流向造成扭曲.因此,从投资的角度看,对"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特别是对发达国家采取的保护主义的措施,应予调整或限制.我国也必须制定和完善有关立法,使有关的贸易措施既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也有利于利用外资.
简介:<正>德国刑法上的“保安处分”制度,更为确切完整的提法应该是“矫正保安措施“(MaBregelnderBesserungundSicherung),因为这种措施旨在预防行为人继续实施危险行为和妨碍公众安全。矫正保安措施不汉存在于联邦德国,在奥地利和瑞士等国的刑法上也有。
简介:<正>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把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如何审查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审判的新课题。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特征及类型法学界传统观点一直把行政强制措施视同行政强制执行,认为它是强制当事人履行其行政法上义务的一种手段。笔者认
简介:解雇行为具有形成效力,雇主的解雇决定送达劳动者即发生消灭劳动关系的后果。劳动关系的属性使得不当解雇的事后救济往往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的损失。建立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有条件限制解雇行为的形成效力是现代国家的普遍作法。我国现行法律不仅未在实体法中规定解雇争议期间劳动者的工作权,也未在程序法中设置相应的保全措施,使得劳动者在司法救济期间的相关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借鉴他国的立法经验,赋予部分劳动者在解雇争议处理期间享有继续工作的权利,以及建立行为保全措施,构建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
简介:对民主的肯认及对多数民主的警惕已然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政治共识。一定程度上说,孙斯坦的审议民主是对这种共识所做的进一步的探寻与尝试。孙斯坦主张对民主应进行宪法解释,他的有关审议民主的宪法构造以及宪法实践的观点,对于改进我国现有的民主制度以及完善我国宪法的民主设计颇有启示意义。
简介:我国公安机关一身兼二职,既享有所谓刑事侦查权又执掌着公安行政职权,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有权依法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侯审、扣押物品、冻结、搜查、收容审查等强制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也有权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财物实施查封、...
简介:<正>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非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即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久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程序。督促程序的立法本意是无须经过诉讼程序,节省人力、
简介:执行程序可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滕尚文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阶段。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决书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将在执行程序中,通过依法采取各种强...
简介: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一个重要保障就是临时措施,但仲裁庭发布的临时措施的执行力在实践中存在
简介:<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和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国家经济建设取得了迅速的发展。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伴随经济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在经济领域里,犯罪分子打着“开放、搞活”的旗号,千方百计地钻改革的空子,大肆进行走私、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盗窃、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其中,诈骗犯罪相当严重。经济诈骗案件屡有发生。一些诈骗分子有恃无恐,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经济诈骗是在商品经济广泛发展的新形势下,应时而“兴”的一种
简介:刑事强制性措施是指囊括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编总则中的“强制措施”和第二编“侦查”一章中的扣押、搜查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总称。文章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刑事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定性模糊,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刑事强制性措施体系,应从完善立法和规范执法两个层面入手,把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证国家公权力对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的限制与剥夺受到最严格的制约和监督,实现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双重效果。
简介:<正>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安全、检察和法院四机关为了保证侦查与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对人犯、重大嫌疑分子或被告人的人身、物品及住所加以必要控制的诸
简介:技术侦查措施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早已得到适用,但“可做不可说”,极具神秘化。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其增设为一种法定侦查行为,并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制,这有利于防止其滥用而侵犯侦查相对人的基本人权。但许多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简介:<正>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是加强同经济犯罪作斗争的重要的法律武器,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从政治上经济上开展反对资本主义腐蚀的斗争,保卫社会主义制度有十分重要和非常深远的意义.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任务之一
简介:论国际人权法的国际执行措施班文战国际人权法的国际执行措施泛指有关国际组织或机构借以监督、促进和保证国际人权文件的执行和实施的各种措施和程序。长期以来,世界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个人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就此类国际措施和程序的必要性和合法性等问题展开了...
简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规制目标是清楚的,而对于何种规制方案能够实现上述目标则众说纷纭。自动续期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实现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一概无偿自动续期以及"一次获得,永久使用"等方案看似合理,实则有违市场逻辑,对既有的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并不公平,且会诱发地方政府的策略行为或投机行为。而采用市场方式进行个别化谈判和灵活期限续期以及试错的做法同样会产生极高的交易成本,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和系统性风险。这些都可能破坏自动续期规制目标的实现。自动续期制度设计必须以公平等法律价值为基点并在效果上接受其检验。
简介:诉的利益是法院本案实体判决的要件之一。本文对这一概念应有的内涵、功用以及如何对诉的利益进行审查判断进行了细致的探讨,归纳和提出了审查判断的若干规范性命题,进一步深化了对诉的利益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应当将诉的利益这一要件从现行的起诉要件中移除,将其纳入新构建的诉讼要件之中,并在起诉受理之后的诉讼阶段中进行审查和判断。本文还指出,正确判断和处理诉的利益,需要裁判者根据具体情形自由裁量,因此需要有相应的司法体制予以支持,以获得正当性。同时还需要更加开放的司法公开机制推动诉的利益的类型化研究,细化审查判断的规范性命题。
简介:<正>系统内有此一说,司法行政职能较软,需要对外宣传、协调的事很多也很难。因此,“一把手”的强弱至关重要,它往往影响着司法行政地位的高低,并关系到司法行政的发展。这种说法,似乎“言重”了。但细细想想,又很有道理:哪个单位的强弱不与“一把手”的强弱有关?应《法学天地》之约,笔者近日走访了吴县市司法局,并采访了苏州6县4区
刑事强制措施范畴探究
明初重典治吏的主要措施
论“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
德国刑法上的矫正保安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司法审查刍议
论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
论审议民主的宪法设计
试论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及其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对“恶意异议”应有惩罚性措施
执行程序可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论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措施的域外执行
经济诈骗犯罪及其综合预防措施
论我国刑事强制性措施的完善
刍议刑事强制措施的立法及完善
比较法视野中的技术侦查措施
一项适时有力的法律措施
论国际人权法的国际执行措施
自动续期制度设计中的公平考量
诉的利益:内涵、功用与制度设计
李军:设计吴县司法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