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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市场的空前活跃,拍卖业务又重新出现在我国北京、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实践中也开始利用这一形式拍卖破产的企业、被扣押的外国船舶。本文拟就强制拍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及建立我国民事强制拍卖制度的必要性作一些探讨。

  • 标签: 强制拍卖 拍卖人 拍卖制度 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法 债务人
  • 简介:在任意拍卖中,出卖人身份的确定须以拍卖中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得到澄清为前提。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成立的是委托合同,而非行纪合同。拍卖人在以委托人的名义出卖时,发生直接代理效果;在名义不明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出卖时,根据代理法上的“知悉”标准,发生直接代理或者间接代理效果。通过拍卖建立的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因此有不同答案。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通常还存在居间合同。拍卖人同时充当拍卖委托人的代理人和竞买人的居间人时,原则上无利益冲突。因此《拍卖法》第40条第1款是在拍卖人未以委托人名义活动时,买受人主张买卖合同违约救济的请求权基础;第61条第1款前段则为买受人主张居间合同违约救济的请求权基础。

  • 标签: 任意拍卖 居间合同 代理效果二元论违约责任
  •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步伐加快和现实经济生活的要求,抵押权作为担保债务履行的重要方式而被广泛采用。经济的腾飞使财产流转关系日趋复杂,抵押权在实现方式上的缺陷日渐暴露出来。为了补其不足,笔者认为:在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上,除《民法通则》规定的以抵押物折价或变卖抵押物外,抵押物的拍卖也应成为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问题,有必要先对抵押权通行的实现方式作一番分析。

  • 标签: 抵押物拍卖 抵押权人 抵押权实现 抵押物折价 人民法院 债务人
  • 简介:司法拍卖一直是房屋等不动产变现的重要方式,但近年来却不断被各级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令限制交易,二者之间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实践中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分析冲突之性质,乃法院在代表国家行使公法上的处分权时,同各级政府履行行政职责而产生的冲突,实际上是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对抗。论其原因,是由于法律规范体系不严、行政主体执法依据不明、司法权威仍然不足等造成的。司法拍卖作为公法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应受到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之外的特别限制,故各地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令不应,也不能对其产生拘束力。我国应当在完善相关立法、限制政府职权和规范相应程序等基础之上,维护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力。

  • 标签: 司法拍卖 房屋限购令 规范性文件 虚假诉讼
  • 简介:在执行拍卖程序中,法院对债权人查报的债务人的财产范围仅采形式审查,难免时有失实或存有差错,以致第三人所有的不动产屡被作为执行标的物而遭拍卖,但现行法亦未赋予其充分而有效的程序保障与实体救济。因此,应合理界定执行拍卖的性质及效力范围,区分并区别对待拍定人的主观善恶之心理状态,完善不动产第三人救济制度,即通过拍卖程序终结之前的程序保障与拍卖程序终结之后的实体救济对其予以保护。

  • 标签: 不动产 执行拍卖 第三人 善意取得 异议之诉
  • 简介:在最近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就船舶扣押与拍卖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稿》中,针对海事司法中船舶扣押与拍卖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众多大胆的想法,将光船承租人租赁的船舶纳入拍卖的标的,无疑是一项重大的突破,光船承租运输在现今海运当中比比皆是,“船东”的外延越来越大,光船承租人独立于船舶出租人成为托运人而与承运人签订海运合同,对推动海运发展和繁荣意义重大。但是,光船承租人往往由于自身经济实力所限,在面临航运纠纷和船员劳务纠纷时,往往面临“资不抵债”的局面,将光船承租人承租的船舶纳入承租人的偿债财产范围内,对维护承运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海事司法的效果,推动海运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 标签: 光船租赁 船舶拍卖 强制执行
  • 简介:书信物权与著作权分属于不同主体并互相限制。对于物权对著作权的不合理限制问题,宜增设著作权人的“接触权”。同时,“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的发生又引发了书信手稿可以构成书法类美术作品的讨论。由于著作权人对书信作为文字作品享有发表权,所以书信原件所有权人虽然享有美术作品的合法展览权,但是该展览行为仍然构成对著作权人发表权的侵害。

  • 标签: 文字作品 美术作品 发表权 展览权
  • 简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编写会议在京举行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由中组部有关部门和党建出版社统一策划,由中组部、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法学会有关负责人主持,邀清哲学社会科学著名专家学者,编写关于“四个全面”的精准、权威著作,既作为面向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读本,也将经过一定改编和翻译后作为中央外宣读物。

  • 标签: 学术信息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社会科学 党员领导干部 中央领导 中国法学会
  • 简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选聘结果公布。2015年6月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报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选聘结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的专家组织,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指导、审核、监督、研究和咨询等工作.

  • 标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学术信息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学科 选聘
  • 简介: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2014年度工作会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联席会议在太原召开。2014年7月19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2()14年度工作会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联席会议在太原召开,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及特邀专家学者等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 标签: 学术信息 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年度工作会议 科学委员会
  • 简介:<正>据有关方面初步统计,在我省最近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上,有74名律师以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身份与会。其中,省人大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16人,县(区)人大代表5人,省政协委员3人,市政协委员14人,县(区)政协委员34人。这是一个可喜的信息。我省律师制度自1980年正式恢复重建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至

  • 标签: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律师制度 政治协商会议 恢复重建 人民代表大会
  • 简介:尽管探讨信息产品责任将增加信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但知识、信息的财产化和财产的

  • 标签: 产品责任 信息产品 责任初探
  • 简介:数字时代对现代民族国家的学说提出了新的挑战,信息职能成为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数字(信息)主权的概念成为国家主权的新内容。作为实现国家信息职能的主要手段,信息立法(包括信息法典编纂)应当遵循信息自由原则、尊重人权原则、合法性原则、私生活不可侵犯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信息保障原则、取得电子服务的权利原则、保障国家安全原则、技术中立性原则等基本原则。

  • 标签: 国家信息职能 数字(信息)主权 信息立法基本原则
  • 简介:近半个世纪前,西方的经济学界开始关注信息问题,马尔萨克、西蒙、施蒂格勒、阿罗、维克利、德姆塞茨、阿克洛夫、斯彭斯、莫里斯等众多经济学家从不同层面对信息问题展开研究,信息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被创立,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并产生了巨大影响,不仅对现代经济学有重大贡献,还影响到人们对制度及其功能的认识。我国学者对信息的经济学研究时间虽然不长,但也已出现了一些优秀著作。总体而言,对信息问题的研究目前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且绝大多数的研究由经济学学者作出,其成果限于信息经济学领域,法学学者基于制度视角对信息不对称等信息问题展开研究,则非常少见,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 标签: 信息问题 失灵 信息经济学 评介 经济学界 研究成果
  • 简介:政府对信息的保密在最近20年成为了公众经常关注的一个议题。1969年对柬埔寨的轰炸是对公众保密的,1985年对格林纳达的军事行动也是如此。水门事件的丑闻暴露了一系列政治领域未为人知的滥用职权行为,其中既有国内事务方面的也有国际事务方面的。信息自由法的制定是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的控制,但是该法的制定难以保证一切重要的政府活动和决策的公开。据称是由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常常被拒绝。

  • 标签: 信息自由法 政府活动 控制 滥用职权行为 军事行动 格林纳达
  • 简介:信息的财产化为信息成为财产权利客体提供了现实基础。从价值形态到财产形态,信息的产品化、资产化、权益化是财产化进程的关键步骤。信息产品进入市场,使信息成为一种财富载体和财产形态。信息资产化,进一步强化了其作为“取得财产的资格和手段”的当代财产的特征。信息权益化,就是信息利益权利化的过程,是主张信息权利的过程,是信息权利和利益获得现实确认和法律确认的过程。在信息产品交易的价值运动中,信息财产的独立存在地位进一步增强,生产、交易、使用中的利益也不断地寻求法律权利作为载体,以完成信息财产化进程。信息产品交易过程中伴生的利益纷争,也成为信息财产权利法律化的动力。

  • 标签: 信息 信息财产权 财产化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