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7 个结果
  • 简介:<正>对于"法是国家意志体现"这一命题,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从两方面抨击甚猛。一是批判该命题所带有的"阶级利益一元论"倾向,认为该倾向否定法律反映包括社会共同利益在内的多元利益的事实和法只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观点;一是批判该命题所导致的"唯意志论"倾向。对原有的法的国家意志性命题进行批判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这种批判要怎样进行。是完全否定和抛弃这个命题,代之以一种其它命题,如某些同志所主张的权利论或正义论命题?还是把这个命题作为一个基本事实命题保留下来,并重新加以解释,揭示出该命题所对应或描述的法的事实状况——法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法制的完备与欠缺,进而将对法的现实性考察与现实性批判结合起来?作者认为这对当前的法理学研究颇为重要。

  • 标签: 国家意志 客观要求 事实命题 多元利益 法律 社会生活
  • 简介:<正>联邦德国律师协会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最大的法律工作者团体。它下设一百九十个地方分会,拥有会员二万三千多人,约占全国合法律师(三万七千名)的三分之二。该国律师不能直接加入联邦德国律师协会,而只能参加地方律师协会。地方律师协会可申请加入联邦德国律师协会。联邦德国律师协会作为律师协会的联合会创建于一九四七年,它的前身是一八七一年

  • 标签: 律师协会 联邦德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法律工作者 全国代表大会 地方
  • 简介:<正>一、历史的考察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州,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院。德国于1908年在科隆建立了第一个少年法院,接着在法兰克福也建立了少年法院。1912年按照美国的模式,德国在摩泽尔河畔的威奇托利(音译)建立了第一个少年监狱。然而,本来在汉堡对于少年犯罪的处理方法,是准备采取少年福利委员会的形式。成立少年福利委员会的议案规定,少年福利委员会的组成,除法学家外,还有各种社会科学领域

  • 标签: 少年法院 少年案件 少年犯罪 犯罪少年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刑事审判程序
  • 简介:<正>一、德国社会立法的发展德国在社会法领域中进行立法工作始于十九世纪。1867年北德意志联邦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的建立,给这种立法工作带来了一次重大的新的开端。在这之前,德国在社会救济、官吏供给以及社会保险方面早就存在各种零星的法律。北德意志联邦首先统一了社会救济立法。而从1881年起德意志帝国设立了社会保险制度(1883年的疾病保险;1884年的公伤事故保险;1889年的工人残废和老年保险)。1911年,各项特别法被汇集为帝国保险条例,并就职

  • 标签: 社会法 社会服务体系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社会保险制度 保险条例 社会救济
  • 简介: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是传统民法哲学的基础。“自由意志”以“自主决定”与“自己责任”为原则,并衍生出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以及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内容浩瀚的民法体系。但是,“自由意志”论在理论上与现实上都遭遇到了困境,民法制度随时代而变迁。庞德的“社会利益”学说是解说这种变迁的有力理论。依据庞德的理论,民法从专注于个人自然权利转向兼顾社会利益,民法价值出现了从个人自由到保护信赖的变化,民法的终极目的也出现了从人格的健全与发展转向社会秩序的和谐,并实现在人们需求冲突时的调整的变化。现代民法的内在体系因之形成以“自由意志”为内容的“常规法”和以“信赖保护”为内容的“矫正法”的二元结构。

  • 标签: 民法制度 康德 自由意志 社会利益 信赖保护原则 常规法
  • 简介:1804年,在大革命爆发15年以后,民法典所表述的价值立足于所有权和家长制等制度之上。国家由此成为了市民社会的庇护人:“个人无足轻重,社会才是一切”,波塔利斯这样声称。本着一种节制的精神,法典的编纂者们将成文法与习惯法予以联姻,民法典由此成为了个人之间普通私法关系无

  • 标签: 民法典 政治意志 社会需要 普通私法 公民权利 1804年法典
  • 简介:日前,笔者拜读了郝铁川教授在《法商研究》1998年第4期上刊登的《论现代法本质的另一面》(以下简称《本质》)一文,读后有不同感想,特就该文的观点提出商榷。  《本质》一文引用了下列事实来论证法律的制定和运行都只能体现少数人的意志:1立法者与选民的意志常常发生脱节,表现为:(1)选民不知情,无法监督议员;(2)议员往往变成利益集团的代表;在我国,由于兼职代表制、间接选举制和选举权的不平等规定,使得立法者未能反映民意。2议会的立法权由专门委员会、议长把持,受议会党团的影响。3行政立法使立法权转移到行政首长手中,专家集团是真正的立法者。4法律运行中,法律就是法官意志的体

  • 标签: 本质 法学 学术争论 少数人意志
  • 简介:<正>刑法学界普遍认为。犯罪古典学派(俗称“旧派”)与犯罪实证学派(俗称“新派”)的基本分歧之一是:前者认为犯罪是基于自由意志所选择的结果,强调犯罪人的道义责任;后者则反对自由意志论,主张决定论,强调人的“社会责任”。贝卡里亚,这位公认的“犯罪古典学派的始祖”因而被人当然地视为自由意志论者和报应刑论者。美国近年来出现的

  • 标签: 自由意志论 贝卡里亚 社会责任 道义责任 刑法思想 决定论
  • 简介:一、可比与不可比音乐与法律是人类文化的两个不同领域。人类文化领域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这是确定无疑的命题。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一个国家的音乐形式发生变化,其法律也会跟着改变。”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也讨论过音乐对政治的作用.音乐与法律虽并无直接的实证渊源关系,但也存在着某些相一致的因素。在国内,曾经有学者对二者的共同点进行过研究,

  • 标签: 音乐形式 德国民法典 第九交响曲 法律 德意志 贝多芬
  • 简介:德国汉学家和法学者,研究中国法律制度的专家何意志教授的近著《中国法律文化概要》,以一个西方人的眼光,用科学的方法和客观的态度,阐释和描绘了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实际上独立存在的法律文化——中国法律文化,从而不仅为西方人,同时也为中国学者本身进一步了解和认识这一法律文化及其相应的法律制度设置提供了颇具启发性的思路和方法。...

  • 标签: 中国法律文化 法学 法律制度 西方学者 西方人 独立
  • 简介:<正>出口商品质量违约责任是指外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该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出口贸易所涉及的当事人主要有生产加工企业,外贸经营单位,仓储运输单位和商检部门,由于国际贸易纷繁复杂,对出口商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责任在实践中是不易区分的,根据国际国内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法律原则和国际惯例以及外贸实践,本文着重对生产加工企业、外贸经营单位、运输单位和商检部门应否承担出口商品质量违约责任进行探讨。

  • 标签: 违约责任 加工企业 经营单位 商品质量 外贸代理 出口商品
  • 简介:质量欺诈行为泛滥对我国农产品市场已然形成了整体性损害。信用方式在农产品质量欺诈规制中具有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所附随质量信息的信任、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长远预期、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威慑力强、尊重市场规律并且成本较低的功能优势,因此在我国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用制度对农产品质量欺诈行为进行规制。

  • 标签: 农产品 质量欺诈行为 信用制度 规制方式
  • 简介:诚信理念,是维护行政秩序、体现法律安定性和权威性、提升人民对政府信赖的需要,更是行政法价值得以实现的灵魂和保证。可是,无论在传统文化中还是在现实的行政运行中,都存在着严重的诚信匮乏问题。诚信理念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全面确立,是民主政治、行政关系和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诉求。诚信理念的多层面、全方位的展开,有利于塑造中国行政法的品质

  • 标签: 当代 中国 行政法 诚信理念 政府职能
  • 简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不但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且与国家粮食安全密切相关。我国现有立法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并不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依然问题严峻。生态文明视阙下食品安全监管应贯彻重在预防的理念,此理念体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中即应加强政府的环境监管责任,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明确饲料生产经营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 标签: 生态文明 农业生态 农产品质量安全 预防原则
  • 简介:<正>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人认为凡是产品质量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消费者、用户或销售者都有权直接向产品生产者提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如南京市中的人民法院在94年4月22日开庭审理的一起引起新闻界关注的

  • 标签: 销售者 生产者 被告 民事纠纷 产品质量责任法 要求赔偿
  • 简介:踏进淳化县润镇工业园区,丰源乳业这块风格别致,异常醒目的牌子映入人们的眼帘。占地20亩,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厂区设计合理,布局适当。院内树木、草坪、花卉,四季长青,郁郁葱葱,干净整洁。这便是淳化县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丰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标签: 咸阳市 淳化县 丰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周忠林 企业家 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