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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结果
  • 简介:我国转折时期的法院,有时不得不面临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的两难选择,牺牲司法公正只能维持表面的暂时和谐与稳定,严格执法可引导社会尊崇法制,定纷止争.2004年发生在江苏徐州的一起出租纠纷案件,法院因担心激化矛盾,向违约方一再退让,甚至不执行终审判决.结果,不但群体事件没有平息,违约行为迅速蔓延,而且导致胜诉方出租公司管理失控、濒临破产,行业秩序陷于混乱.究竟如何达致社会和谐,维护法制的重要性何在,该案的经验教训很值得深思.

  • 标签: 司法公正 社会和谐 对立统一 案件分析
  • 简介:2006年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引入了公司机会规则,但其规定过于笼统,表现在认定标准和义务主体不明确;禁止篡夺公司机会的例外规定不全面;救济措施存在一定的缺陷。对此需要在立法层面进行多方面的制度安排。

  • 标签: 禁止 公司机会 立法完善
  • 简介:通过对英国公司法及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明确三个决定"牟取公司机会禁止原则"判断标准的主要因素,即法律理念、利益集团的游说及法庭的专业审判能力。但是我国并不适合采用特拉华州公司法的判断标准,英国公司法相对严格、保守的司法进路更具借鉴意义。

  • 标签: 比较公司法 英国 特拉华州 篡夺公司机会禁止原则
  • 简介:在大陆法系中,劳动关系认定理论基本上以人格从属性为其核心表征,并将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内化于其中,发展出以指挥控制权为核心内容的认定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雇主关于工作时间、地点和内容的指示拘束性是最主要的判断标准。然而,网约车具有用工方式虚拟化,工作时间、地点、内容的弹性化,劳动关系多重化等特点,上述理论和标准很难用于认定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基于此,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认定,应灵活发展人格从属性具体判断标准,即淡4-J-,-格从属性之重要程度,以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和社会保护必要性为考察重点,因应经济现实变化而使劳动法保有足够开放且安全的体系:全职司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之间的关系应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兼职司机则无须被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中。

  • 标签: 共享经济 网约车 劳动关系 从属性
  • 简介:案情简介1994年5月3日某物业公司将其管理的2540平方米房屋出租给某保龄球馆作为营业场所,双方订立的租赁合同书约定租期从1994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0日,月租金37元,平方米。承租人如逾期15天交租,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出租房自保龄球馆承租开始,屋顶就因裂缝而

  • 标签: 承租人 房屋出租 物业公司 出租房屋 质量问题 供电企业
  • 简介:司机关体系的优化运行是股东权益实现的保障。由于公司立法过于原则、模糊,我国公司机关体系尚未实现优化运行。本文对公司法有关条款进行了扩大解释。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以期完善公司机关体系,裨益于股东权益保护。作者认为,为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应明确股东大会决议的最高效力,并应采取措施方便股东及时仍效地行使表决权与监督纠正权;对董事会的完善,应侧重于强化董事、经理的责任义务;而完善监事会制度应旨在确保监督的

  • 标签: 公司机关体系 优化运行 股东权益保护 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