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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结果
  • 简介:<正>一、关于立案问题目前,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立案案由问题上,有一些误区,致使案由确定不尽科学,有些本该是借款合同的经济纠纷被当作借贷的民事案件立案审理。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13日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中规定公民之间

  • 标签: 借贷案件 借用人 出借人 案件的审理 利息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 简介:将"农户"确定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十几年后的又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农户"为主体.这些规定均以"农户"的经济属性(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属性(保障功能)为基点,从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强化"农户"权利的整体性,忽视乃至吞噬家庭成员个人权利的独立性,致使陷入诸多难解的矛盾中.只有正确界定"农户"内部法律关系,才能消解这些矛盾.

  • 标签: 农户 土地承包 成员权 按份共有
  • 简介:虽然仲裁已成为解决商事纠纷的重要法律方法,但国际金融借贷领域却习惯于采用法院诉讼方式处理争议.本文通过多个方面的对比分析,充分揭示了仲裁在解决国际金融借贷纠纷方面具有的明显优势.

  • 标签: 仲裁 借贷纠纷 商事纠纷 诉讼方式 法律方法 法院
  • 简介: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激增,妥善解决纠纷方可维护社会稳定。证明借贷关系的基础证据是当事人陈述及书证,其中书证主要包括借据及转账凭证。书证既有优越性,也有局限性。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在不同的阶段有“举证完成”与“后果承担”两层不同的意义。经验法则、测谎技术皆可运用于证明过程。法官应全面、客观地审核各种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综合评判。民间借贷案件应确立以法律真实为基础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据规则 民间借贷案件 证明
  • 简介:解决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的基本出路在于通过法律创新形成制度激励,引导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民间借贷立法应当采用自然演进与建构相结合、一般规范与分类规范相结合的多层次立法体系。在重点借鉴美国、英国、香港地区及我国古代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情况,应当尽快修改相关法律并制定专门性法律文件。民间借贷的专门立法应当只对那些以营利为目的且专门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和个人的商事借贷行为进行规范,重点是对主体准入、放贷利率、经营区域、放贷人的资金来源等加以规范。

  • 标签: 民间融资 民间借贷 金融监管 立法建议
  • 简介:<正>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其中影响最深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而承包责任制又越来越成为主要的形式。承包责任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的优越性和农民的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必将使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

  • 标签: 民事主体地位 农户家庭经营 权利能力 承包使用权 社会主义商品 承包责任制
  • 简介: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是近几年产生的新型民间金融形式,它的法律性质是准金融机构。网络平台的产生有法律制度的原因,也有我国信贷市场的供需结构长期失衡与投资渠道欠缺的原因。网络平台的产生为借、贷双方提供了一个资金融通便捷的场所,不但满足了资金需求者的需要,也同时为借出者提供了一种类似于债券的理财方式。但是由于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缺失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因此本文就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风险提出了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建构。

  • 标签: 民间借贷网络平台 风险防范 准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法律制度
  • 简介:<正>一、案情中国青年旅行社广西分社与香港中国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合作经营企业桂林花园酒店(以下简称花园酒店),1985年筹建期间,欲向荷兰商业银行香港分行贷款1300万美元。1985年11月5日花园酒店向广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提交《桂林花园酒店贷款保函

  • 标签: 信托投资公司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义务 主债务人 贷款方
  • 简介:P2P网络借贷是从英美传入我国的一种新型借贷形态,属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由于尚无准入门槛、行业标准及监管机构,国内P2P网络借贷近年接连爆发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秩序,亟待政策法规出台以整顿行业乱象。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基本性质是“居间”,同时,由于其业务具有金融属性,应将其纳入金融机构范畴。鉴于我国既有金融机构类型均不符合P2P网贷平台的特征,建议增加“金融服务机构”一类以定位P2P网络借贷平台,并规定准入、风险、监管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 标签: P2P网络借贷 法律性质 金融服务机构 居间
  • 简介: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终其一生都有可能不与刑法发生关系,但其必定会与他人发生民事关系。在“民刑不分,以刑为主”,民事立法相对较少的清代,人们相互之间必定发生着大量的民商事关系,那么,当时的社会是以什么来调整着这些民事关系呢?

  • 标签: 借贷契约 伦理道德 清代 约束力 民事关系 民商事关系
  • 简介:货币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公司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常见的行为,目前调整借贷的立法众多,渊源层次复杂且不协调,借贷合同效力规范争议较大。《公司法》第149条和第116条的规定没有解决公司间借贷关系与效力问题,公司立法应该梳理已有的法律条文,明确对公司间借贷活动的禁止、允许或其他安排,以促进公司借贷行为的规范运作。在禁止加例外许可的公司借贷立法模式下探讨公司借贷立法的结构性调整,实现公司对内部关系人借贷禁止的同时,平衡合理的公司资金融通渠道与资金调度周转。

  • 标签: 公司借贷 借贷关系 禁止 例外许可 借贷立法
  • 简介:中国农村改革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是从责任制度到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产生的一项重要成果是赋予了农民财产权利。在此基础上之上,中国农村改革下一步制度演进的逻辑走向应是从财产权走向企业制度,从形式上体现为从承包农户到家庭农场的制度演进过程,而以个人独资企业为基本企业组织形式的家庭农场则是中国农村主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适选择。

  • 标签: 承包农户 财产权利 家庭农场
  • 简介:民间合会,闽台地区俗称"标会",是东方国家特有的,以济急、互助、储蓄为目的的民间融资信用活动。日本称之为"无尽讲"、韩国称"契"、印度则叫"夺标制"。民间合会由来已久,在新中国成立后几经波折,但始终没有消声匿迹过,而随着近几年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资金供求矛盾的日益突出,民间合会又重新活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但也产生了不少民间纠纷,给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了新问题。因此,探讨有关合会的法律问题,无疑很有现实意义。

  • 标签: 民间借贷 民间习惯 会员 诺成契约 融资活动 商品经济
  • 简介:<正>本文的分析主要建立在问卷、访谈和其它书面材料基础之上.其中问卷299份(发放314份),问卷对象均为农户当家人。其中男性户主258人,女性户主41人:25岁以下的13人,26--35岁的70人,36--45岁的120人,46岁以上的96人;文盲24人,初小71人,高小63人:初中100人,高中35人,大专2人;党员49人,团员26人,群众223人;1989年个人年纯收入1000元以上的74人,500元--1000元的147人,200元--500元的76人,200元以下的2人。总的说来,问卷对象的各个条件均高于一般水平。根据这些材料,我们着重对农户户主法律意识的现状与特点进行一些分析。

  • 标签: 农户 法律意识 问卷调查 法律机构 户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简介:敦煌吐鲁番借贷契约中的“公私债负停征。此物不在停限”、“后有恩赦。不在免限”等抵赦条款,是民间社会对抗国家赦免私债的契约表现。始于北魏时期的国家对私债的赦免,针对的是“偿利过本,翻改券契”等民间高利贷行为;唐、五代及南宋、元初赦令,延续了这个传统。这一赦免初衷.也波及到无息借贷。致使抵赦条款也出现在无息借贷契约中.反映了民间防御意识的加强。契约中的抵赦条款的反复出现与国家免除民间债负赦令的频繁发布,反映了民间高利贷与国家控制的长时间博弈。明清时,国家不再以赦令形式免除私债,契约中的抵赦条款也随即消失。

  • 标签: 敦煌 吐鲁番 借贷契约 抵赦条款 民间债负 高利贷
  • 简介: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时会成为一种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在程序方面,一般首选在刑事程序一并解决,主要方式就是追赃、退赔,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在刑事程序不能一并解决,被害人可以就此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实体方面,因犯罪产生的民事赔偿中,往往涉及案外人特别是夫妻的财产问题。对此,刑事被告的民事赔偿范围,应当以刑事被告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一般属于刑事被告人个人债务,不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如果能证明犯罪所得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以将被告人的配偶一并列为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刑民交叉 夫妻财产 夫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