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行政诉讼法》日渐显露出诸多结构性缺陷和深层次矛盾,这些缺陷仅靠司法解释已经无法彻底解决,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成为紧迫课题。已正式提交我国权威法制机关的中国人民大学版专家建议稿认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框架仍然可行,但部分内容已不适应行政法治发展的要求,亟须加以修改补充。为此,中国人民大学版专家建议稿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修改建议,其主要创新亮点是:(1)调整重述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2)增加了司法最终裁决原则;(3)用"行政争议"替代"具体行政行为"作为界定受案范围和起诉权的基本标准以扩大保护范围;(4)提出了改革现有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方案;(5)系统构建了指定异地管辖制度;(6)将电子数据证据作为新的证据类型;(7)确立了诉讼停止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原则;(8)增设调解制度和简易程序;(9)系统构建了公益行政诉讼制度;(10)将司法建议制度正式化并强化其功用;(11)建立赔偿(补偿)专项准备金制度和法院支付令制度;(12)增加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简介:2001年10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法官准则》')第13条第3项规定: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这里所指的'二审案件'依词义可理解为既包含裁判前或者说正在审理中的二审案件,也包含裁判后或者说生效的二审案件。如果是裁判后生效的二审案件确有错误,不要说下级法院的法官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就是一般公民也有权依法提出建议和意见。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也是审判监督的重要
简介:<正>从1979到1989年9月这十多年来,我国已制定了83个法律,64个修改补充法律的决定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共147个。在这些法律中,有10个已经做了修改,其中有5个修改了一次,3个修改2次,另有8个法律和法律性决定是对刑法的修改补充,有7个是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补充。十年来,对宪法的修改有4次(其中3次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包括1982年宪法对它的全面修改,一次是对1982年宪法的修正案)。近年制定的法律中,也有14个是对1979年以前的法律的全面修改。此外,还有5个是“试行法”,3个是“暂行条例”,除《森林法》已由“试行”修改为正式的法律外,其他都有待修改。所有这些情况表明,近年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