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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日前,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琦等同志,分别赴上海市法学会(图①),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图②),及与到访的省妇联有关领导(图③),就法学会组织建设、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 标签: 交流 内蒙古自治区 学会组织建设 法学会 法学研究 法治宣传
  • 简介:金融操作风险虽然形式多样,但在我国,却主要表现为金融业高管腐败的日趋严重、金融业违规操作的日益严峻、金融违法犯罪的日益猖獗和操纵证券市场的屡禁不止。而监管体系结构的失衡、监管治理机制的薄弱和监管规则的相对滞后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和交互作用,则是根本的症结所在。总之,我国金融操作风险的有效防范和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不仅需要进行监管制度创新,统一金融监管权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且应当健全金融法规体系,发展金融同业公会,以构建政府掌舵——市场约束——社会参与的新型金融监管体系。

  • 标签: 金融操作风险 金融犯罪 金融监管 公私合作
  • 简介:无罪推定,历来都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点内容,也是专家、学者们争论的热点之一。尤其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施,关于无罪推定的争论也愈发激烈,各种观点亦层出不穷。本文不想介入此间争论,只想从无罪推定和刑事诉讼的关系这个角度上,来谈一谈在实践操作中应如何把握无罪推定这一基本原则。一无罪推定浅析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经法院合法、有效判决以前,应推定其无罪。它所强调的是,任何一个人必须要有确凿、充分的证据,且经法院合法、有效的判决才可确认为罪犯。所谓"确凿"、"充分",是指能证明犯罪的证据要有完全的证明能力,真正符合刑事证据的运用规则。所谓"合法"、"有效",是指审判活动不仅要合乎实体法的规定,又要

  • 标签: 无罪推定原则 被告人 刑事诉讼模式 犯罪嫌疑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制度
  • 简介:由于中国和非洲国家在经济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以及双方政府为推动中非经济合作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中非之间的贸易与投资一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中非合作论坛的创立为中非之间贸易与投资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条件。在贸易与投资的发展中,必须重视法律交流的作用。然而,中非之问的法律交流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中国目前对非洲法律特别是非洲商法的研究还非常薄弱,还不能为中非间商事往来的良性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中国学者和投资者应重视非洲法特别是非洲统一化的商法制度的研究。

  • 标签: 中非 贸易与投资 法律交流 非洲商法
  • 简介:在东亚诸国中,朝鲜与中国的法文化交流最为深远,它曾以中华法系为母法,其法制建设受到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华法系能被朝鲜所接受的重要原因在于中朝两国存在的相类似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而朝鲜从本民族的国情出发,具有创造性的立法活动与法制建设,又进一步巩固了中华法系的基石,更加突出了中华法系的特点,为中华法系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历史贡献。

  • 标签: 中华法系 儒家 朝鲜 法文化
  • 简介:中日法律文化交流是典型的双向法律文化流动,蕴含着法律文化交流中从特殊到一般的诸多理论问题。其中一个显而易见的特征和现象是,法律文化的交流不是一般植物学和医学意义上的移植,而是一种相互的吸纲,是继受与变通的给合。这启发我们:人类的法律文化不仅可以而且应该交流;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法制将依然是继受与变通的展开。

  • 标签: 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交流 中国 日本 唐代 晚清
  • 简介:<正>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它用一种强制性命令,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来规定和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它是一种强制性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则。它划定那些得到承认或保护的利益的界限,确立调整社会种种利益冲突的规则,它是一种强制性的秩序。

  • 标签: 不可操作性 适用法律 不明确性 法律规定 解释系统 法律规范
  • 简介: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兰克福大学、慕尼黑大学、科隆大学和汉堡大学等五所德国著名大学,在德国学术交流中心的参与和支持下,签订了建设和发展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的协议。同年,中德法学院招收了第一批比较法学硕士研究生,从此开始了一种全新的,中德合作培养双学位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模式。

  • 标签: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院 国际合作办学 文化交流 中德 硕士研究生
  • 简介:2014年6月30日,江西警察学院院长程小白一行到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参观考察。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杨卫平,副院长任克勤会同原评建办负责人会见了来宾,并陪同考察组参观了学院校史馆和部分教学训练设施。任克勤副院长及原评建办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下午的座谈会,任克勤副院长代表学院对江西警察学院来访表示了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学院的本科合格评估工作情况。考察组观看了学院2012年合格评估专题片,双方就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

  • 标签: 警官学院 副院长 警察 江西 交流 广东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各级人民法院面临的迫切问题是如何迅速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理论水平,以指导变化万千的行政审判实践,而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如何将前一阶段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法的普及性学习,上升为提高性研究,特别是对一些重要和疑难问题的专题性研究.罗豪才教授主编的《行政审判问题研究》一书,正是以其准确地把握和适应了行政审判理论与实践的这一发展趋向,并在内容、体例和写

  • 标签: 行政审判 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理论与实践 发展趋向 人民法院
  • 简介:首先.笔者认为,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是可行的。因为,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人代会可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然而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具体规定,却把代表依法履行的建议提出权和同级有关机关、组织必须依法办理的责任划分得可谓尤为清楚。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操作办法 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 责任划分
  • 简介:现代社会中公众参与风险规制面临现实障碍,即外行公众因为欠缺相应的专业知识而无法实质性地参与风险交流。深圳西部通道环评事件这一中国本土案例,作为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提供了一种币同干当前主流方案的新可能性。本文通过总结该事件的争试焦点、分析既定规范给定的行动空间和行动者的创造性实践,揭示了该事件得以成功解决的经验在于居民跨越了专业门槛,与政府进行了有效的风险交流。在此基础上,结合风险交流相关理论论证有效风险交流所需要的,其实并不是使外行公众理解专业知识,而在于建亚和维持对专家的系统信任,进而提出此个案成功经验从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需要从制度上保障大众参与机套和专家的可信度。

  • 标签: 风险交流 公众参与 环评事件
  • 简介: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保障机制,公证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社会诚信的表征,是一个国家预防纠纷的司法制度,是减少市场交易风险的手段,更是降低权利救济成本的依靠。公证制度的预防性措施和对民商事活动的适度干预,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化解交易风险,降低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讼累,强化社会信用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这是公证最大的价值所在,是公证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公证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发挥作用的前提。

  • 标签: 公证证明 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过滤 开发区 社会诚信
  • 简介:"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先于公共利益考量,除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外,调解与协商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一般不能因公共利益而否定或限制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制约、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职权的结合、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可以保证调解的正当性和效益。同时,诉讼调解必然以判决作为后盾,调判结合并非选择性安排,而是司法诉讼制度的必然。从实务角度出发,准确把握调判结合的原则和尺度、规避调解风险至关重要。从长远的发展而言,调判结合仍可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元功能和价值。

  • 标签: 诉讼调解 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 民事诉讼
  • 简介:法律是社会交往和社会需要的产物,因之,法律也是主体交往中日常生活的公共产品。它不仅作用于人们日常的物质生活,而且也作用于人们的精神生活。更重要的是,法律作为正式制度,还缔造着人们的制度生活。但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足的,一方面,需要关注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民间规则的作用,另一方面,当法律规定有所遗漏,或者法律规定对公民的日常生活不能调整、规范时,民间规则对救济法律的不足,就可能会派上用场。甚至即使法律对相关社会关系有所规定,在实践中也免不了法律和民间规范相互交叠地发挥作用。基于这种认识,在两岸有关民生的交流中,应当把民间规则纳入保障两岸民生、促进两岸往来的重要社会因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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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1996年10月8日至10日,中法两国刑法学专家会聚北京,举行了中法刑法合作研究项目第三阶段的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是中法刑法合作研究项目三年来的总结,标志着该研究项目的圆满结束。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和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等单位共同发起、组织的中法刑法合作研究项目,开始于1993年。经双方商定,合作研讨的主题为经济犯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整个项目分为三个阶

  • 标签: 经济犯罪 研究项目 刑法国际化 第三阶段 人身权利 课题组
  • 简介:2006年9月13日至14日,中国法学会在沈阳召开“全国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代表中央政法委作了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韩杼滨会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罗镇副会长作了工作报告,刘常务副会长作了总结讲话,我省法学会副会长陈勇、柯元伟参加会议,陈勇副会长代表福建省法学会介绍了我省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

  • 标签: 经验交流会 学会建设 地方法 沈阳 副会长 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