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法人的概念和有效条件(一)法人的概念《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法人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它有自己的特点。首先,法人区别于自然人,它不是以生命为其存在特征的单个人,而是一种社会组织体。其次,法人还必须是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这个特征使法人区别于其它的社会组织。比如:车间、科室等都是社会组织,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故不是法人。
简介:<正>1972—1982年的十年中,世界各地的经济都动荡不安,但香港的经济却增长了两倍半。在这十年中,香港市民的真正收入平均每人增加了一倍,政府实际的支出,三倍于1972年。到了1983年年底,约有二百万人住在政府建造的公共房屋内。1982年,政府的建设及土木建
简介:<正>在刑事案件中,经常需要认定嫌疑人身上或嫌疑车辆上沾附的泥土或植物来自何地区,是否与犯罪现场有联系。因此,泥土和植物检验是物证检验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泥土的证据价值一般说来,泥土可以从两方面做为证据:首先和最重要的是其可以把某一嫌疑人、嫌疑车辆或其它物体与一定的犯罪现场联系起来;其次是其可以将某一人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
简介:<正>江泽民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讲政治,最重要的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实践,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体现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上,贯彻到党内生活中去。”我认为领导干部只有认真落实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我们讲的政治才有意义,才能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起促进作用,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如果我们就讲政治而
简介:<正>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里说的行为人,可能是公民,也可能是法人。公民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即能够自由地、独立地表示自己的意思,并能依据自己的意思决定自己的行为,以取得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在我们国家,对于公民来说,只有成年人、精神正常的人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独立地实施某种民事法律行为。
简介:一、关于刑事诉讼阶段的概述刑事诉讼活动,是一种复杂的活动,也是一个严格按照诉讼程序,逐渐向前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许多的诉讼阶段。那么,一个案件究竟要经过哪些阶段呢?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一个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六个阶段。即: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下面简要介绍一下这六个阶段。
简介:一、关于我国刑法的本质和任务在这个大问题里,主要应把握以下四点:1.什么是刑法?关于什么是刑法,也就是刑法的概念,教材中列举了三种关于刑法的解释:一种是从'刑'和'法'这两个字的起源发展解释它的含义;另一种是只在法律范围内来解释刑法的概念;第三种则是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解释刑法的真正含义。教材所以要概括列举这三种关于刑法的不同解释,目的是要让大家通过比较鉴别,真正了解为什么只有马克思主义关于刑法的解释,
简介:刑法分则条文包含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罪状解决定罪问题,法定刑解决处罚问题。学习的主要内容应当是如何认定各种犯罪。但是分则共有一百多种罪名,简繁程度不同,认定难易也不同。因此,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抓住实践中较常见的、有一定复杂性的罪名,重点进行研究。对每一种犯罪的研究,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①该种犯罪的概念;②该罪的主要特征(要件);③根据该罪的构成要件,分清罪与非罪以及该罪与其他类似犯罪的界限。下面讲几个问题:
简介:一、司法机关在刑诉中的职权、地位和作用人民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根据法律规定,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和预审。刑事诉讼法规定,除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
简介:这一讲讲了提起公诉、审判组织和第一审程序三个问题。现将其中一些主要的或容易混淆的问题再明确一下。一、起诉,公诉,提起公诉以及审查决定提起公诉这一程序的意义起诉也叫控诉,俗称'告状',是指控告人向法院提起控诉的讼诉活动。在刑事诉讼中,起诉是指有起诉权的国家机关或者公民个人,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给以应得惩罚的一种诉讼活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起诉形式有两种,
简介:在现代社会里,业务过失犯罪日益增多。由于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其犯罪主体的认识分歧较大。本文从犯罪主体的特征、犯罪主体的确认和犯罪主体的类型几个方面,对业务过失犯罪的主体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简介:德国立法者于2015年底在刑法中增设第217条“业务性促进自杀罪”,将以促进他人自杀为目的,业务性地向其提供、创设或介绍机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次立法旨在禁止死亡介助社团的活动、遏制有组织的自杀帮助行为,并未否定自杀参与行为原则上不具刑事可罚性的传统立场。尽管如此,该条规定仍然激起了德国学界的普遍反对。其不仅具有严重的违宪嫌疑,在刑法教义学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也颇具疑问。此次立法体现出了忽视公民自主决定权、过度扩张刑罚范围、臆测行为危险性和高估刑法对自杀预防的有效性等问题,我国应当引以为戒。
简介:<正>缓刑与假释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执行制度。所谓缓刑,就是判处一定刑罚而附条件的不执行的制度。所谓假释,就是对在执行刑罚中的罪犯,如有悔改表现,就将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制度。一、缓刑
简介:三、中国近代农民政权的法律制度(一)症结所在太平天国运动是在鸦片战争后发生的中国人民反对本国封建主义压迫和外国殖民主义侵略的伟大的农民运动。是中国旧式农民战争的最高峰,同时也揭开了中国近代民主主义革命
简介:从大约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到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前,上下四千年,是中国古代法制史时期。其中,自夏代始,中经商代,西周,至公元前476年春秋末叶,是谓奴隶制法制阶段;自公元前475年的战国,历经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至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前,是谓封建制法制阶段。下面分别就奴隶制法制和封建制法制两部分进行讲授。
简介:律师信托业务作为我国律师业与信托业“交叉点”的业务创新.需要延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理论和实务探索路径,在厘清概念、明确方向、估计困难的基础上,在广大民众的理解、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以及所有律师怀抱创造性和进取心的条件下积极开拓、锐意进取。将来对律师信托法律服务的强烈需求,应该是可以预期的。这将是一个我国律师开拓业务大有可为的新方向。
简介:
简介:<正>我处是一九八一年四月一日组建的。在县委、县府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文件精神,从公证基础建设入手,积极开展公证业务。截止今年三月底,共办理
简介:<正>一、国际经济组织的发展国际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的形成与变化关系密切,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战后形成国际经济秩序的阶段和主张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阶段。前一阶段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延续到50年代末;后一阶段从60年初开始,一直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一场世界战争之后,欧洲列强精疲力竭,急需休养生息;美国国力大增,图谋主宰世界。建立起适应垄断资本发展需要的战后国际秩序,特别是国际经济秩序,已为势在必
简介:<正>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行股票及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是我国律师业务中至今为止唯一的一项法律明文规定的业务。实践证明,律师参与企业改制、发行股票及上市交易有着重要意义,能起到重要作用。一、设计法律结构,理顺法律关系,清除法律障碍,帮助设立一个规范的股份公司。
第三讲 法人制度
第四讲 香港的商法
第三讲 泥土和植物检验
谈从讲政治的要求做好监狱工作
第四讲 民事法律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七讲辅导
刑法学第一、二、三讲辅导
刑法学第六、七、八、九、十讲辅导
刑事诉讼法学第三、四讲辅导
刑事诉讼法第八、九、十讲辅导
关于业务过失犯罪主体的探讨
德国业务性促进自杀罪评析
第六讲 西方国家刑罚制度中的缓刑与假释
中国法制史第五、六、七、八讲辅导(续)
中国法制史第一、二、三、四讲辅导
试论我国律师信托业务之开发
存贷款业务中的职务犯罪
加强公证基础建设促进公证业务开展
第二讲 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秩序
谈律师办理证券业务的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