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8
149 个结果
  • 简介:我们如何搞好我院中高级政法人才培训的胡彩霄近年来,我院受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司法部委托,承担着全国地市级政法委领导干部和司法局局长的培训任务,截止目前已经举办了六期,培训政法委书记、副书记306人,司法局长、副局长396人,共计700多人次。每期都圆满...

  • 标签: 人才培训 领导干部 教学计划 中高级 学员 课程设置
  • 简介:<正>不经意地走在大街上,忽然发现周围生出许多喝茶的地方:茶馆、茶楼、茶坊、茶室……。写着“茶”字的红的灯笼、黄的旗帜,在“酒店”、“超市”、“发廊”、“歌舞厅”招牌的林立中垂挂、飘荡,显出一份独特与超然,为喧嚣的城市平添几许宁静和淡雅。我一向没有喝茶的习惯。小时候见外公早早起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 标签: 茶室 茶馆 茶坊 早起床 “超市” 静和
  • 简介:欧文·费斯(OwenFiss)先生耶鲁大学最资深的Sterling讲席教授,长期在耶鲁大学讲授程序法、法学理论和宪法。他著述颇丰,美国法学论文被引用次数最多的少数几个法学家之一。改革开放以后,费斯曾访问中国,帮助多名中国学生留学耶鲁大学法学院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本文基于作者于2011年3月1日在天普大学毕斯里法学院Arlin&NeysaAdams宪法学讲坛的演讲成稿。感谢费斯教授授权本刊请黄正东博士将其翻译成中文发表。

  • 标签: 耶鲁大学 世界 生活 法学理论 博士学位 论文被引
  • 简介:公司取得自己股份指公司取得并持有了自己发行在外的股票.世界各国对公司取得自己股份问题主要分为两种立法模式:一种规定公司可以取得自己的股份,以美国为代表;另一种采取"原则禁止,例外许可"的限定模式,如德国、法国、日本等国.我国的公司法应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在原则禁止的前提下,许可公司取得自己的股份,并就取得自己股份的事由、方式、程序、后果等事项作出具体的法律规定.

  • 标签: 公司 股份 回购 公司法 自益权
  • 简介:沉默权指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拒绝发言并不受法定惩罚的权利.沉默权可分为实体和程序意义的沉默权.程序意义沉默权的建立则需要一系列保障措施,这就需要一定的证据法的改革作为基础,否则就可能与无罪推定的精神不符,要建立完善可操作的沉默权制度,我们还须走很长的道路.

  • 标签: 沉默权 刑事诉讼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无罪推定原则
  • 简介:在这个主题下面,应该说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法治文化,一个“中国梦”。先说说这个“中国梦”。可以做“中国梦”的不一定是这些普通老百姓,可能一些掌握权力的高层人物。但是我想“中国梦”,一个国家层面有一个梦,另一个,为了保障个人的梦想,

  • 标签: 个人 中国梦 法治文化 关键词 老百姓
  • 简介:<正>今年3、4月间,某市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公诉“强奸案”。法院查明案情如下某晚,被告人张贤(男、17岁)、陈建(男、17岁)、陈周(男、19岁),与陈庆(男、在逃)等人,分乘2辆摩托车到黄镇女青年朱××个体理发店玩,后共同策划将朱带出奸淫。张贤要朱同他们一起出去,朱不从,后猜想朱有月经,将情况告诉随后而来的被告人郑建(男,18岁),郑唆使张说:“管自把她带出来。”当晚9时许,张贤、陈建待朱下班关门后,不顾朱的拒绝和呼叫,将朱拉上摩托车带到翁镇陈××家(无人在家)。郑建、陈周、陈庆驱车随

  • 标签: 摩托车 女青年 亲属 被告人 强奸案 法院审理
  • 简介:<正>一、案情1983年元月,某家俱厂与原告某房产公司口头协商租用其在建设街房屋二间作门市部,计117.26平方米。1984年4月,家俱厂分为两家即家俱厂和皮鞋厂,分家时家俱厂将原租用的房产公司的二间房屋分给皮鞋厂做门市部,家俱厂与皮鞋厂未到房产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从1984年4月起,皮鞋厂向房产公司交纳租金,至1987年7月以前,房产公司未向皮鞋厂提出过任何异议。

  • 标签: 被告 承包合同 房屋 租金 营业执照 租赁关系
  • 简介:证据排除现代证据法的核心精神.在理想状态下,一项证据被"排除",意味着该证据所反映的信息对于案件事实的最终认定不产生任何影响.从世界各国的具体情况来看,为达到这种理想状态,共有三种途径,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系.总体而言,普通法系的程序设置最符合证据排除的要求,而大陆法系在这一问题上则显得力不从心.为了使证据排除规则真正落到实处,包括我国在内采取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国家都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 标签: 证据排除 二元式结构 法官指示 判决理由 职权主义
  • 简介:一、我为什么关注冤假错案?先讲几个前提性的问题:首先,什么冤案?在这里,我将冤案等同于平常我们所说的"冤假错案",主要是指无辜者被判处有罪,也包括因事实认定错误而导致的罪轻者被判重罪。但是,冤案不包括在事实认定正确的前提下因法律适用的选择性而导致的差异。比如一审法官判得较轻,二审法官判得较重,我们不好说一审个冤案,

  • 标签: 冤案 冤假错案 事实认定 法律适用 前提性 无辜者
  • 简介:<正>看了《法学评论》1983年3·4合刊中的《对误以为女性的男性儿童施行强奸而致死人命应定何罪》(以下简称《应定何罪》)一文后,对此文认定被告郭六社前一个犯罪行为强奸既遂,我有点不同意见,试述如下:《应定何罪》一文认为:"被告郭六社的犯罪行为虽未能实现奸淫目的,但他具有强奸决意,以暴力手段实行强奸行为,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依据刑法第139条第3款之规定,

  • 标签: 强奸行为 既遂 犯罪行为 致人死亡 犯罪分子 犯罪结果
  • 简介:正当法律程序的判断标准是一个较难取得共识的问题。从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视角来看,行政主体没有偏见,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并说明行政行为的理由,在程序上才符合基本的交往理性。这三项要素正当法律程序的核心,也是据以判断某一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正当的标准。

  • 标签: 正当法律程序 交往行为理论 交往理性 排除偏见 听取意见 说明理由
  • 简介:<正>党和人民政府对劳动法一贯重视。在党的领导下早在1922年开展了劳动立法运动,制定了劳动法大纲,开始了长期的劳动立法斗争,1931牢中央苏区制定了第一部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此后,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政府都制定了劳动法规。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动法律规范,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制定了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

  • 标签: 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 劳动立法 劳动法 集体合同法 经营企业
  • 简介:把being翻译为“存在”或“在”.会有一个始终无法解决的问题:遇到举例说明的时候,所举例子与它们不一致,因而无法说明它们。比如,“天蓝的”这个例子如何能够说明“存在”和“在”呢?相反,若是把being翻译为“”,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因为例子与所说明的东西乃是一致的,因而可以起到举例的说明作用。从举例的角度看,“一‘’到底”有道理的。

  • 标签: 举例 存在 BEING
  • 简介:<正>终于有机会到江阴采访司法行政工作。只可惜来匆匆去匆匆,没能看到世人瞩目的长江大桥的建设景象。过两年再有人从外地来江阴,大概谁都不会漏了去看看这个城市的新标志性建筑。拉索结构的大桥——这算得上世界上最漂亮、最引人注目的建筑类型了,它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设计成就在于,桥身以及桥面上所有行人和车

  • 标签: 江阴 钢索 沛县 法律服务所 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行政干警
  • 简介:<正>被告人:季某,男,二十四岁,捕前系武汉市安装公司三处会计。一九八七年九月中旬的一天中午,被告人趁本单位财务室无人之机,盗窃由出纳员周某保管的空白现金支票二张,后以工程结算单要盖章为由,骗取保管的财务专用章二枚,偷盖在空白现金支票上。嗣后,被告人又以欺骗手段,找邻居付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并伪造了取款介绍信,同年十月十二日用其中的一张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人民币三千元。

  • 标签: 被告人 非法占有 支票 欺骗手段 盗窃罪 诈骗罪
  • 简介:本刊第一期发表案例分析以后,受到广大读者特别是专业法律工作者的热烈欢迎,纷纷来信来稿,积极参加讨论。我们相信,由于大家的关心与支持,"案例分析"这个专栏一定能够办好的。为了活跃法学界研究问题的气氛,提高法学理论与政策业务水平,我们期望全国各地同志继续踊跃投稿。稿件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一案一议,观点明确,论据有力,文字简练。从本期起,我们将本着择优采用的原则,陆续选登各种不同观点的来信和稿件,以供大家参考。

  • 标签: 案例分析 抢夺罪 抢劫罪 暴力 公私财物 犯罪性质
  • 简介:一个凶残的杀人犯,疯狂杀害十一人.而且将其中一名受害者掏心挖肺、剜眼挑筋,甚至烹炒了心肺。如此罪大恶极的暴徒在民众心目中必定是死有余辜的,若在我国古代社会,凌迟处死也难解众人心头之恨。在历经一片沸沸扬扬之后.这一名为邱兴华的凶犯终于在2006年12月28日上午被推上了刑场。案件终结了,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预料中那样大快人心,沸沸扬扬似乎仍在继续。

  • 标签: 古代社会 杀人犯 受害者 人心 疯狂 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