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国原则是起源于19世纪的一项宪法原则,以国家给付义务为逻辑起点,以保护弱势群体,维护最低限度的实质平等,创造机会平等为意旨。作为社会国原则具体展开的社会权,其核心即国家给付义务。劳动权作为社会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现仰赖于国家给付义务。劳动权国家给付义务可分为"因果型"给付与"目的型"给付两大基本类型,以物质性给付、服务性给付、制度性给付和程序性给付为基本内容。然国家是否为给付、对谁为给付、给付到什么程度算尽到了义务,一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存在国家给付义务的基准,包括横向基准的国家给付义务范围和纵向基准的国家给付义务程度两个方面,劳动权国家给付义务程度应以自由权为上限,以人性尊严为下限,以平等权为准则,以国家能力为边界。
简介:我们似乎正处于一个大规模“评分社会”的初始阶段,本文试图为这一趋势的发生和演进给出一种法律社会学解释,即低成本的信息搜集和评价工具使经济和政治权力主体均有不同的动力和理由对大众日常行为进行评分:对商业力量而言,平台企业需要评分机制塑造私人化的市场基础设施,从而约束管理平台上发生的各类劳动和交易活动;对政府而言,需要依托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将既有官僚机制下的行政权力转化成能进一步适应更大流动性社会的平台。本文认为,尽管算法可能加剧了现有法律和其他规则的转变,但从商业和公共管理的逻辑出发,广泛采用评分机制是更好的策略,不仅可以帮助将更多细节行为纳入管理,还可以为进一步优化法律和平台成文规则提供数据支撑,为算法权力提供更多可应用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