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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非取得型财产犯罪的独立的构成要件要素。因为:首先,利用意思不是区分取得罪与毁弃罪的合理标准,即便行为人是出于毁损的意图而取得财物的占有,也应以取得犯罪论处。其次,用于划定取得犯罪与不可罚的使用行为之间界限的,不是排除意思,而是"罪量+推定的被害人承诺";也没有必要试图用排除意思来区分取得罪与挪用罪,因为两者并非相互排斥,而是处在法条竞合的关系之中。

  • 标签: 非法占有 犯罪目的 财产犯罪 盗窃罪 主观的超过要素
  • 简介:长期以来财产刑的适用及实践中财产刑的执行问题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难题.财产刑如不能正确适用及得不到有效执行有损于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因此,对司法实践中适用财产刑及在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有益的探讨是非常必要的.

  • 标签: 财产刑 适用 法院判决 有效执行 法院工作 司法实践
  •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有新型财产的产生,传统的财产概念把财产看成是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的总括性权利,既没有准确反映财产的内涵,也不能囊括现代社会的新型财产,新型财产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有必要树立一个既能反映财产的本质,又能适应新型财产不断出现的新财产概念。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的财产概念进行比较,找到财产的本质内涵,提出了新的财产概念。

  • 标签: 财产 财产权 新财产
  • 简介:依照我国现行。事诉讼效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然而,在诉讼实践中,却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债务人的现有财产根本无法满足保全的请求,从而致使保全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有鉴于此,为求弥补立法规定之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仲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

  • 标签: 财产保全制度 债权人 第三人 债务人 代位 全程序
  • 简介:一、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现状。1995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对中国官员的收入实行申报。根据规定,所有的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县(处)以上(含县处级)领导干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都必须申报自己的收入。

  • 标签: 财产申报制度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有大中型企业 收入申报 领导干部
  • 简介:宪法财产权和民法财产权既有分工,又有协同,它们共同促进人类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从而为我们进入真正的自由王国奠定物质基础。我国财产权保护制度存在着体系性缺失。应该按照先修改宪法财产权制度,后完善民法财产权制度的步骤重塑。

  • 标签: 宪法 财产权制度 民法财产权 消极权利 积极权利
  • 简介: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除了夫妻双方好说好散,协议离婚外,到法院诉讼离婚的,多数都会为财产分割闹得不可开交。如今,家庭财产的种类日益丰富,已不单单是银行里的存款,而各种家庭财产中,房产无疑要算“大头”。由于房产取得的时间、获得的方式等各不相同,因此,围绕房产如何分割的争执也屡风不鲜。

  • 标签: 财产分割 诉讼离婚 家庭财产 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 离婚率
  • 简介:本文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客观现象描述了虚拟财产的存在;第二部分讲述了虚拟财产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在虚拟世界中的发展;第三部分从描述性角度对虚拟财产进行论证,指出从存在形体以及存续期间角度来看,认可虚拟物品的财产地位与传统财产制度并不存在冲突;第四部分从理论角度,运用功利主义理论、劳动报酬理论以及黑格尔人格理论的判定方法对认可虚拟物品的财产属性作了进一步的阐释。

  • 标签: 虚拟财产 功利理论 洛克理论 人格理论 所有权
  • 简介:<正>破产财产,是破产法的专用术语,又称为破产财团(BankruptEstate,Konkursmasse),指破产宣告时应当归破产管理人(我国破产法称其为清算组)占有、支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全部财产的总称。破产财产是破产宣告后继续进行破

  • 标签: 破产财产 破产宣告 破产企业 财产权利 企业破产法 破产人
  • 简介:2005年,小万父亲经人介绍与林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双方为结婚准备买房,最终看好了一处房产。小方父亲将一部分购房款7万元交给林某,双方商定于2008年4月18日结婚。但不幸的是,小方父亲在即将结婚的前两天因病住院,为了给父亲筹集住院治病的钱,小方找到林某要父亲给她买房的钱,林集给了他2万元。小方父亲于2008年4月17日去世。

  • 标签: 遗产 财产 恋爱关系 父亲 结婚 购房款
  • 简介:“虚拟财产”交织了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双重因素,只有当它与现实世界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才能进入现实世界法律调整的范畴,因而只有玩家与运营商的娱乐服务合同由现实法律调整。由此可知,“虚拟财产”实乃玩家享有的债权的内容之一,它不能脱离该合同而单独存在。运营商若丢失或删除它则承担违约责任;玩家之间移转它实质上是债权的部分让与;玩家之间偷盗它则构成第三人侵犯债权。

  • 标签: 虚拟财产 虚拟世界 现实世界 服务合同
  • 简介:在推进传统财产执行的同时,应个案执行需要,不断拓宽执行财产的范围,是有效实现申请执行人胜诉债权的有益尝试。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变现被执行人的网络游戏设备以偿付债务的案件,由此引发了网游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及相应的查控、处分程序该如何操作等问题。

  • 标签: 虚拟财产 网游 申请执行人 有益尝试 网络游戏 被执行人
  • 简介:虚拟财产所具有的法律属性是其受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虚拟财产的特殊性使其具有特别的、不同于一般物的法律属性,它是物权债权化的实体形式,兼具债权与物权的双重属性。

  • 标签: 虚拟财产 物权债权化 载体
  • 简介:宪法财产权条款是一国宪法确立私有财产权宪法保障地位的规范依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3条规定是我国宪法上的财产权条款,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但我国宪法财产权条款采不完善的"保障+剥夺"二层结构,因而应予修正,改采完善的"保障+限制+剥夺"三层结构。一国宪法财产权条款所保障的财产范围是十分广泛的,一切具财产价值的私法上的权利和公法上的权利都在其内,具财产价值的期待性权利乃至存在合法性瑕疵的财产也可以有条件地包括其内。宪法财产权条款为一国宪法上的财产权提供双重保障机制,即个别保障与制度保障、存续保障与价值保障,我国宪法财产权条款在此方面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 标签: 宪法财产权条款 规范意义 财产范围 保障机制
  • 简介:<正>一、理论概述我国刑法中,不仅侵犯财产罪一章直接以保护公私财产免受损失为目的,其他章节中的不少罪名也以造成财产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条件。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人账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等。国外理论与判例现在毫无争议地认为,对于违法发放不良贷款,致使银行资金难以收回的,即便银行还存在受民法保护的所谓债权,但从经济的财产损害角度看,银行已经遭受了财产损失,值得以刑法手段予以规制。[1]同样,我国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或企业形成大

  • 标签: 财产损害 法益 本权说 财产犯罪 侵占罪 骗取贷款罪
  • 简介:“法人财产权”制度探析一、法人财产权制度是怎样建立起来的首先要明确法人财产权是一种制度,是一个社会所选择实施的一种经济权利,并将社会资源分配给人和社团,给予他们以平等自由支配权的制度。这种制度是公司制的产物。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进行市场活动,其基...

  • 标签: 法人财产权 探析 独立自主 资产证券化 投资者 共有人
  • 简介:人们在多种场合使用公司财产这一概念,如“法人财产权”、“公司财产所有权”等等。然而公司财产具有不同的范围:狭义上的公司财产指公司所拥有的有形财产的总和,即民法上的有体物(指占有一定空间而有形存在的物体,包括公司所拥有的厂房、机器等);而广义上的公司财产则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各类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总和(它不仅包括上述的有形财产和知识产品,还包括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债务)。

  • 标签: 公司财产所有权 无形财产 有体物 占有 民法 债权
  • 简介:<正>休谟的财产权理论是其社会政治理论的一个中心内容,对此,休谟自己曾多次明确指出:"没有人能够怀疑,划定财产、稳定财物占有的协议,是确立人类社会的一切条件中最必要的条件……""关于稳定财物占有的规则的确立对人类社会不但是有用的,而且是绝对必需的……"哈耶克在他的"大卫·休谟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一文中认为:"休谟在《人性论》有关‘论正义与财产权的起源’的那个章

  • 标签: 个人财产权 产权理论 人性论 黑格尔 政治社会 市民社会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家庭财产的日益增多,单纯靠法定夫妻财产制已经不能迎合越来越复杂的夫妻家庭财产关系,因此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我国逐渐被夫妻双方用来确定家庭财产关系。

  • 标签: 夫妻约定财产制 新婚姻法 家庭财产
  • 简介:德国在财产罪的法益和财产损失认定问题上,存在法律的财产说、经济的财产说和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之争。相比较而言,经济的财产说更具有合理性。我国存在大量的以经济“损失”的大小作为定罪量刑根据的罪名,即使存在民法上的债权,只要这种债权的实现显著困难,就应认为已经产生经济上的损害。其他人夺取赃物、违禁品的,应认为占有人存在经济上的损害。不法原因给付的情形,也应认定存在经济上的损害,应作为诈骗罪、侵占罪处理。

  • 标签: 经济的财产说 损害 赃物 违禁品 不法原因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