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范健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该书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参照'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商法》(第二版)的内容和体例,以章为序编设习题,力图使得读者可以在短时间内高效率地学习与掌握所学基本知识,培养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该
简介:新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关于"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的规定较旧标准更为清晰、明确,在实践中便于把握,且符合职工工伤处理的基本原则。新标准规定,对损伤并发症、损伤加重原有伤残情形的,均需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但对于本次工伤伤情显著轻于原有伤残的,则应以本次工伤所致残情为评定依据。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比,新标准规定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有相当的差异,主要在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往往强调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并需说明损伤与伤残的因果关系。虽然职工工伤伤残评定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司法鉴定范畴,但参照新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仍将是司法鉴定机构在诸如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以及侵权赔偿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司法鉴定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准确把握鉴定中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简介:【案例简介】行为人姜某在自家门前公路岔口倒车时车尾刮撞到行人邓某某,导致邓某某摔倒在地,邓某某起身后无恙返回家中,2小时后邓某某感觉身体不适被送至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姜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户籍证明证实案发时邓某某高龄84岁;医院就诊记录及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表明:①死者邓某某系创伤性休克死亡,符合交通事故致死特征;②本次创伤系死者邓某某“创伤性休克”形成的诱因,也就是导致死亡的次要原因;③死者邓某某原患有腹腔内囊性巨大占位性肿瘤加上年龄较大的原因是创伤性休克无法纠正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
简介: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是在1991年于我市率先成立庭级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建庭十五年来,这个少年法庭作出了非凡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立过集体三等功。法官是威严的.因为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而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是国家刑事法律的执行者,直接体现着国家强制力;那么少年刑事审判庭的法官,除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体现法的威严之外,党和人民以及社会还寄予他们更多的职责住对少年犯量刑处罚的同时,还要教育挽救术成年人。现在,这个法庭有五位女法官:刘毅荣、张艳敏、果健、李娜、初晓明,他们是怎样作的呢?
简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诈欺行为导致责任财产的减少,我国《合同法》确立了撤销权制度。但由于未明确撤销权的法律后果,对撤销权制度的适用构成了严重阻碍,自1999年《合同法》实施以来,司法实践中鲜见适用撤销权审判的案例。本文结合对一起典型的撤销权案件的分析,对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损害债权的判断、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恶意的判断、如何界定撤销权的法律后果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