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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韦某经人介绍认识从事园艺生意的陈某,知道陈某正在寻找胸径大的茶花树。不久,韦某就带着陈某到其家附近的的茶花树。经过商谈,两人达自然保护里面寻找,最终找成成交意向。

  • 标签: 自然保护区 定罪 牟利 出售 林木 茶花
  • 简介:历史的脚步跨人九十年代,以“戈壁明珠”闻名全国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迎来了开发建设热潮。曾经拉动过军垦第一犁的石河子人民沐浴着改革春雨,乘开放东风,在这片7529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又创造出新的辉煌业绩。其中最负盛名的莫过于一座现代化新城的迅速崛起,这就是国家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

  • 标签: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拉动 东风 业绩 开发建设 土地
  • 简介:在既有公海保护国际法律依据的基础上,探究公海保护对公海自由和公海权利的限制能否对第三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并尝试从两个层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一是从条约法的角度来回答条约的第三方效力问题,二是从海洋法视角下公海国际法律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以判断公海保护能否通过习惯国际法拘束第三方。据此得出结论认为,公海保护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够获得针对第三方的国际法律效力,但这一结论并不妨碍公海保护在两种特殊的情况下对第三方产生国际法律效力的可能:其一,公海保护可能会依据全球性的国际条约获得间接的第三方效力;其二,公海保护的建设和管理措施存在通过习惯国际法而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

  • 标签: 公海保护区 公海自由 第三方效力
  • 简介:一、背景简介(一)泸沽湖水资源状况泸沽湖位于我国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接壤,是一个高原深水湖泊。最大水深93.5米,水深超过50米的湖区约占全湖面积的一半,平均水深为40.3米,居我国深水湖的第三位,仅次于天池和抚仙湖。湖水库容量为22.52亿立方米,

  • 标签: 泸沽湖 自然环境 母系文化 建议稿 管理法 水资源
  • 简介: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未来一个时期将是我国极具竞争力和成长性的产业。

  • 标签: 产业基地 节能环保 国家级 唐山 吸纳就业能力 新兴产业
  • 简介:历经5年谈判的罗斯海保护提案终于在2016年10月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第35届年会上获得通过.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海洋保护,罗斯海保护的建成是继南奥克尼群岛海洋保护建成后,南大洋海洋保护建设中的又一里程碑.从罗斯海保护的实践出发,梳理总结南大洋海洋保护建设中的主要法律争议,对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建立管理海洋保护的主体资格以及《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中“养护”和“利用”两大目标的平衡进行了深入分析.展望今后在该海域设立其他海洋保护的前景,并为中国的应对提出建议.关键词:南极海洋保护;罗斯海保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

  • 标签: 南极海洋保护区 罗斯海保护区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
  • 简介:<正>鉴于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已不再存在,市政府宣布,1982年10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予以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蔬菜生产保护暂行规定》自然失效。

  • 标签: 上海市人民政府 蔬菜生产 暂行规定
  • 简介:为了保护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的生态环境,在公海上设立海洋保护被认为是有效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类国际法实践:一类是区域海洋组织设立管理的公海保护;另一类是国际组织采用的划管理工具。由于国际法框架内并未清晰地给定公海保护的定义,导致国际社会就划管理工具和海洋保护之间的关系充满争论。国际组织划管理工具和区域海洋组织公海保护之间存在耦合互动关系,通过采纳广义的划管理工具定义,将公海保护囊括于划管理工具之内,可以深化这一耦合关系并促进二者之间的结合,从而达到公海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从符合中国的现实权益出发,广义的划管理工具定义有利于强调国际组织并限制区域海洋组织在公海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权能,从而减少公海保护国际法实践带来的法律不确定性。

  • 标签: 划区管理工具 公海保护区 国际法实践 耦合关系
  • 简介:在缺乏普遍性国际公约明确规制的形势下,公海保护建设已被广泛地付诸国际实践。公海保护先天性地与公海自由制度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然而其却顺应了现代国际海洋法扩张保护海洋资源和环境之义务的时代潮流。公海保护建设依托在深刻的国际法理论和丰富的区域探索基石上,通过国际社会不断加强协调与合作,逐渐完善区域性体系可能演变为全球公海海域的普遍实践。中国应当正确掌控在公海保护议题上的态度和谈判立场,打造符合国家海洋战略利益的国际海洋空间新格局。

  • 标签: 公海保护区 公海自由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发展趋势
  • 简介:<正>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维护生态平衡,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期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的水域地带,包括低潮位不超过6m的滨岸海域。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湿地公园,是指利用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适宜作为公园的天然湿地类型,通过合理的保护利用,形成保护、科普、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园。

  • 标签: 城市湿地公园 管理办法 湿地类型 水域地带 优美舒适 低潮位
  • 简介:尽管法学实验教学在国内法学教育界已不属新生事物,实际上法学类的实验教学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亦已逐步建立;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于法学实验教学的基础研究却不够,以至于学界对法学实验教学仍存在诸多误解。本文点评了在广州召开的第二届国家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会的基本情况与研讨成果,总结当前我国高校开展法学实验教学的现状、面临的困境与改革的选择,初步厘清了围绕法学实验教学的提出的相关问题。

  • 标签: 法学教育 实验教学 法学实验教学 示范中心
  • 简介:洞庭湖湿地是我国第一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六块湿地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当前洞庭湖湿地面临着面积锐减、污染严重、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等严峻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是要有健全的法制.目前,湿地保护并未有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湖南省2005年制定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存在立法理念落后、管理条块分割、制度设计粗疏等缺陷.完善洞庭湖湿地保护立法,应当采用统一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立法路径,修订《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在该条例中设专章保护洞庭湖湿地.在立法内容上,必须创新湿地保护理念,明确保护优先、一体化保护、社会多元共治三项原则;必须强化保护管理,构建与洞庭湖湿地保护和治理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必须细化保护措施,构建最严格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必须严格法律监督,强化洞庭湖湿地保护的政府责任.

  • 标签: 洞庭湖湿地 地方立法 一体化保护 管理体制
  • 简介:我国在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方面的规定存在冲突,由此导致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公法权利还是私法权利的争议。确认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公法权利,并区别私法意义上所有权,有利于在公法思维之下,正视政府在自然资源管理、规制中所出现的问题,有利于确定国家作为管理人对其所有自然资源的定性,有利于将来全民作为实质所有人通过司法途径监督管理人对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行径。

  • 标签: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公法权利
  • 简介:无论是湿地保护立法还是大江大河流域立法都不能忽视生态保护孙偿机制,生态保护孙偿机制须明确孙偿谁、为什么孙偿、谁孙偿、怎么孙偿这一系列问题.洞庭湖湿地保护同样需要建立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同样也必须考虑这一系列问题.应该以孙偿对象为中心来构建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因为孙偿对象是生态保护孙偿的逻辑基础,是确定和实现生态保护孙偿直接目标的立足点、是确定生态保护孙偿方式和标准的决定因素.“孙偿对象中心论”可以使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建构的逻辑更清晰、内容更简单明了.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补偿对象 洞庭湖湿地
  • 简介:经多年建设,我国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趋于完善,对档案的刑法保护力度显著增强,保护范围不断扩大,呈现出全面性、严厉性和操作性的特点。但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着对国家档案一般含义理解不一致、对国家持有的非国有档案和国家档案复制件的性质认定不统一等问题需要解决。法律规范体系不够科学、刑法保护范围还不够宽、相关制度规定互不衔接等不协调的地方需要完善。

  • 标签: 国家档案 刑法保护 国家持有的非国有档案
  • 简介:自然资源规定为国家所有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从国家所有权到资源的合理使用,这一过程涉及三层法律关系,即资源所有者与资源管理者之间的宪法关系,资源管理者与资源使用者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以及资源使用者与使用者之间的物权关系。实践中,这三层法律关系还远未理顺,存在着体制、机制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国家所有是名义上的所有,全民所有是实质上的所有,应引入公共信托理论来完善两个“所有”,并改革完善国家所有权代表体制和管理体制。资源行政管理的实质是国家对资源权利配置的积极干预,干预的限度是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合理利用的基础是对自然资源进行科学分类。自然资源使用权具有明显的物权属性,需强化资源使用权的物权保护

  • 标签: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资源使用权 实现路径
  • 简介:自然资源因其巨大的利用价值而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法律调整自然资源的主要制度就是为自然资源创设所有权,而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渐成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的核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自然资源构成人类生存与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本质上应归属全民所有,法律上创设为国家所有是为了赋予国家对全民所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职责,这种"法律上国家所有,实质上全民所有"的双重所有是公共信托理论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应用。我国宪法第9条第1款关于自然资源"双重所有"的规定应从公共信托的角度去解读,我国资源立法上应当以公共信托理论作为创设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依据并应以此为基础展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制度设计,同时,应当将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合理划分为中央与地方的两所有与分别代表。

  • 标签: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公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