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划分湿地类型,是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在实地调查中记录研究区域的基质、土壤类型、污染源、水资源现状和人为干扰状况等信息,参考《湿地公约》分类体系和湿地成因分类法,分3步对北京市郊区湿地类型进行划分。根据成因可以划分为人工湿地和天然湿地;根据天然湿地的水文特征及人工湿地的功能,可划分为永久性河流、季节性河流、运河、库塘和湿地公园;最终以基质特征和人为干扰状况为依据将北京郊区湿地划为22个类型,并对其在北京市郊区湿地中的分布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由于水资源缺乏,永久性河流、季节性河流和运河中出现了退化湿地生境类型,部分浅滩经过人为平整和混凝土加固;库塘湿地中沿岸浅滩类型受人为干扰较为严重,出水口区域常出现因缺水导致的退化现象;湿地公园中各类型由于范围较小、管理严格,受人为干扰较轻。
简介:建立科学、适用的红树林立地类型划分系统是泉州湾河口湿地植被恢复的基础工作。以福建省泉州湾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根据该区1月的月平均气温和地貌特征,将泉州湾河口划分为1个立地类型区(亚热带高温区)和1个立地类型组(河口三角洲立地类型组)。根据野外调查资料,并结合各种环境因子对湿地植被恢复的影响程度,确定盐度、潮位、土壤质地和有无互花米草(Spartinaalterniflora)为4个立地因子,将泉州湾河口湿地划分为35种立地类型。其中,有12种立地类型适宜秋茄(Kandeliacandel)生长,有8种立地类型潜在适宜秋茄生长,还有15种不适宜秋茄生长的立地类型。
简介:基于辽宁省海岸带2005年秋季的LandsatETM影像解译数据,根据辽宁海岸线湿地发育特点,确定辽宁省滨海湿地类型,计算湿地面积;并应用生态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对辽宁省滨海湿地提供的资源供给、环境调节和人文社会3大类共8项生态服务的经济价值进行估算。结果表明,辽宁省滨海湿地总面积为15208.06km2,其中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面积比例分别为71.49%和28.51%;辽宁省滨海湿地生态服务总价值为443.47×10^8元/a,相当于全省2005年GDP的5.54%。其中滨海湿地的资源供给服务价值最大,为195.86×10^8t/a,占滨海湿地总价值的44.17%,环境调节服务和人文社会服务价值比例分别为31.79%和24.04%,表明滨海湿地在发挥显著的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兼具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维系辽宁海岸带环境支撑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
简介:在地质因子、气候因子和人为干扰因子等的共同作用下,三江平原形成大量的孤立湿地。新构造运动的沉降或隆起间接地影响到孤立湿地的形成和发育,质地黏重的第四纪沉积物为孤立湿地的形成创造了有利的环境条件,古冰丘融化和古河道变迁直接导致孤立湿地的形成。气候变化(气温逐渐升高,降水量逐渐减少)和水文条件的改变(水位降低)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的逆向演替和退化,湿地退化后以“孤立湿地”形式残存下来。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三江平原开展了几次大规模的农业开发活动,导致大面积连片湿地的破碎化,在农田中的地势较低处残留下来的沼泽,形成大量的孤立湿地。按孤立湿地形成和发育的地貌部位,将孤立湿地划分为阶地碟型洼地型、古河道型、河漫滩型、湖滨型和山前倾斜平原型孤立湿地。其中,分布在河流阶地地貌中的孤立湿地数量最多;按孤立湿地的形态可以分为碟型、线型和不规则型孤立湿地;按孤立湿地与土地利用类型之间的关系可划分为自然湿地中的孤立湿地、林地中的孤立湿地、居民用地中的孤立湿地、水田中的孤立湿地和旱田中的孤立湿地,其中,旱田中的孤立湿地数量最多。孤立湿地的结构和功能多样,生态环境效应明显,应对其进行合理保护与规划。
简介:黄河三角洲地处我国暖温带季风气候区,是山东主要天然牧草植被带的农牧并重区.三角洲湿地面积747139.4hm2,其中湿地牧草植被具有开发价值的面积138000hm2,占湿地总面积的18.67%,占三角洲土地总面积(17653hm2)的7.99%.常见饲用植物54种、176种,包括灌木林牧草群丛、灌草草地群丛、高草草甸群丛、低草草甸群丛、浮水牧草群丛和沉水牧草群丛等六大类型,面积分别为55000hm2、15300hm2、26500hm2、10300hm2、19900hm2和11000hm2,分别各占牧草植被面积的39.85%、11.08%、19.20%、7.46%、14.42%和7.97%.由于受水湿环境和交通条件的限制,牧草开发利用率较低,草地植被自然生产潜力较高,年总载畜潜力高达14.46万个牛单位,已成为山东重要的牧草待开发区之一.
简介:摘要湿地公园是指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教育功能的湿地景观区域兼有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它环境优美,可以作为人们娱乐、休闲、观赏或者举行文化、教育活动,对改善区域生态状况,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我国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建设湿地公园是对《湿地公约》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原则的充分体现,它不但能够让社会参与到湿地的可持续利用当中,还可以使湿地的多种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当前,我国湿地公园的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在此过程中,牵涉的方面较广,需要注意的政策也较多。为了使其积极有序的发展,需要我们大胆实践,稳步的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