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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德国机动强制保险实行传统的责任保险模式,无赔偿责任即无保险给付。在其历史发展中一直以强化被保险人的保护为中心,不仅规定较为广泛的投保义务,同时采取措施保障投保率,并实行法定最低保险金额,一方面提高了受害人保护的水平,另一方面也消除了机动商业责任保险的生存空间。在权利实现方面赋予受害人以直接请求权,扩大被保险人及第三人的范围,尽可能使受害人可以得到救济。为兼顾保险人之利益及交通事故的预防,建立完善的追偿权制度。为弥补保险制度漏洞而建立的救助基金制度提供与保险制度近乎相同的保护水平,并有配套的追偿制度,是责任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

  • 标签: 德国法 强制责任保险 直接请求权 救助基金 追偿权
  • 简介:<正>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机动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取消了对私家的限制使用年限,并将引导报废的最大行驶里程从50万公里延长至60万公里。这是对私人财产的保护和尊重。但是私家60万公里报废是有前提的,其他车辆报废转移也是有条件限制的。

  • 标签: 无限延长 强制报废 车辆报废 私人财产
  • 简介:<正>目次一、问题的提出:"机动限行令"及其合宪性质疑二、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地位三、机动限行构成宪法意义上的征用四、"机动限行令"欠缺法律依据五、机动限行符合但难以实现公共利益六、没有补偿的"机动限行令"七、结语:违宪的"机动限行令"一、问题的提出:"机动限行令"及其合宪性质疑2008年6月,北京市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发布了《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从7月20日起至9月20日,北京市机动将分单双号行驶。该通告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北京奥运期间的交通压力,改善了

  • 标签: 合宪性 私有财产权 宪法解释 宪法意义 交通管理措施 宪法权利
  • 简介:<正>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本市旧机动交易管理,维护旧机动交易秩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旧机动,是指已在公安交通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种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机动。本规定所称的旧机动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为旧机动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服务,并履行相关职责的机构。

  • 标签: 旧机动车 交易市场 交易管理 机动车交易 具体行政行为 出让人
  • 简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类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以及轻便灵巧的摩托车不仅数量猛增,而且品种不断翻新,伴随而来的盗窃机动辆犯罪也日见增多,作案的方式与手段愈来愈高明。同盗窃机动辆犯罪作斗争,对于保卫我国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盗窃机动车犯罪 机动车辆 客货两用车 犯罪分子 侦破工作 作案方式
  • 简介:机动作为一类普遍存在的交通工具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但它在给人们生产、生活提供快捷和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法律问题。虽然,国家重视对其进行法律规制,但始终问题重重。本文仅选择我国《物权法》关于机动所有权归属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机动所有权变动效力进行学理分析,指出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机动所有权变动标志、变动效力与现实存在矛盾和差距,从而揭示其法律规定之不足,提出完善的个人见解。

  • 标签: 机动车 特殊动产 所有权变动公示 法律效力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机动维修、机动性能检测的管理,维护机动维修和机动性能检测市场的秩序,保障维修和检测双方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机动运行安全,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适用本办法:(一)营业性机动维修和二级维护以上的非营业性机动维修;

  • 标签: 机动车维修 机动车性能 车辆维修 交通行政 经营者 检测管理
  • 简介:安全是人类社会的永恒关注,但自二十世纪后期以来,人类社会的现代化水平越来越高,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反而越来越差。人们在享受科技成果的同时也承受着工业文明造成的负面影响。生活中充斥各种各样的危险,机动交通事故便是其中之一。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机动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研究,研究解决因机动交通事故所形成的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借鉴相关理论学说和实务上的处理方法,分析我国机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及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立符合我国国情而又与机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 标签: 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赔偿 无责任
  • 简介:自《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以来,迄今已经一年半的时间了,人民法院受理的有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在审理有关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一些法规及规章。但是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由于对一些问题的理解不一致.如诉讼与行政处理的程序衔接、事故认定的性质、机动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性质、诉讼主体的确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理解适用、归责原则的理解适用、法律适用的选择、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等.审判者感到仍存在许多问题。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适用,据悉国务院《机动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制定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而与此密切相关的道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实施细则也正在起草之中.最高法院也将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针对上述问题和审理现状.本期“特别策划”特别邀请了有关学者、法官以及保险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各抒己见。尽管对于同样的问题可能有不同的声音.但正是这种多角度、多层次的探讨.才可能为读者提供更多思考。当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并非是一期文章就能解决的,但适逢岁末,总结经验,才是开拓未来的一个良好起点。

  • 标签: 机动车 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适用 中国 赔偿范围
  • 简介:一、我国实行两类保险相结合模式的现实合理性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实行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模式,以强制保险实现对受害第三者的基本保障,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损失,通过机动自愿购买商业保险来分散责任和予以救济。

  • 标签: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 商业保险 机动车 法律衔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 简介:法律必须经由解释才能适用,解释法律与适用法律紧密相连。法律解释方法有多种分类,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基本可以分为语义解释法、体系解释法、历史解释法、立法意图解释法和法理解释法。不同的解释方法会得出不同的解释结果,且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间应存在适用次序。对法官而言,正确的解释方法比解释结果更重要。而如何选择法律解释方法,与法官个人的法学素养和经历等"前见"密切相关。法官在解释法律时具有高度的能动性,但应注意司法能动与司法谦抑的界限;法官要慎对"法官造法",并要妥善处理好与立法者、社会大众之间的关系。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方法 机动车
  • 简介:设定机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通过国家法律途径强制机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投保面,最大程度地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但由于我国这一险种的诉讼程序未确定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致使受害人缺乏司法救济途径。文章对直接请求权的来源、内容、立法依据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法律适用方面的改进措施。

  • 标签: 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 受害人 直接请求权
  • 简介: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分为总则、投保、赔偿、罚则和附则共5章46条,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 标签: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 机动车 国务院 中资保险 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