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习近平: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全国司法体制改
简介:两高明确涉气枪案定罪量刑标准近年来,一些因'玩具枪''气枪'获刑的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案件多因定罪量刑过重而饱受争议。最高法、最高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明确规定,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
简介:两高: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造假入刑8月14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对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发生的申请材料造假及其他相关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规定。《解释》共10条,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解释》,药物非临床研
简介:见义勇为引起合理费用拟由加害人承担近日公布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指出,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康复费等因见义勇为引起的合理费用,由加害人、责任人、受益人依法承担。据介绍,《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简介:公民是西方社会长期存在的现象,公民的权利问题是与公民同步产生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是一类保护个人的自由免遭政府与私人组织的侵犯、保证个人参与国家活动的公民与政治生活不受歧视与限制的权利。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是国际人权的原始与主要组成部分,它们组成了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一部分,属于三代人权理论中的第一代人权,并且属于消极与积极权利理论中的消极权利,它主要强调国家权力的不干预、不介入,制约政府权力,通过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适当配置,使之起到限制、遏制权力泛滥的作用。此外,它还事关个人人格完整,保障个人权利,并最终实现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我国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最终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普通法律、法规为组成部分的比较完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体系。由于传统与现实需求的影响,我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发展体现出了自身独特的品格,包括历史性、集体取向性、政府主导性、国际接轨性,并在全球化的背景中不断地与国际人权公约进行调适。
简介:无疑,法律必须具有权威性,它要求公民必须服从法律并遵守法律判决。但问题是:公民是否因此必须放弃对法律的批判或反思的自由?法律的权威性来自何处?柏拉图在《申辩》和《克里托》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回答了这两个问题。在他看来,法律的权威性来自于其负载的正义,对法律及权威的服从以正义为前提条件;当法律与正义的道德原则相悖的时候,正义实施独一无二的统治权。于是,关于法律及其权威,个人应反思性地敬重,这一反思性的态度拒斥任何形式的顺从主义。在面对法律与权威的时候,我们必须首先自问:它正义吗?理性地追问坚持正义的终极权威性。倘使法律及其判决值得遵从,那么它必定是正义的。柏拉图式的原则遵奉这一认识:只服从正义的权威,不服从不义的法律和命令,尽管它们可能合法。柏拉图主张,一个人应依照自己对正义的理性思考决定自己的行动,去做他的理性告诉他是正确的事情。这样才能在遵从与不服从之间维系一定的张力,这种张力正是法律与社会进步的源泉。一味地服从法律而放弃个体的理性判断乃奴性的表现,而桀骜不驯则会滑向无政府主义而使社会陷入混乱。如何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苏格拉底在临终时刻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简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它将是一个历史过程,必须全力以赴。历届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1982年以来,中央共颁布了关于“三农”问题的8个一号文件。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为此,特编发此组文章,从法治角度探讨新农村建设问题,内容涉及农民的政治权利、村民自治、村委会职能、义务教育和农地承包经营权,以期引起学界关注。
简介:中国政府代表于1998年10月5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民权公约》)。根据我国《宪法》第67条第14项的规定,该《民权公约》还有待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该《公约》签署至今已有9年,与此相关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01年3月1日正式批准。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何时批准,如何批准该《民权公约》,正受到国内外各方面的热切关注。无庸讳言,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批准《民权公约》,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其中,《民权公约》与中国现行《宪法》不协调,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我国宪法出发,审视和研究《民权公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视角,现择要探讨如下,以期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