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些年,“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已经成为各级检察机关的共识与自觉行动。“群雁高飞靠头雁”,领导班子建设无疑是队伍建设的重头戏。那么,怎样不断强化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呢?笔者认为,“虹口经验”值得推广。为什么“虹口经验”值得推广呢?还是让我们来认识一下什么是“虹口经验”吧!先来看看《人民日报》上对虹口区检察院领导建设班子的介绍。———在这里,领导干部怎么样,群众说了算!对领导干部,实行动态述职评议制,全程跟踪考核,动态管理。中层干部评分管领导每季度一次,普通干警评中层干部每半年一次,划出“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在这里,领导干部不称职,非降即免!院领导不称职降级(免职)制是该院领导心中的一记响锤:在季度述职评议中,年度内出现两次综合测评为“不满意”的则提出警告,由本人在中层干部会议上作说明,有三次综合测评为“不满意”的,则提出降级或免职建议,按组织程序作出处理。———在虹口区检察院的局域网上,“网上谏言”的栏目深受大家的欢迎。以前,干警提意见和建议总是心存顾虑。院党组便决定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和广泛参与性,在网上专门开设了“网上谏言”的栏目。如今,每位干警只需要打开电脑,轻移鼠标,便可以“隐身”网...
简介:经验法则之于法官认定事实意义重大。然而自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正式明确经验法则的法律地位以来,十余年的司法实践并没有使它成为坚实的“法言法语”印入法官脑海,反而陷入诸多适用困境,适用数量严重偏低,适用质量十分欠佳,修辞意义大于论证作用,华而不实的现象较为突出。如此情状既有法官素质的羁绊等主观原因,也有经验法则的掣肘和司法环境的阻滞等客观原因。为使法官远离事实认定的“自动售货机”,在微观层面,需要重构三类适用模式——指引模式、论证模式、中介模式,重塑“反思平衡”的思维方法;在中观层面,需要引入民主机制增强交流,完善程序控制加强规范,推进经验法则的案例化、类型化与体系化;在宏观层面,需要大力提升法官素养,使之兼备法律人“出世”和普通人“入世”的品格,还需构建宽容的社会环境,特别是理性、负责、温和的媒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