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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政作为请求存在的条件有三:一是行政机关有作为的职责义务;二是请求人有个人的权益;三是行政机关的作为职责义务涉及到相对人的权益。行政作为请求的传统理论,即反射利益论、裁量收缩论、内部规范外化论和法律规范细化论等存在问题与不足。行政作为请求的理论基础是:政治上的人民主权原则须体现在法律权利上;法律关系理论决定了人是权利的主体;有效监督和权利保护需要行政作为请求

  • 标签: 行政 作为 请求权
  • 简介:<正>一、引言刑法在讨论不作犯时,不作的问题是放在行为论或者构成要件论中加以讨论的。这种讨论的主要内容是不作的行为性或者不作的因果关系问题,特别是,作为刑法争议的核心内容的不真正不作犯,最受关注的问题是作为义务的内容及其根据。关于这些问题,笔者在此讨论没有什么意义,且笔者应该也没有讨论这些问题的资格,不如把这些问题留给不作犯领域的其他专家们继续展开深入的研究吧。

  • 标签: 不真正不作为犯 行为论 期待可能性 因果关系 好撒玛利亚人法 法益
  • 简介:特定的作为义务的存在是不作犯罪成立的条件之一,也是认定不作犯罪成立与否的核心问题之一,文章旨在探讨不作犯罪义务来源中的一些争议问题,建议通过立法将其明确加以规范,以真正贯彻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

  • 标签: 犯罪行为 作为 不作为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不作犯是刑法学中的“绝望之章”。在与此相关的诸多争议中,有两个最为困扰的问题:其一,作为不作的区分;其二,不真正不作犯的等价性与保证人地位。对于第二个问题,理论上的研讨已蔚为大观。探究不真正不作犯的保证人地位的实质根据,更成为我国学者的研究重心。然而对于第一个问题,我国刑法理论着墨甚少。作为不作的区分标准何在,学者的研究往往观点罗列多,深入挖掘少。

  • 标签: 不真正不作为犯 刑法理论 区分标准 保证人 刑法学 等价性
  • 简介:行政作为与行政不作一直以来好像都占据着行政法学界“舆论的头条”,其重要性正如应松年教授在《行政行为法》中所说,“行政行为是行政法中最重要、最复杂、最富实践意义、最有中国特色,又是研究最为薄弱的一环。”但是,对于行政不作作为程度的研究少之又少,多数学者都避而不谈。所以,研究行政不作作为的程度,对于更好地界定行政不作与行政作为的概念具有促进作用,有利于查实行政实践中看似作为实质并未突破不作范畴的违法犯罪,也有利于正确指导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实践。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作为因素 研究意义
  • 简介:不真正不作犯的成立要件,尤其是作为义务的产生根据,是学界争论焦点。首先,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存在作为可能性与结果避免可能性,就不必再重复探讨“构成要件上的等价性”。其次,要认定作为义务,必须存在结果的避免实质性地取决于行为人这一状况,即存在对结果原因的支配;而且,另外还有必要考虑那些应该将制约行为人的自由、赋予其一定的作为义务予以正当化的因素,例如,先行行为等危险创造行为、同居在一起的亲子关系、行为人的地位或者职责等。

  • 标签: 不作为犯 不真正不作为犯 先行行为 作为义务 结果避免可能性
  • 简介:行为在犯罪理论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无行为则无犯罪。而行为又具体分为作为不作,相对于作为而言,不作具有其自身的特性,在刑法理论上一直是学者们经久不衰的热论话题。本文从不作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不作犯罪的条件及其因果关系等方面的探索,剖析不作犯罪。

  • 标签: 行为 不作为 义务来源 不作为犯罪
  • 简介:适时审判请求是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倡导、民事审限制度的规定和法院诉讼促进义务的强化皆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院适时裁判。但若能基于案件性质和当事人需求等因素对某些案件予以优先审理,并对诉讼拖延提供事前预防和事后的救济措施,将会给当事人的适时审判请求提供充分的保障。

  • 标签: 适时审判请求权 诉讼促进 案件分配
  • 简介:当前,行政执法中不作和乱作为的现象比较突出,探讨和研究如何防止这类现象的发生,对于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行政执法 社会主义民主 行政诉讼法 行政行为 法制建设 受案范围
  • 简介:<正>一、不等价于作为犯的不作不作犯罪确实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自近代刑法扬言与道德分道扬镳以来,处罚不作犯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二者重归于好的契机。甚至可以说,刑法不曾背离"义务的道德",在不作犯的处理上又把标尺向"愿望的道德"推进了一步。"如果说愿望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义务的道德则是从最低点出发

  • 标签: 不作为犯 近代刑法 因果关系 实行行为 违法性 行为规范
  • 简介:<正>在刑法理论上,不作犯的义务根据是探讨不作犯领域中最早的一个问题。早在19世纪初,法国刑法学者费尔巴哈即对防止结果发生的法义务,进行系统的研究,而认为不作义务的根据,仅以法律明文规定和契约为限。后来在判例和学说中,又陆续加上了先行行为以及亲密的

  • 标签: 先行行为 费尔巴哈 刑法理论 契约 判例 法律义务
  • 简介:一、原物返还请求的产生返还请求,又称返还原物的请求,在物权法中指的是所有权人、用益人、担保人等向物的占有人提出的,要求将物返还给上述权利人,以实现权利人对物的占有的请求。返还请求由来已久。早在罗马法的市民法中就有返还所有物之诉(rei、vindicatio),即所有人要求非法占有其物的人返还原物之诉。所有物回收诉权为效力最强的权利,它以“我发

  • 标签: 原物返还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无权占有 请求返还原物 合法占有 善意占有人
  • 简介:行政不作的研究具有理论与现实的意义.行政不作的主体应为行政主体,相对人的合法申请也并非是构成行政不作的必然前提;行政不作只能针对法定行政作为义务而存在,是一种当然的违法行为,并只能界定为程序上的不为.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内涵 界定 行政作为义务 行政主体 违法行为
  • 简介:目前对于不作参与主要存在两种思考路径:一是以义务犯理论为中心的路径,一是以法益侵害为中心的支配犯的路径。义务犯理论的解决路径与我国刑法的规定并不契合。在支配犯框架下思考不作参与问题是正确的解决之道,但现有的支配犯下的各种观点多有不足。根据保证人义务的类型来判断正犯的区别理论有其可取之处,但需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正,使其避免义务犯理论的通病,同时能够受到犯罪支配论的制约。不作的参与的定性,应坚持修正的区别理论,即当保证人对被害人的无助状态存在保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成立正犯;当保证人对作为人的侵害行为存在监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成立共犯。

  • 标签: 不作为参与 义务犯 支配犯 修正的区别理论
  • 简介:行政不作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作为义务,但是在程序上拖延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为。行政不作以行政主体负有作为义务为前提。明示拒绝行为不属于行政不作。行政主体作出明示拒绝行为,当事人起诉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如经释明当事人仍坚持该诉讼请求,法院应按照行政不作案件的审理思路进行审理。行政不作案件的审理思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原告是否向被告提出过申请、被告是否存在不作(被告是否负有作为义务;若有,被告是否作出了行为)、被告不作是否具有正当事由。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明示拒绝 审理思路
  • 简介:行政不作是一个成文法律未予权威解释的、争议丛生的概念。可复议的行政不作,首先可按照公共行政组织“没有做其应该做的”标准获得广义界定,包括不履行、拖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作为义务三种情形。此处的作为义务既有程序义务也有实体义务,绝大多数情形下是羁束性的、作出具体决定或采取具体行动的义务。作为义务的来源或依据有:法律规范的直接规定、间接规定、公共行政组织自我约束性规定、行政惯例、合同、先行行为等。而不可复议的行政不作范围有限。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可复议性 不履行职责 作为义务
  • 简介:<正>一、绪论"无行为则无犯罪"的刑法格言奠定了行为在犯罪论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尤其是在刑事古典学派的行为刑法观看来。实行行为可以分为作为不作,尽管作为是常见的犯罪行为形态,然而,成为刑法学实行行为研究重点的却是与之对立的不作。日本著名刑法学家西原春夫在他的古稀之作《犯罪实行行为论》中如是讲道:"在判定某

  • 标签: 不纯正不作为犯 犯罪论体系 刑事古典学派 实行行为 行为论 不真正不作为犯
  • 简介:请求虽源于物但有别于物,其性质属于请求的分支,是物的权能之一,应有相对的独立性,故有适用诉讼时效的余地。同时动产返还请求会因权利人的长期不行使而使他人产生外观的信赖,故有适用诉讼时效的必要。诉讼时效制度对于物请求的适用问题在我国的现行立法中尚无定论,应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加以明确。

  • 标签: 物权请求权 性质 诉讼时效
  • 简介:继承回复请求源自于罗马法中的继承诉,而继承诉属于对物之诉。源于继承诉()的继承回复请求非常类似于物上请求,而作为确保物人对物圆满支配状态作用的物上请求,与物共命运,只要物存在,它就不断产生,因而物上请求不应适用于消灭时效,它应与产生其之物一起为取得时效的客体。既然如此,继承回复请求亦不应受消灭时效的限制。在完善我国继承法时宜借鉴意大利、葡萄牙和我国澳门地区民法之立法例,规定确认继承人身份的诉讼不因时效而消灭,但不影响有关取得时效的规则对每一占有物的适用。

  • 标签: 继承诉 继承回复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 取得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