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闻自由作为人类共同争取的政治文明成果,是宪法保障的一项基本权利且有别于公民个人所享有的自由,必须结合一定的法律制度才能认识其本质,厘清其界限。新闻自由具体包括创办新闻媒体的自由权利、知晓采访的自由权利、发表报道的自由权利、保护新闻来源的自由权利、答辩和更正的自由权利等,各国关于新闻自由保障的理论实践为我国新闻自由保障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
简介:贾宝玉不喜欢大观园中的稻香村,因为“此处一田庄,分明是人力造作的。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无脉,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因为“非其地而强为其地,非其山而强为其山,即百般精巧,终不相宜。”因为它远不及“有凤来仪”等处“有自然之理,自然之趣”,“虽种竹引泉,亦不伤穿凿”。城市园林的建设也罢,风景区的建设也罢,的确都有一个社会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得精心巧妙处理。苏州、扬州的城市园林,大都是在一个隔绝外界的墙里,叠石凿池,栽花植树,筑亭建阁,铺路造桥。这是把自然装入社会。徽州的宅第园林、寺社园林,特别是村落园林,主要是因借四周的山水田畴,作为人们推窗远眺的画图和出门游憩
简介:2002年3月,我写了一个《恢复"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权利——我对修改宪法的一点建议》,并在《同舟共进》第6期全文发表。文中回顾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产生的过程,我国第一部宪法中公民居住和迁徙权利的条款是何时以及怎样被删除的,以后多次修宪均未恢复公民这一权利的情况。文章最后郑重地提出了恢复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条款的建议。这篇建议已郑重委托厉以宁委员送交人大常委会。公民必须享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权利,是我近二十余年研究劳动就业和城市化问题必然得出的逻辑结论。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使这一理沦成为迫切的实际的要求。近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