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利用双休日,我把刚收到的98年第4期《同舟共进》读完,要目标出的5篇文章也反复看了两次,对于没有标出的其他文章,我认为是上乘佳作的,诸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第一把手"与"买官卖官"》、《娓娓道来是真情——读〈告别"万岁"〉有感》等篇章,都是不亚于要目标出或卷首语提及的好文章,我也细读。《同舟》始创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大讨论十周年前夕,这次讨论的历史意义和巨大作用,早已众所周知。两月后,即是《同舟》创刊十周年纪念,也是改革开放二十周年,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真理标准的讨论,将全国人民从禁锢的思想中解放出来,没有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就不可能有《同
简介:这封回信,我已收藏了23年,因为它不仅记录了一位市长对平民诉求的回复,而且见证了八十年代上海交通发展的艰难历史。一打开这封信,就会立刻想起一段难以忘怀的往事。
简介:我是一所中学的负责人,我校图书馆为了方便学生学习,在图书馆门口旁设置了类似于超市那样的自动存包柜,让学生把不能带进图书馆的书籍等物品存放进去。不久前的一个周六晚上,学生黄某用钥匙打开柜门取包时,发现包不见了,黄某说自己的包内有一个手机和600多元钱,图书馆老师找来了学校的保安和警察。经保安、警察和黄某检查确认:存包柜没有被撬压的痕迹,开关正常;存包柜柜门上贴着的“寄存须知”告知:“金钱等贵重物品请不要存放。”最近,黄某及家长要求学校赔偿丢失的包及手机,黄某还找了两名同学证明他存包及包内的物品。请问,像学生黄某这种情况,学校有赔偿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