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社会学科研究的国际问题研究需要回答四个方面的问题:描述性的问题、解释性的问题、预测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严格遵循社会科学研究的程序,这四个方面的国际问题研究就会表现出一些共同特点:客观性或者说可重复性、规律性或者说普遍意义、简约性或者说主次分明。大数据研究能够让决策者获得更加全面、充分的信息,从而采取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在进行描述性的国际问题研究时,大数据可以起到十分突出、甚至是革命性的作用;在解释性的问题方面,大数据的长处是用来发现相关性,而不是做出因果解释;大数据还可以发现有价值的解释性问题;大数据在预测和对策研究方面的优势十分明显,它所发现的规律性现象不仅可以用来预测,也可以帮助人们做出选择。大数据应用到国际问题研究领域也有其局限性,有些局限性是这一方法本身所具有的,例如不能进行因果机制的分析和解释;有一些是国际问题研究领域所具有的,例如"成本-收益问题"、数据主权问题等。在国际问题研究领域,大数据并不适合用于做战略研究,而更多适宜于对国际发展态势的宏观描述以及为具体的外交行为提供精准的指导方案。总之,大数据有助于发现更全面和客观的事实、提出更多规律性的问题以及帮助研究进行预测和做出选择,但大数据自身不能完成整个解释的过程,需要研究者进行专业的因果机制的分析和解释。
简介: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安全问题与国内安全问题相互转化与相互影响问题凸显,其主要特点是:相互转化的速度加快,范围更大,涉及的领域也更为广泛;更易于发生在地理上毗邻,经济发展水平、政治经济体制、文化与意识形态相近的国家之间;往往会产生影响持续扩大的"蝴蝶效应";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具有因国家而异的非线性特征。国际安全问题与国内安全问题相互转化的传导机制包括: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背景下的经济传导机制;少数大国对于国际事务进行干涉与插手而形成的政治传导机制;基于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迅速发展而形成的信息传导机制;示范效应机制等。国际安全问题国内化与国内安全问题国际化对于中国国家安全构成了严峻挑战,对此,中国应当建立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目标,确定国家安全问题领域应当关注的重点和优先次序,并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
简介:本文以法理学原理为基点对国际人权的历史沿革、法律界定、运作限度以及美国“人权外交”的理论依据作了全方位的探讨。作者认为,国际人权作为一种新的权利机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同少数西方国家在国际范围内相互合作、长期斗争的产物,是人权理论与人权实践国际化的产物,是对传统的权利框架的一种突破和发展。国际人权本质上是一个典型的法律的范畴,它依各国国内法和现代国际法的双重结合而存在,且由两者的双重限约而生效。各国国内法和现代国际法的相互协调和双重保障使国际人权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运作有效的权利形式一基于对美国“人权外交”理论依据的考察,作者认为,“人道主义的干涉”这一国际“例外”主义原则就是美国“人权外交”的理论依据,而这一原则实际上并没有为现代国际法学家们所接受并纳入国际法的正式条文中,所以它不具备国际法的效力和权威。因此,美国“人权外交”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的国际外交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