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原本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一种纯粹的自然物。当人作为一种纯粹自然存在时,他并不比其他动物种群拥有更多的优越性。只是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提高,人才从自然界中分离与提升出来,成为文明人。文明是生成的,也是发展的,文明的生成与发展表现为对自然状态的疏远与游离的过程。在文明生成与发展的过程中,社会规范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文明也是被规范出来的,没有规范就没有文明。文明的生成与发展离不开社会规范,但并不是任何性质与形式的规范都能无条件地促进文明的发展,因为社会规范也有一个合理与否的问题。社会规范的制定与确立既要符合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要求,也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简介: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法治社会是执政党和政府统筹社会领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三者之间存在密切的逻辑关系。从根本上讲,社会建设是在与国家建设的联动中获得自身的规定性的,是为了适应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治理主体进行的持续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和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行为和过程。社会治理主要从制度层面强调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认为社会建设必须要在社会领域构建一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一元主导、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互动式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必由之路。法治社会建设是关乎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是人治取向还是法治取向的关键问题,也是破解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难题的有效途径。
简介:本文译自英国左翼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佩里·安德森2007年出版的著作《流派》(Spectrum)一书中的《哲学》部分中的一章《尤根·哈贝马斯:规范事实》(NORMINGFACTS:JürgenHabermas)。在论文中,佩里·安德森深入分析和讨论了德国哲学家尤根·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和《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等著作。安德森指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持久的国际影响源于它将历史学的、社会学的、哲学的论证结合起来,从跨学科的角度、以一种强有力的叙述方式来讨论政治现实问题;其探讨的焦点是从工具理性转向哈贝马斯后来所称的交往理性:不是对自然的征服,而是人们的共识,这种共识在一个新兴的公共领域中通过合理性的、批评的交流来达成,并且独立于绝对主义的权力;安德森又同时指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在方法和论据方面是对立的。安德森指出:哈贝马斯的《在事实与规范之间》表达了对于法律中介作用的敬意,在法律的中介作用中,交往权力被转变成行政管理权力;通过将社会整合重担转变成自动控制体制,把生活世界行为者从社会整合的重担下解放出来;但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实际起源和发展变化的论述很少,它是建立在假设之上的,而这种假设缺乏宪法史的支撑。安德森还讨论了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和当代民主理论等,并且对哈贝马斯的《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与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进行了比较分析。
简介: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关注民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度困难群众,是我党“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义和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具体反映。适应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已经成为一种时代要求与历史的必然。本文主要从政府救济与社会慈善互助两个层面分析我国社会救助机制的基本态势和问题,提出了完善社会救助机制的路径与思考:建立和完善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组织培育机制、法律法规保障机制、环境政策优化机制、宣传教育普度机制、政府职能部门的扶持监督机制和具有国际视野、富有中国特色和地方特点的理论创新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