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职务犯罪形式通常包括贿赂、贪污和徇私舞弊等,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国家机关或人民团体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公职办理进行的一系类违法犯罪活动,由于此类人员的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给人们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带来损害,严重影响国家公务执行的规章制度,依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需要对这些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予以侦查了解。国家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后,关于监察委员会是否具有职务犯罪侦查权问题争议较大,因而监察委员会实际拥有的职权范围不够明确,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一定阻碍。本篇文章在此基础上,主要对监察体制改革中职务犯罪侦查权进行研究、分析与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