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应是指在司法上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而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可能性
简介: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都是以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认定行为是否具有发生侵害法益的可能性,也就明确了哪些犯罪的成立需要司法人员根据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具体的危险
简介:[5]④危险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法益构成危险就可成立的犯罪,说危险的发生是危险犯成立的标志与说其是危险犯既遂的标志并不矛盾,即构成既遂的犯罪[11]③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实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简介:认为危险犯存在犯罪中止,同时持该观点的人如果认为危险犯在犯罪既遂之后、实际损害结果发生以前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的观点,认定危险犯既遂后仍可成立犯罪中止
简介:2、第二种观点认为危险犯是以危害行为具有造成一定后果的客观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犯罪,以行为人实施的危险行为造成的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险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危险犯仅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
简介:则危险犯既遂以危险状态的出现为犯罪既遂标志,以危险状态的出现作为危险犯犯罪既遂的标志,而是把发生危害的危险状态作为处罚依据的犯罪叫危险犯
简介:但却将想像竞合犯与数行为触犯数罪名的实质数罪相混淆,这也是想像竞合犯区别于实质一罪、实质数罪及法条竞合犯,想像竞合犯 想像数罪 法条竞合犯
简介:对该集团的实行行为要成员共同负全体责任,集团暴行按共同正犯的规定来处理的理由是说由于实行行为已达到扰乱公共和平的抽象危险的程度就可以作为共同正犯来处理,即或是没有暴行的实行行为也可以构成骚扰罪的实行行为
简介:这两种措施在少年犯教养院和博斯特感化院训练中,教养院是训练和教育儿童的公开机构,在儿童案件中就必须处罚父母
简介:需要判定存在作为责任过失的要件的注意义务违反, 三、构成要件性过失(2) ── 注意义务的形态 注意义务是应该对避免一定的犯罪性结果例如使人死亡加以注意的义务,必须认为这两种义务都首先是构成要件性过失的要素
简介:(3)、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就是情节犯是指犯罪情节的的存在和变化对于犯罪行为人的定罪和量刑有重要影响的一类犯罪情形
简介:立法者对这些犯罪也将数额规定为构成要件,(1)有些应当在刑法上明确作为数额犯规定的犯罪,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53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罪以及第203条规定的妨害追缴欠税罪等以具体数目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是纯正数额犯
简介:情节犯是以一类以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为综合构成要件的犯罪,有人认为情节犯中的定罪情节与犯罪的量刑情节存在着交叉关系,进而认为情节犯存在犯罪未遂
简介:传统理论一方面把未遂犯中实行行为的危险性作为不能未遂犯的处罚根据的同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不具有产生构成要件结果的现实危险性,另一方面又在未遂犯内部以行为是否具有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作为了区分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标准
简介:传统理论一方面把未遂犯中实行行为的危险性作为不能未遂犯的处罚根 据的同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不具有产生构成要件结果的现实 危险性,另一方面又在未遂犯内部以行为是否具有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作为了区分 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标准
简介:法条竞合犯中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所规定构成要件及要素之间存在必然的重合或交叉关系,进而认为杀人罪包容伤害罪、两罪法条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在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的法条之间存在竞合关系
简介:我们对判处缓刑的罪犯,我们应加强对缓刑犯的监管,我们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并没有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罪犯不能上大学
简介:无论适用刑法第157条的规定还是适用刑法第279条的规定都不能对行为人实行的行为的不法内涵作出全面的评价,即数个行为之间具有独立关系的牵连犯,对这种性质的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的处断原则
简介:牵连犯所实施的数罪之间或者是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是牵连犯包含不了的,牵连犯行为人不仅对其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具有故意
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之我见
危险犯的认定
危险犯问题研究
危险犯中止的思考
浅析危险犯之犯罪中止形态
对“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通说的质疑
论想像竞合犯-兼与法条竞合犯相区别
集团犯的构成
青少年犯
过失犯的理论
关于情节犯的论述
当代纯正数额犯
关于“情节犯”的论述
不能未遂犯论争
也论法条竞合犯
缓刑犯进高校不是闹剧
我国牵连犯处罚原则探讨
试论牵连犯的处断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