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成因分析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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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成因分析及对策

张珂

  杨陵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   712100

摘 要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大,建筑环境复杂,很容易因为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不到位而埋下火灾隐患,但由于人员聚集,所以在发生火灾时,往往难以及时疏导人群,从而引发严重的火灾后果。本文分析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 监督 对策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问题作为困扰和限制城市现代化进程与发展的重要问题,已经成为了消防工作的中心环节。为了保障大众生活安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做好预防工作,在火灾发生时尽快疏导人群,确保人员安全。如2023年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纵观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其中既有场所本身内部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也有场所外部火灾蔓延导致的人员伤亡。消防救援监督机构从日常监督管理上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扼制了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但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先天的不足和管理者以经济为本的利益驱使,造成了人员密集场所日积月累的消防安全问题的产生。

  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

  (一)场所整体布局不合理。相当部分业主在场所的选址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场所的消防安全选址放在首位。有的为了贪图房租便宜,租赁耐火等级低、与易燃易爆场所毗连的建筑开设人员密集场所,因陋就简。

  (二)建筑防火设计不规范。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设置部位、防火防烟分区等方面都不符合现行的规范要求,甚至随意降低防火要求,拆除消防设施、防火墙,占有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现象比较普遍。

  (三)采用大量的可燃或易燃材料进行内装修。在发生火灾时,这些材料有助于燃烧并产生大量有毒烟雾[1]。据统计,因火灾死亡的人数中,有百分之八十是吸入过量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而不能及时逃离火灾现场而死亡。

  (四)安全疏散存在缺陷。部分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四、五层建筑,疏散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设置在综合性商业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商业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导致着火时人员疏散困难,安全通道堵塞、被占用以及安全出口数量与宽度不足。

  (五)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尤其是设置在多层建筑的一至三层、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这些场所内只有灭火器,连室内消火栓都没有,火灾发生时,无法立足于自救。

  (六)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场所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愿意花大量资金进行整改,在少数人员密集场所如市场存在人员住宿、生产经营、仓储等的“三合一”现象,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七)消防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救和逃生知识。发生火灾后,不知如何开展自救,不知如何逃生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一)缺乏自主防范意识

消防人员和人群的安全意识决定着消防管理的水平,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具备一定消防意识的人群能够在第一时间寻找到正确的逃生出口或正确地使用灭火工具,而参与营救的消防人员则能快速制定人群疏散路线,尽可能减少事故的伤亡。但在当今社会中,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人员多是从普通安保公司雇佣或个体经营者,其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甚至可能出现参与消防管理的人员是并不具有消防工作管理的常识经验的情况。因此,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企业仅仅将盈利与否放在单位发展的核心环节,缺乏自主防范意识,本应重视的消防监督工作成为了应付消防部门的形式流程,实则缺乏真正的监督管理价值,因而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消防监管为经济利益让位

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的建设者和经营者往往出于各种目的而忽视了消防安全设施的布置和建设。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较为老旧,早期建设的设计人员没有将消防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因而可能出现消防通道缺失、电路铺设易故障等遗留问题,安全隐患大,加之后期管理人员消防意识淡薄,营利性质的单位为了获取更大经济效益而没有为建筑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使得消防管理形同虚设[2]。另外,对于营利性质的大型人员聚集场所,往往容易出现商户自身消防意识淡薄,管理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巨大的工作量使得消防部门无法对该区域进行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缺乏监督力度

现阶段我国部分消防部门对于人员密集区域的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欠缺,无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我国的经济情况不断改善,人员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人们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要求消防部门必须严格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但由于分派到众多的特殊场所的人力有限,致使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力度不够,消防的隐患和漏洞难以被及时发现。

(四)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

社会单位作为责任落实的对象,具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到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中的义务,但正因为人人都有防火防灾的责任,致使消防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单位的个人,因而难以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消防事业的发展。

 三、人员密集场所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严格、自觉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加强经营活动中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严格遵守消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建、改扩建、内装修工程施工前应请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消防设计并申报消防审核,竣工后申报消防验收,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二)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通道,并且不得超过额定的人数。

  (三)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修复。

  (四)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临警好用。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关器材和人员,随时做好临警处置[3]。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消防监控室应24小时有专人持证值班,并懂得如何处置火灾事故,如何操作自动消防设施。

  (五)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特别是营业结束后,要注意有无遗留烟头等火种,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

四、结束语

由于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满足人们消费、学习、看病、住宿等日常需要,因而往往具有建筑占地面积大、人流量大、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隐患大等特点。但由于部分人员密集场所过度追求经济效应,缺乏对于消防工作的重视,致使其忽略了管理细节。除此之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的监督环节容易被忽视,消防管理的制度不够健全,消防管理的详细责任落实不到位,由此导致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并解除,人员密集场所大多是公共场所,火灾一旦发生,必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武丽珍.居民住宅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分析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5,(6):823-825..

[2]宋立明.浅议创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4,(1):33-36.

   [3]张军.城市消防管理问题及对策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6,(8):1166-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