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公平、自我效能与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关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2
/ 3

组织公平、自我效能与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关系研究

谭雨婷

广东金融学院 广东广州510521

摘要:以组织公平为基础,以自我效能感为抓手,探讨组织公平、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三个变量的关系,检验是否存在中介效应。通过对314名在校大学生的问卷进行数据分析,结果显示组织公平对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具有正向影响,自我效能感在组织公平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

关键词组织公平感;自我效能感;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随着疫情防控管理常态化,在充满竞争与挑战的组织公民社会,各类社会组织面临着生存的难题,为适应疫情带来的市场环境变化,各类组织需向内激发组织活力凝聚发展合力。因此,对于组织成员仅仅完成岗位职责或工作说明书规定的行为,仅能保证完成基本的组织目标,为进一步追求剩余价值,需要组织公民行为来激励组织的认同感、利他行为等,营造同心戮力的组织氛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Organ教授最早提出组织公民行为(简称OCB)概念,他认为组织正式奖励系统没有直接或明确地承认,完全由个体自由决定是否实施,但这种行为能在整体上提高组织效能[1]。高校作为一种带有社会公益性的特殊社会组织类型,为增强高校教育产品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人才素质能力,组织公民行为的利他行为同样也为高等学校教育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高校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社会普通公民,又是高校中接受教育具有较高理论和技术水平的特殊群体,提高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对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满意度、学校教育教育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研究影响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相关因素,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高校竞争能力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2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2.1 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因素

自“组织公民行为”概念提出以来,学术界不断深入对组织公民行为研究,从概念、维度、原因变量、结果变量等领域进行深入探讨。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将组织公民行为划分为不同的维度模型,Organ提出组织公民行为划分为五维度:利他行为、职业道德、运动家精神、谦卑有礼及公民道德[1];我国学者樊景立结合中国文化和组织现状,认为中国人的组织公民行为由五个维度组成,即公司认同、帮助同事、责任意识、人际和谐和保护公司资源[3]。随着“学校组织公民行为”概念的提出,众多学者开始将研究对象聚焦在学校,认为大学生主动实施的非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对有益于周围环境的自发性行为就是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4],将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归为组织认同、相互合作、主观能动性、人际和谐以及保护组织资源几个方面。影响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因素包括高校学生干部的社交性、道德感和利他性与组织公民行为显著正相关,自我效能感对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作用[5],组织支持感、组织公平感、团队凝聚力对组织公民行为显著正相关,大学生取得成就动机越强烈,就越容易表现组织公民行为。

2.2 组织公平与组织公民行为、自我效能的关系

组织公平是由亚当斯提出来的公平理论开展相关研究,将组织公平分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已有实证研究支持了组织公平对组织公民行为的正向影响,Organ认为公平感与组织公民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当个体感受到不公平时就会减少组织公民行为的投入[1]。已有研究证实组织公平对高校大学教师、行政人员有显著正向影响,大学生作为高校组织的一员,较少有学者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基于此,提出假设H1:

H1:组织公平对组织公民行为有正向影响。

学术界对组织公平有两个层次的理解,第一种是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实现组织公平,第二种是自我感知的组织公平,即个体通过感受组织公平的现状来影响其个体行为。已有研究表明,组织中的个体因个人特征的不同对组织公平的感知存在较大差异,不同情绪管理能力的人对组织公平的感受不一样,如具备较高情绪管理能力的个体能快速从组织不公平带来的负面情绪中抽离 [6]。组织公平是个体心理状态的重要预测变量,会直接影响到个体在组织中的情绪状态,也是影响自我效能感的重要因素之一,当个体在组织中感到焦虑、痛苦、害怕等负面情绪会降低个体的自我效能感 [7]。因此,提出假设H2:

H2:组织公平对自我效能有正向影响。

2.3 自我效能与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关系

自我效能由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他提出自我效能是个体在进行某一活动操作前,对自己能在何种水平上完成该活动所具有的信念、判断或自我感受[8]。通常来说,在轻松容易的环境中,人们会更倾向于完成挑战性的工作任务,反过来不同的环境又会作用于人们,即在有利的环境下能更好地激发人们的潜力。组织公平强调的是个体自愿决定是否实施角色外的行为,因此,根据自我效能感理论,在有利的环境下,自我效能高的个体对自己的能力更有信心,更加积极主动工作,倾向于表现出组织公民行为。因此,提出假设H3:

H3:自我效能对组织公民行为有正向影响

2.4 自我效能在组织公平和组织公民行为之间的中介作用

公平理论认为,人如果在组织中感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就会在内心产生紧张感,刺激个体采取不同的行为以此来减轻内心的忐忑不安。如果大学生感受到公平,积极的心态增强了个体的自我效能,也会促进组织公民行为。个体在组织公平中获得的控制感会触发个体在其他方面的态度和行为,当个体拥有依靠自身能力能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的控制感时,就会增强其信心和自我效能,进而促进产生组织公民行为。

大学生的组织公民行为往往体现在对校园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满意感和公平感,如果学校保证制定规章管理制度是公平公开合理的,并得到大学生的认可,大学生产生积极地情绪增加自我效能感,会愿意主动参与到学校的建设中,利于组织公民行为。因此,提出假设4:

H4:自我效能在组织公平和组织公民行为之间起中介作用。

3 研究设计

3.1  问卷调查

本研究选取广州市某高校大学生作为调研对象,选择35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350份,回收问卷314份,问卷有效率约为89.71%,问卷内容包括性别、年级、专业、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职务五个背景变量,自我效能感量表、组织公平量表和组织公民行为量表。在314个有效样本里,大学生个人特征方面,男性数量是女性的1.5倍,共青团员政治面貌占比75.2%,专业类别为工学的同学占比51.9%,大一和大二同学占总样本91%,约一半同学在学校担任班级干部或者学生组织干部,其他同学没有担任任何学生干部职务。

3.2 变量测量

本研究涉及的观测变量主要采用量表进行测量,参考组织公平、自我效能感和组织公民行为成熟量表为基础,进行恰当的修改。其中,组织公平量表参考Moorman的四点尺度量表,从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互动公平三个维度测量组织公平,根据大学生的特点修改得到9个项目的组织公平量表。。大学生自我效能感量表采用一般自我效能感量表(GSES),此量表已被证明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9],被广泛应用于大中学生的心理测评和有关心理研究。大学生自我效能感由10个项目构成,采用4点李克特量表评分,“非常不符合”计1分,“非常符合”计4分,总分越高,表示被测试的同学自我效能感越高。组织公民行为量表参考樊景立学者提出的中国人组织公民行为五维量表[3],进行适当的修改编制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量表。借鉴已有的研究结果,选取可能影响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控制变量,包括性别、政治面貌、专业类别、年级和所担任职务这5个变量。

4 研究结果与数据分析

4.1 信度及效度分析

问卷已通过Cronbach's Alpha信度和区分效度检验,鉴于本研究采用的量表均为成熟量表,故采用验证性因子分析法测量组织公平、大学生自我效能感和组织公民行为量表的结构效度。通过采用AMOS24.0软件分析各量表的收敛效度和区分效度,从软件运行结果来看,各变量具有良好的收敛效度且大部分变量通过区分效度检验。

4.2 假设检验

利用Stata回归分析,对提出的假设进行检验,首先检验大学生性别、政治面貌等控制变量对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关系是否显著(见表1模型1),结果发现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对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下显著,性别、专业和年级对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不显著,这一结果证明大学生加入党团组织和担任学生干部促进产生组织公民行为,这与现有的研究结论保持一致。

借鉴心理学、组织与管理等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中介效应”识别方法,参照中介效应检验程序分三步进行检验(见表1模型2、模型3、模型4),以检验自我效能感在组织公平影响组织公民行为过程中的中介效应。回归结果显示,模型2中组织公平对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回归系数为正,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即组织公平对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显著正向影响,接受原假设H1。模型3中组织公平对自我效能感的回归系数为正,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即组织公平对自我效能感显著正向影响,接受原假设H2。模型4中组织公平对自我效能感、组织公民行为的回归系数为正,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不需要再做Sobel检验,即组织公平均对自我效能、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作用,自我效能感在组织公平和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之间起部分中介效应,接受原假设H3和H4。

表1 模型回归结果

变量

模型1

因变量: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

模型2

因变量: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

模型3

因变量:自我效能感

模型4

因变量: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

性别

0.153

0.118

-0.238***

0.219**

政治面貌

0.327**

0.135

0.106*

0.090

专业

-0.020

-0.002

0.003

-0.003

年级

0.031

0.050

0.027

0.038

担任学生干部

0.125***

0.089***

0.027

0.078**

组织公平

1.293***

0.363***

1.139***

自我效能感

0.425***

F

3.60

31.36

9.45

45.22

R2

0.062

0.545

0.209

0.581

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下显著。

5 结论与启示

5.1 研究结论

本研究中性别、专业类别和年级三个变量的回归结果不显著,政治面貌和担任学生干部对组织公民行为影响显著,即政治面貌为党员和团员,或担任班级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组织干部的大学生会更主动为校园认同、班级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通过模型检验,组织公平显著影响自我效能、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自我效能感在组织公平和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在实践中,当大学生感受到学校组织分配的公平性、程序的公平性和互动公平性,例如学校在评奖评优、制定规章管理制度等时公平合理,充分听取同学们的建议,大学生产生积极地情绪增加自我效能感,会愿意主动参与到学校的建设中,认同学校,协助同学,增加责任意识,与周围的同学保持良好人际关系和自愿加入保护组织自愿的行动中,如利用自身特长为班级、学校争取荣誉,在校园中主动地采取利他行为,构建团结友爱的班级和学校。

5.2 研究启示

做好学校组织公平感是基础,保证学校管理制度的公平性,特别是对于与学生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工作,要充分听取大学生的意见和心声,将合理的建议转化落实到校园建设中,这也是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的具体表现。但在做好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互动公平性。自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学校制定一系列防疫政策后,相关同学出现不理解、抱怨的情绪,增加了校园安全管理风险,学校的管理者、老师应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可以组织召开师生座谈活动、校长信箱、宿舍走访等活动,及时回复学生们的关切问题,消除学生们的疑虑,减少他们的负面情绪。

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是大学生主动表现出的利他行为,利于提高学校组织运作效率和大学生良好人格的形成。每个人都是组织发展中的个体,作为一名大学生,自我效能对于个人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的作用,很多同学步入大学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沉迷于网络游戏中,对自己的学业和职业规划迷茫,在学校里浑浑噩噩,丧失自身自信心和成就感。应发挥学生干部、党团干部的积极影响作用,在学习、班级建设、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带动其他同学更多参与班级管理,促进形成良好的班风。通过多种渠道不断提升自我效能水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主动奉献的精神投入到校园生活和学习中,并以更加自信热情的态度解决实际中面临的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个体和组织的双赢。

参考文献:

[1] Organ D.W. 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 The good soldier syndrome[M].Lexington, MA: Lexington Books,1988.

[2] 徐莉莉.课堂视角下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研究[J].人才资源开发,2010(10):69-70.

[3] 樊景立,钟晨波,D.W.Organ,张曙光.中国的组织公民行为研究[J].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2006(02):102-124.

[4] 邹巍.组织公平感对大学生组织公民行为影响实证研究[J].教育科学,2010,26(06):39-43.

[5] 范震,姜顺婕.大学生自我效能感与组织公民行为的关系研究——以公安院校为例[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20(06):35-39.

[6] 俞彬彬,钟建安.情绪智力、组织公平和组织公民行为关系的研究[J].心理科学,2008(02):475-478.

[7] 姚凯.自我效能感研究综述——组织行为学发展的新趋势[J].管理学报,2008(03):463-468.

[8] 周瑜. 大学生的职业决策自我效能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0.

[9] 胡象岭田春凤孙方尽.中文版一般自我效能量表的信度和效度检验[J].心理学探新201434(01):53-56.谭雨婷,1995.7-,女,汉族,湖北荆州人,硕士研究生,广东金融学院助教,研究方向: 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