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汽车安全监管新模式——沙盒监管的认识及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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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汽车安全监管新模式——沙盒监管的认识及建议

邓彪

(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 401329)

摘要:汽车新技术的快速融合与迭代应用,为安全监管带来新的挑战。沙盒监管制度正逐渐成为各国积极应对汽车前沿技术安全监管的重要政策工具。通过介绍沙盒监管定义、引入目的、国外应用情况、国内监管对象和工作流程,从而提出相关建议助力于沙盒监管有效实施

关键词:沙盒沙盒监管汽车安全

中图分类号:U461.91                         文献标识码:E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的深入发展,汽车的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愈发明显,汽车、电子信息通信、交通等领域在加速融合,不断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也衍生出许多新的安全问题,对汽车安全监管带来了新挑战。为了更好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完善汽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监管方式,2022年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共同启动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工作。

1、沙盒和沙盒监管

    Sandbox,沙盒,又译为沙箱,是计算机专业术语,在计算机安全领域是一种安全机制,为运行中的程序提供隔离环境,通常是作为一些来源不可信、具有破坏力或无法判定程序意图的程序提供实验之用。沙盒通常严格控制其中的程序所能访问的资源,比如沙盒可以提供用后即回收的磁盘及内存空间。在沙盒中,网络访问、对真实系统的访问、对输入设备的读取通常被禁止或是严格限制。

沙盒监管,指先划定一个范围,对在“盒子”里面的企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同时杜绝将问题扩散到“盒子”外面,属于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并由监管部门对运行过程全过程监管,以保证测试的安全性并作出最终评价。沙盒监管中的那个“盒子”,也就是所谓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5年11月正式发布了《监管沙盒》指引文件,从而率先提出监管沙盒概念。其后,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等国陆续在金融科技领域开展沙盒监管试点。2019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监管沙盒”机制。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北京市率先在全国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暨中国版“监管沙盒”[1]。此次在汽车安全领域试行沙盒监管制度,是我国继金融领域外再次开展引入沙盒监管试点。

2、引入沙盒监管的目的

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快速融合,汽车已从单纯的交通工具转变为大型移动智能终端和储能单元,车辆安全基本特征、安全边界仍在不断动态变化。由于前沿技术的应用,其所产生的新型汽车安全问题正逐渐成为全球公共安全面临的新挑战。

一是汽车安全风险呈现新模式。智能网联汽车“端-网-云”架构为汽车带来新的安全风险,汽车信息域与物理域紧密融合且网络安全威胁来源广泛,网络入侵可能导致大规模高速移动车辆被恶意控制风险。

二是汽车安全状态呈现不稳定性。由于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的引入,投放市场时被认定为安全的汽车,可能因为软件升级对代码或参数做出调整而变得不安全,使全生命周期全过程监管成为需求。

三是汽车安全问题危害扩大化。在大数据应用场景下,汽车数据的使用环境更加开放,特别是数据的频繁跨国界流动,除导致个人隐私、商业数据泄露风险外,也可能泄露国家道路、地理等信息,危害国家安全[2]

目前,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的监管主要以传统监管方式为主,难以应对汽车新技术日新月异、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新挑战,亟待引入前瞻式监管模式,变传统的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更早地将前沿技术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纳入监管范围,在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倡导最佳安全实践,助力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繁荣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3、沙盒监管在国外汽车领域的应用情况

针对汽车安全技术不断发展对既有安全监管体制提出的新挑战,美国、德国、韩国等发达国家陆续建立监管沙盒,即通过在一定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度安全测试,将安全问题尽早纳入监管范围,以确保现有监管体系不会阻碍创新产品与新技术投入市场。

美国采用建立试验区的方式推动无人驾驶等汽车新兴技术的发展。试验区为无人驾驶等汽车新兴技术提供了多种交通路况和驾驶场景,可在受控环境中开展无人驾驶技术测试。其中由圣地亚哥政府协会筹建与管理的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试验区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德国汽车领域监管沙盒的典型代表是由德国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开发,旨在推广自动驾驶等创新技术的数字试验台。其中巴伐利亚自由州的A9联邦高速公路数字试验台通过结合现代道路基础设施和最先进的传输技术,为汽车和零部件供应行业、电信公司和研究机构提供了一个技术创新的试验区。该试验台主要用于自动化和联网驾驶等创新技术的测试,同时提供了无缝的高速LTE通信覆盖,移动数据可以标准化格式储备,并通过移动数据市场提供给测试台的所有用户。特殊的道路设施,如带有反射器和特殊标志的安全护栏,可用于试验不同的雷达、激光、摄像头等传感器型号对环境的适应性。为了系统地将监管沙盒作为德国经济和创新政策的工具,2018年12月,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通过了《监管沙盒战略》。2019年,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成立了监管沙盒协调办公室,以实施和推进监管沙盒战略。同年9月,发布《释放创新空间——监管沙盒手册》,阐述了监管沙盒设计流程,以及使用监管沙盒的各种方式,并提供了实际示例。

韩国将监管沙盒作为培育新兴产业的关键措施之一,通过监管沙盒尽力为创新产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创新产业快速发展。在监管沙盒实施过程中,如果企业由于存在相关规定而无法对某项产品或服务进行测试,政府可以新增条款对企业豁免,以使企业可以进行相关测试。测试完成后,政府会临时或者正式批准新产品或新服务上市。同时,政府也会寻求制定更合理的规定。韩国汽车领域“监管沙盒”涵盖了氢燃料电动车、汽车制造商对废旧电池的利用等领域[3]

综上可知,沙盒监管制度正逐渐成为发达国家积极应对汽车前沿技术安全监管的重要政策工具。国外汽车领域的监管沙盒实践,为我国完善汽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方式提供了参考借鉴。

4、积极探索建立中国版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新模式

2020年5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提出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2021年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020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明确适时启动沙盒监管。这是在国内汽车安全监管领域首次提出沙盒监管概念。2022年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以“强化产品召回监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启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2022年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共同启动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工作,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是在后市场阶段针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度安全测试的机制,主要目的是引导企业查找问题、改进设计、降低风险。

4.1沙盒监管的范围对象

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坚守产品安全底线,采用目录清单制,在部分车型、部分地区试行开展,确保制度适度、安全、可控。沙盒监管的对象是在车辆中使用的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前沿技术,或实现各级别自动驾驶、远程升级等新功能新模式。申请进入沙盒监管的前沿技术或新功能新模式,以现有的科学认知难以预见其潜在风险。涉及的车辆须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市场准入条件,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经营性机动车应当符合营运安全相关标准。申请进入沙盒监管的企业,包括相关汽车整车、零部件、互联网科技、数据服务、网络运营、软件与系统供应等。

4.2沙盒监管的工作流程

企业就前沿技术或新功能新模式申请进入沙盒监管,需要经过申请、评估、测试、报告、退出等五个阶段。

(一)申请:企业自愿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进入沙盒监管的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测试车辆基本概况、适用范围、技术参数、创新性说明、质量安全风险自我评估情况、进入沙盒监管必要性说明等等。

(二)评估:市场监管总局将针对企业申请组织初期评估,评估通过后,企业需在2个月内制定车辆深度测试方案,包括测试周期、测试项目、关键监测指标、消费者安全保障计划、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测试实施监督及测试退出策略等。

(三)测试:一般在24个月测试周期内,企业按照车辆深度测试方案开展测试,保存测试记录。在理由充分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测试情况,申请修改测试参数和调整测试周期。

(四)报告:测试中期和末期,企业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车辆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性评估报告,及必要的测试记录、新发现安全风险改进措施。

(五)退出:企业完成车辆深度测试,达到预期目标,自动退出沙盒监管。沙盒监管周期内,企业提出退出申请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5、建议

一、改变对汽车“召回”的认识误区,转变态度,积极面对召回

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应该转变对汽车“召回”的态度,积极面对召回。对消费者来说,召回并不代表产品质量低。对企业来说,应打消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担心,主动召回可以展现企业的责任心,可以不断改进设计,提高产品质量。

二、主动适应新的监管模式

沙盒监管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创新,对创新采取包容审慎的一种态度,从而更好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沙盒监管是提前对盒子内的产品在市场上进行深度测试,有利于更早地发现前沿技术引发的安全问题,企业通过测试达到预期目标后,自动退出沙盒监管。这样,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大规模产品推广,可有效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降低不合格产品的召回风险,减少企业损失。因此企业应将沙盒监管作为改进产品质量的重要方式,主动适应并积极参与沙盒监管,应持续关注主管部门后续即将发布的沙盒监管实施指南和配套措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认清主管部门监管态度,加强产品研发工作

    《通告》明确指出未来将针对感知、决策、控制等新技术及自动驾驶新功能等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在用车辆加强监管,企业需认清主管部门对汽车应用新技术、新功能新模式的监管态度。据统计,99.9%的汽车召回都是产品符合标准但经使用后发现仍然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这需要企业在产品设计和研发阶段要对新技术、新功能新模式充分验证、充分评估,确保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国明.聚焦沙盒监管[N].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5-7(03).

[2] 王云鹏.坚守安全底线 加强监管创新——构建包容审慎的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2(04):5-6+54.

[3] 张进华.坚守安全底线 汽车领域“监管沙盒”的国际经验及启示[EB/OL].https://finance.sin

   a.com.cn/jjxw/2022-04-12/doc-imcwiwst1331455.shtml?cref=cj.2019(8)2022-04-12/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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