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理性思考(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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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现行《刑事诉讼法》又出现了一些亟待修改完善的问题。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过程中要坚持理性的要求,具体而言包括:由以斗争哲学为指导转向以和谐哲学为指导;由国家本位转向国家、社会与个人本位并重;由一元化价值观转向多元化价值观;由权力治人转向权利保障;由有罪推定转向无罪推定;由口供本位转向物证本位;由客观真实转向法律真实;由重实体轻程序转向两者并重最终转向程序本位;由高压从重转向宽严相济;由国内优位转向国际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