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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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信用缺失”导致的工程招投标中的“黑白合同”、工程粗制滥造、压级压价、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拖欠工程款等不守信用行为,湖南省在2003年就开始积极探寻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治本之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公示制度》),以此作为强化建筑市场监管的突破口,在建设领域建立起有力的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