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合作:农村环境治理的可能路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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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合作:农村环境治理的可能路径探讨

陈炜

常熟市碧溪新区(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江苏 常熟)  215513

摘要:随着农村环境治理问题日益严峻,无论是以政府为中心的治理模式还是以市场为中心的治理模式都能以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因此新形势下应当坚持多元合作,将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融合进去,构筑多元治理模式,形成多方合力,实现产权划分和治理成本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多元共治;农村环境治理;路径

环境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强环境治理,构筑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是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环境生态保护的有效手段。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其一,农业生产污染。农村环境受到农业生产的影响较大,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现代化和集约化程度不够,农民对于农村的土地、水、森林等资源保护意识不强,更多追求资源利用最大化,经济效益最大化。如,农膜降解问题、水资源污染问题、林木资源砍伐问题、农药超标问题以及农田垃圾处理问题等。同时农村的家畜家禽养殖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在部分经济水平较低的农村地区,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不够,主要靠家家户户的个体养殖为主,基本无污染治理设施,造成严重的大气、水环境污染。

其二,农村生活方式。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家庭收入增加,农村生活方式逐步向现代化、城市化靠拢,但是由于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农村生活垃圾难以得到有效处理,从过去的破砖烂瓦、瓜果菜皮等转变为废旧电器、废弃家具、破旧衣服、塑料袋、饮料瓶等,生活垃圾大多随意堆放或就近掩埋,不仅影响村容村貌,更造成持久性的环境污染问题[1]

其三,城市向农村的垃圾转移。随着城市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治理城市环境成本的增大,城市环境污染有逐步向农村转移的趋势,一方面,城市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农村地区,尤其是城郊结合地区,如,生活垃圾直接运送到郊区堆放或掩埋,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近郊农村的河流中。另一方面,城市污染间接转移,尤其是随着土地成本、环保成本的增加,城市部分高污染行业逐步向农村转移,化工厂、工业生产等企业在城郊农村建厂,废气废水随意排放。

其四,乡村生态环境失衡。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也在很大层面上改变了农村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生活方式习惯,尤其是在乡村旅游业的推动下,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农村出现了滥砍滥伐、过度建设、随意开垦的现象,农村小型作坊遍地开花,城郊农家乐、郊区酒店别墅、高尔夫球场、休闲养生会所等毁林毁田,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多元共治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

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是社会进步必然趋势,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也是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因此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要综合衡量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度挖掘农村环境污染的深层次原因,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公众积极参与,加强政府监管、企业参与、农民自治。

(一)创建生态型政府,加强政府的领导和管理职能

生态型政府的定位在于打造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共同进步的政府。将生态保护理念、思维以及生态平衡的责任意识纳入到政府监管职能中,将生态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结合起来,探寻两种概念的逻辑一致性,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层面上,倡导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绿色长效的施政理念,加强环境考核,生态教育,改进农村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生产技术,提高行业生态保护标准,改变过去管理型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方法[2]

另外,在政策制定方面,政府要加强引导功能,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和行政法规时,要综合考量生态价值的权衡作用,坚持以维护生态平衡优先的前提下制定经济发展策略,尤其是对于基层政府而言,要加强对乡村环境的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建设乡村环保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环保机构,并积极引进环保人才,对农村环境治理进行监督、维护和治理。

(二)强化环境教育,构建环境共治理念认同

乡村环境意识不足是多方面的,政府的环境服务型定位不到位,环境职能执行不具体,不明确,对乡村环境监管的认识不清;社会力量更是对乡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缺乏认知,没有必备的社会责任意识;村民的环保意识淡薄,过度注重经济发展,对生态保护缺乏深度理性认识。另外,三者欠缺合作意识,也没有认识到在乡村环境保护中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乡村环境共治体系缺乏足够有深度的理论保障。当前在部分农村地区,政府和农民就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存在多方面矛盾,互相不信任,对环境治理责任互相推诿,社会更是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很少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中。

信任缺失,导致乡村环境共治的合作意向不足,究其本质在于环境教育力度不够,无论是政府、社会还是村民的环保意识都有待提升,社会责任感都有待强化。因此加强农村环境教育,是构建农村环境多元共治的思想保障。首先,根据不同参与主体的特征,制定不同的环境教育策略,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借助环保活动、教学、宣传等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农村整体的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治理的技术指导、培训指导

[3]

其次,在社会中宣扬公共参与精神,普及和弘扬共治共建理念,鼓励公民个人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加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教育。让治理主体能通过参与教育活动获得相关的资讯和信息,从而弥补认识上的不足,建立农村环境治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加强农村多元共治模式的运行机制

首先,明确多元治理中的参与主体,构建多元共治的格局,多元共治不仅要政府领头参与,更要充分发挥多个组织,如,村委会、社会公益机构以及企业等主体的参与,将村委会、环保机构、公益机构、企业和村民都纳入到一个长效运行的机制中,实现其他治理主体在地位上和政府平等对话、交互沟通的局面,并明确不同主体在共治体系中的权利、义务,构建多方向的,平等自由民主的沟通平台。

其次,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构建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建立良性运行的合作机构,实现多个主体的平等协商、自由对话,为解决相关的环境问题提供良好平台。建立农村环境治理的网络监管平台,利用微信、微博和互联网等宣传政府的环境治理政策、治理进程,并及时反馈乡村环境治理信息。

总之,农村环境治理的共治体系遵循了环境问题的公共属性,将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公民自治结合起来,构建起政府、企业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环境治理系统,加强环境保护的制度、监管和教育等环节,推动农村环境保护进程持续推进,维护农村生态平衡。

参考文献:

[1]毛晖,张鸿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困境与出路——基于多元共治的视角[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9,(1):3-6.

[2]何寿奎.农村环境多元共治主体行为逻辑与政策引导机制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8,(8):119-127.

[3]李宁,王芳.共生理论视角下农村环境治理:挑战与创新[J].现代经济探讨,2019,(3):8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