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 2

山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研究

李文娟

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研究目的:山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方法:文献法和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山西省现在采用统一年产值作为补偿标准,补偿水平较之前虽所有提升,但是与其他省份相比还是处于较低的水平;而山西省的安置方式主要以货币补偿和社会保障安置为主,比较单一,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问题。研究结论:我国现行的补偿标准不可改变的情况下,山西省要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必须扩宽补偿方式,以多元的安置途径来缓解征地矛盾,维护失地农户的利益。

关键词:征地补偿制度;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山西省

一、引言

在中国绝大部分城市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大量的耕地被占用用于工业、商业、房地产业的发展,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在城市的繁华一部分是建立于征收农民土地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失去土地的农民不仅失去了其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而且还无法享受城镇居民一样的待遇,无任何保障的农户对未来生计缺乏强烈的安全感,从而引发了一些征地问题。处于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山西省也不例外,据统计山西省2013年土地被征收面积达17933.68公顷,其中农用地被占用11724.92公顷,耕地被占用8452.9公顷,大量的农用地、耕地被征收必然导致失地农民数量的增加,如果补偿安置方式不合理,会引发征地矛盾损害失地农民的利益。本文基于这一现状,对山西省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山西省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模式,找出不足,并根据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山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分析

(一)山西省实施年统一标准概况

山西省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精神,我省于2009年《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中将原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改革为统一年产值标准。之后我省又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于2013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对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又一次进行了上调。即2013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为1300元/亩,平均补偿倍数为24倍,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1200元/亩,比旧的征地补偿平均标准25690元/亩,高5510元/亩,增长幅度为21.45%。

(二)山西省征地安置模式

根据山西省11个地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征地公告,发现现在山西省征地补偿的安置模式基本上是采用货币安置配合社保安置进行的。货币安置是一直以来就存在的,而社保安置是2007年开始实行的。社会保障安置政策实施之后,政府对失地农户的补偿从原来的“一脚踢”转变为“源源不断”的给予农户补助,这其实是间接地在提高补偿水平,保障征地农民在失地之后的基本生活水平。而且山西省政府将农村和城镇养老保险并轨后,不仅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保障水平的差距,而且会使失地农民的城市归属感更强,在城市中生活更有自信。

三、山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不足

山西省的补偿标准已经从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变为年产值统一标准,从表面上看,实施新补偿标准确实使征地补偿费的水平有大幅度提高,但是其实质并没有脱离产值倍数法,而且在补偿时仍然按征地的原用途在进行补偿,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土地潜在的增值价值和土地给农民带来的附加价值,所以这种补偿方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价的高速上涨,已经难以维持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所以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可持续的补偿模式。

山西省实施的社会保障安置虽然算是一种长效的补偿机制,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却暴露了许多问题。比如说山西省政府将失地农户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而有些农户可能在征地之前就已经在保险体系中了,现在就出现了问题,普通农户=土地+社会养老保险,失地农户=零+社会养老保险,可以看出失地农户在社保方面并没有比普通农户多出什么优势。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对土地补偿费的强制性安排,不仅使失地农民失去了自由安排自己财产的权利,还对其构成了再次征收,而且很多失地农民可能在没有获得社会保障金之前就已经去世,也将永远失去了获得本该属于他的土地补偿费的机会。此外山西省的社会保障还面临着保障水平低,保障资金筹集困难各种问题,所以单靠社会保险来安置失地农户是不可行的。

四、政策建议与结论

(一)政策建议

1.积极鼓励农户自主就业

支持农户就业、创业是解决征地矛盾的根本。在我国国家经济实力有限的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农户的补偿金额是不会提升的,所以农户要想维持今后的生活,与其靠国家的补贴,不如自己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现在的关键是农户的文化水平低,缺乏专业的就业技能,当其进城找工作时就会面临就业面窄,无好工作岗位等,所以国家就要加强失地农户的专业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比如政府建立公开的信息招聘平台,使失地农户及时的收到招聘信息;成立几家专门针对失地农户就业的培训机构,使其根据农户自身的特点,分层次、分类别的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找到对口的工作岗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鼓励失地农户自主就业;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当地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被征地农户,照顾失地农户等。

2.推行多元的安置方式

从山西省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看,目前是只存在社保安置和货币安置,而现在我国大部分省份的安置方式都比较多元,除了有基本的货币安置以外,我认为山西省可以借鉴杭州市的留用地安置方式。留用地安置其具体做法是政府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征收的一部分土地返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并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开发后无论产生经济利润还是就业岗位都用于安置失地农户。从杭州市的实践看,留用地安置项目的开发不仅允许村集体入股参与股份分红从而增加村集体的集体收入,并且还为失地农户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其获得源源不断的收入,从而降低失地农户面临失地和失业产生的恐惧感,为其今后的生活提供了稳定的保障。留地安置方式本身就包括了多种安置途径,而且在实践中也很受农户认同,因此山西省可以在省内试点并推行。

(二)结论

通过对山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山西省虽然采用了统一年产值作为补偿标准,补偿水平较之前所有提升,暂时缓解了征地矛盾,但是与其他省份相比还是处于较低的水平;而山西省的安置方式主要以货币补偿和社会保障为主且单一,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问题。所以要想完善山西省的征地补偿政策,提高失地农户的满意度,仍须从这两个主要方面进行探索。

参考文献

[1]刘守英.地尽其利、地利共享-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的做法与借鉴[N],中国国土资源报,2013(7).

[2]马志雄,张银银,丁士军.农村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路径与选择[J],农村经济,2016(12).

[3]刘正山.让市场法则说话—征地补偿标准的过去,现在和未来[J],未来策划,2005(10).

[4]左静.年产值倍数法在征地补偿制度中的应用[J],中国集体经济,2016(33).

[5]温华特.留一片土地保一方生—聚焦杭州市留用地安置制度[J],浙江国土资源,2013(11).

作者简介

李文娟(1993-),女,汉,山西晋城人,山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土地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