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海洋权益的现状与维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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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海洋权益的现状与维护

汪晓洋

昆明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650500

摘要:近些年来,在我国黄海、东海、南海三大海域里,因海洋权益问题与部分周边邻国发生不同程度的摩擦,我国海洋权益正遭遇到严重的挑战。针对这一紧急情况,我们要加强对争议海域和岛屿的主权宣示和实际控制;加强中国海防军事力量的建设,增强中国在海上的军事威慑力。

关键词:海洋权益;海洋争端;对策

一、当前我国海洋权益争端概况

我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海洋大国,拥有18000公里的海岸线和面积在500平米以上的岛屿近6500多个,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我国还同时拥有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相当我国陆地面积的1/3。但是由于我国与周边邻国之间的海域面积狭窄,以部分邻国对我国海域资源的窥探等。我国与周边邻国存在着各种争端,不容乐观。如今,在我国四大海域中,其中除了渤海海域被我国完全掌控之外,在其他三大海域,我们都在面临着严重的主权侵犯和海洋权益遭到破坏的挑战。

(一)我国与朝鲜、韩国在黄海海域的矛盾

在黄海海域划界问题上,中国与朝鲜和韩国之间产生了分歧。“由于黄海海域东西最宽处只有约300海里,最窄处只有104海里。所以中国和朝鲜之间的海域绝大多数都是小于200海里的,与韩国之间的海域最宽只有280海里,因此各国将经济专属区扩展到200海里就存在重叠区域。”[1]中国主张以海底东部地带一条明显的海底谷线作为中国大陆架和朝鲜半岛大陆架的天然界限,然而朝、韩两国不认同此种分法。朝鲜主张以纬度等分线划分,韩国却主张水面中线为界。这样,“中国与朝鲜在黄海存在着3000平方公里的海域争端,与韩国存在着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争端。”[2]

(二)我国与日本、韩国在东海海域的矛盾

在东海海域划界问题上,我国与日本和韩国之间产生了分歧。我国仍然坚持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划界,但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这种分歧导致了我国同日本、韩国在东海海域也分别存在着16万和1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争端。”[2]“而中、日、韩国在东海将近又有近3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出现重叠。”[1]近几年来,中国和日本在关于钓鱼岛主权归主的问题上,矛盾十分尖锐。日本全然不顾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是中国的领土的历史事实,在钓鱼岛的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企图非法夺取钓鱼岛的所属权。这些做法已经严重的挑衅了我国的民族尊严,损坏了中国在东海的海洋权益。

(三)我国与菲律宾等周边邻国在南海海域的矛盾

在南海海域的划分问题上,中国与多个周边国家形成了纷争。随着部分周边国家对我国南海丰富资源的窥探以及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制定使得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明显扩大,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纷纷侵占南海海域。“越南把属于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全部非法划入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之内。菲律宾将中国的南沙群岛的利乐滩等所处海域非法划入其大陆架范围。马来西亚将中国的曾母暗沙等非法划入其大陆架范围。印度尼西亚在1980年宣布建立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按照其划界原则,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将深入中国在南海的断续国界线内。这样,我国在南海的21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面积约有140万存在争议。”[1]

南沙群岛分布着约有230个岛、礁、洲、滩、沙。因为其石油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越南、菲律宾等南海周边国家纷纷通过各种方式非法占领了这些岛屿。截止到目前,中国大陆只占有这些岛礁中的7个,中国台湾只占有着太平岛,其余的岛礁全部被其他国家非法占有和控制,非法占领南沙群岛岛礁数量较多的邻国是越南和菲律宾,越南非法占据了29个岛礁,菲律宾非法侵占了9个岛礁。这些南海周边国家在非法占领我国南沙群岛的同时,更是对我国南海的渔业资源、矿产资源和石油天然气资源进行疯狂的掠夺,非法获得了巨额的经济收入。

二、采取有效措施,海洋权益的维护

通过上述对我国海洋权益纷争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我国拥有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但是在我国的黄海、东海、南海三大海域上,有15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与周边国家国存在着纷争,纷争面积占到我国管辖海域总面积的1/2,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现实问题。”[3]海洋权益不仅是关乎我国领土主权的完整,民族尊严的维护,而且也关乎着我国未来的发展。因此,在维护海洋权益的问题上,我们要刻不容缓,找出维护海洋权益的合理方法。

加强对争议海域和岛屿的主权宣示和实际控制

对于我国存在争议的海域和岛屿,只是单单通过客观的历史事实去证明主权的归属来实现收复,效果并不是理想的,我们更应该做的是要在主观上也能显示出争议海域和岛屿的主权归属。这种主观的意思就是我们要用积极的行动去对争论区域进行主权宣示,争取该区域的实际控制。“只有实际控制争论区域,才能在纷争中占据主动地位,进而在后续中使用其他手段继续跟进。”[2]比如目前我国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被越南、菲律宾等国家非法占领,他们不仅对外宣示主权,而且还在这些地方大肆非法开采石油天然气等资源,这些非法的行为从目前来看确实是加强了他们对这些非法侵占的岛礁的实际控制。同样的,日本在钓鱼岛上非法设立灯塔和神社,擅自把钓鱼岛划入它的防空识别区,派军舰在钓鱼岛附近巡逻、派船只在钓鱼岛附近探测作业和开采资源,这些都是在宣示主权和加强控制的表现。因此,我们也要在有争议的海域和岛礁地区加强主权的宣示,加强实际控制。对于在南海海域我们已经实际控制的的那七个岛礁,我们可以在这些岛礁上建造一些基础设施,也可以定期协调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前往岛礁巡视,媒体配合给予高度的关注与曝光率,用这些方法来加强我们的主权宣示。对于那些我们没有实际控制的争议海域和岛礁,我们可以在这些区域建立勘探石油或天然气的基础设施,也可以像越南、菲律宾国家一样联合海外石油公司共同开采石油资源。这些方法不仅可以使我们对这些地区的资源探测和开采打下基础,最主要的是,这种行为是对该争议地区主权的一种宣示。

加强中国海防军事力量的建设,增强中国的海上军事威慑力

有效维护海上权益的根本,还是需要拥有一只非常强大的海上力量。要想保障我国的海洋权益不受侵犯,就必须要建立出能有强大震慑力的现代化海防力量体系。现代海防力量体系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就是中国海军队伍的建设,第二就是中国空军的建设。在海军建设方面,首先要增强我国海军的整体综合实力,完善军事设施的建设,特别是在我国争议地区周边的军事设施建设,航母方面也要继续加大研究精力的投入。其次,还要针对我国在黄海、南海和东海这三大争议海域不同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立相应的海上执法力量,这些海上执法力量完全可以驻守在这些争议地区周边的军事设施基地,全职为在这些争议地区的我国渔船、探测船等作业船只的安全做好保障,以及及时的监督和制止邻国的探测、开采等违法行为。这种方式能够直接向争议地区的邻国展示出我们的军事震慑力,同时也能在这些争议地区更高效的处理突发事件和维护我国在此区域的海洋权益做出贡献。在空军方面,我们也要协调好空军力量与我国争议领域地区海军力量的配合,以更加高效便捷的处理突发事件和维护我国合法的海洋权益。通过这些方法,使我国的海防军事力量系统更加强大,使中国在维护海洋权益上能够拥有最强硬的底牌。

参考文献

[1]苏朝权.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与现状[D].吉林大学,2006.

[2]张辉,曾枝柳.海洋争端与中国海洋权益维护之道[J].桂海论丛,2013(5).

[3]贺鉴,宫高杰.“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下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J].湘潭大学学报,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