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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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工作

吴俊华

武汉铁路局襄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湖北武汉430000

摘要:针对建设单位如何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工作,从明确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主要职责,到物资设备招标条件设置、技术规格书审查、采购供应、进场验收、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等物资设备全流程管理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

关键词:铁路建设;主要职责;物资管理

0引言

物资管理是铁路建设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铁路建设物资管理直接关系到铁路建设项目能否及时的开通、运营,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建立一套物资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各个参与单位职责并对整个管理环节进行全方位掌控,对于如何有效的把施工单位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及时、保质保量的供应上去,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仅从建设单位角度,对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工作重点进行阐述。

1建设物资管理职责

1.1建设单位职责

负责组织甲供、自购物资清单,报送甲供物资采购招标计划,并根据招标计划批复合理安排采购招标;清理拟移交运营单位的非安装设备清单,报路局审批,按照批复意见,在概算范围内(含相关费用)与运营单位签订委托招标采购协议。督促完成物资技术规格书编制,组织甲供物资技术规格书审查。招标完成后,组织甲供物资(含新钢轨)供应,办理甲供物资货款结算及验工计价;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甲供物资需求计划;参与设备开通调试和验收交接工作,协调处理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及交验过程中的问题。对施工单位自购物资进行监管,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的自购物资采购资格条件的审查,指导、检查有关参建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依照规范和验标,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资进场检验检测、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认定其不良行为,纳入信誉评价和激励约束考核。

1.2施工单位职责

依据合同约定对进场的甲供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检测。采购行为应符合国家招标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所采购的自购物资技术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并建立自购物资管理台帐。对自购物资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

1.3设计单位职责

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物资的标准、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以及物资费用等经济指标,对设计文件载明的数量、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负责。在施工图阶段应同步完成甲供、自购物资技术规格书。按照铁路总公司甲供物资目录和指挥部要求提出须招标的甲供物资及非安装设备清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价、至工地运杂费)和相应的技术规格书。负责编制实施阶段增加使用新型物资的变更设计文件。

1.5监理单位职责

按规定承担检查、验收、检测责任,并对甲供物资现场实际使用数量真实性负责,并建立(甲供、自购)物资管理台账。协调处理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及交验过程中的问题。

2采购管理

2.1甲供物资

2.1.1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报总公司物资管理部批复后,指挥部上报批次采购计划,由总公司物资管理部组织(招标)采购,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和采购活动的执行;总公司利用外资贷款的建设物资采购合同由总公司签订。

2.1.2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报铁路局批复后,由指挥部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根据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工作需要,指挥部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物资代理公司协助进行物资采购、组织供应和质量监控等服务工作。

2.2自购物资

对工程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的自购物资采购前,施工单位应编制采购文件,组织指挥部、设计、监理和运营接管单位人员审查其采购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按审查确定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的采购资格条件和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3组织供应管理

3.1甲供物资

3.1.1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甲供物资需求计划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指挥部。物资供应计划应明确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需货日期、送货地点、具体用货处所、接货联系人等信息。监理单位主要审批需求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计划安排,确保施工计划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1.2指挥部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编报的甲供物资需求计划申请进行审核、签认,经主管生产、物资的领导审批后,提交给物资部。物资部主要审批需求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采购合同要求。

3.1.3甲供物资到达指定的现场前,供应商将本次供货物资清单传真至指挥部,指挥部及时通知给施工、监理单位。物资到达现场后,指挥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包括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外观质量等按合同规定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指挥部解决。物资接收后,供应商填写物资交货验收单(作为结算的原始依据),一式五份(指挥部、物资代理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各执一份)。

3.1.4招标采购甲供物资中需移交给运营单位的备品、备件,施工、监理单位对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保管,在动态验收前指挥部组织移交运营单位。

3.2自购物资

3.2.1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节点工期,充分考虑物资生产周期和运输条件等因素,编制自购物资采购计划,并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指挥部审核备案。

3.2.2自购物资到达现场后,监理单位要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原始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对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不合格的物资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4物资质量管理

4.1建立质量责任制

4.1.1施工单位对所收到的物资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备和主要物资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说明书,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和合同进行验收,均须在监理认可具有检验资质的试验部门检验,并做好记录。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经监理检验认可后方能使用或安装,坚决杜绝不合格物资用于工程中。

4.1.2甲供物资经试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指挥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物资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并协调供应商处理质量问题,将协调处理情况报物资处、建设管理处。对于重大质量问题,由建设处组织指挥部、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报局。

5物资合同价款结算与验工计价

5.1甲供物资结算

物资供应商按以下规定提供物资交货验收单、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运杂费发票、物资结算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结算金额比例的财务收据。由指挥部核准供货数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结算货款。

5.2甲供物资合同价款的调整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指挥部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物资供应商发出变更通知,物资供应商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的调整幅度不应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

5.3验工计价

5.3.1施工图招标项目,甲供物资费用不纳入施工总承包合同。指挥部物资部根据物资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发票、物资交货验收记录及设备安装合格证明文件编制验工计价表,工程、安质部审核,合财部办理验工计价。

5.3.2自购物资合同价款及运杂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自行结算与支付。施工单位验工计价时,应提供自购物资供货合同、供货发票复印件、物资检验批和设备质量验收等相关资料,安装设备还需提供设备安装合格证明文件,经指挥部工程、合财部等部门审核签认后,办理验工计价

5.4质量保证金

物资供应商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指挥部在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过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物资供应商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质量保证金返还时,甲供物资供应商须提供付款申请和运营接管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等资料。

6供应商管理

选择满足铁路总公司及路局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应。建立质量回访制度。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物资供应商需进行供货物资质量回访,了解物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设备缺陷,并取得运营接管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根据铁路总公司、路局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铁路建设项目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工作,按规定提报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和信用评价信息。及时收集总公司在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和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公布的供应商信息,并按总公司、路局要求及时调整和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7结语

建设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对铁路工程建设中所需物资的采购、使用、储备等行为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监督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卡控物资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对物资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以降低建设项目成本,加快物资设备供应,保证物资设备到货质量,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开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