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 2

浅析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

庞璐思

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处浙江省绍兴市右边312000

摘要:随着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的应用逐渐广泛,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也逐步规范化、专业化。本文通过对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的发展及现状进行梳理,重点对直接委托代建制的优势与弊端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几点改进措施。

关键词:委托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优势,改进措施

1.引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应对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主张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即政府或者相关的职能部门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兴起以来,便在全国各省市的政府投资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随着“深化五水共治,剿灭劣五类水”行动的全面落实,绍兴市内河水质提升截污改造及周边集镇沿河农居生活污水集中纳管工程相继开工实施,这批由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均采用直接委托代建制进行。

2.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开始于1993年,在厦门进行“代建制”试点,通过招标、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部分社会公益性和基础设施项目委托给专业管理单位,代替投资单位对项目实施建设[1]。至2001年,厦门市开始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上全面实施工程代建制,此后,这种工程管理模式在上海、北京、安徽、浙江等地相继被广泛采用。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配合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最初由个别地方政府的试点,逐步向全国各地拓展,直至中央政府投资项目试点代建制,经历了由点到面,由下到上的过程[2]。

各地方政府在推行代建制过程中,不断摸索总结,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规范,为代建制的有序实施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先试点,后起草管理办法”的要求,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内部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推行代建制试点”;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随后,各地方政府相继颁布出台了各地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包括代建合同示范文本、代建项目资金与质量管理等方面,初步估计,目前各地出台的相关文件已有上百份。

3.委托代建制的优势与弊端

我国“代建制”在不同地区的发展各具特点,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根据代建单位的选择方式主要分为委托代建制和社会代建制[3]。由于专业代建单位选择的局限性和选定代建单位程序的复杂性,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项目的及时开展,目前绍兴市政府投资工程多采用委托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以下主要对委托代建制的优势和弊端进行分析。

“委托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的优势主要有:(1)将政府投资项目传统的内部化管理,转变为具有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外部化管理,突破传统政府投资体制中“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使各方主体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管理高效化;(2)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代建单位通常在确保对工程进行专业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更为准确的领会贯彻国家政策和政府的意图,以公正的立场开展代建工作。同时,通过签订代建合同来确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约束双方的行为,将工程管理行为合法化、规范化;(3)政府部门作为投资者,在作为建设主体方对工程投资等进行控制的同时,配合各部门加大对代建单位的监管力度,可有效遏制腐败,监管体制全面化;(4)委托代建单位往往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能够较好的控制工程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避免不规范行为出现。

“委托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的弊端主要有:(1)代建过程中,政府或各职能部门需要支付代建单位一部分管理费,增加了交易成本,同时,项目的代建管理费尚无统一明文规定,推行代建制的相关法律制度、管理规定还有待完善更新;(2)委托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的适用范围界定不清,委托代建合同中双方职责待进一步具体明确,同时代建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并经由实践检验。

4.改进措施

针对目前“委托代建制”工程管理模式的弊端,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企业等各方可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1)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监管部门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开会等方式收集专家意见,出台相关规范政策文件,完善代建制管理体系;(2)不断建立和完善项目代建制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质检、审计、财政等相关专业部门的作用,规范代建单位的管理行为,同时使代建市场的有序竞争得到规范。(3)善用激励机制,促使代建单位提升代建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加强政府引导和专业人员培训,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对代建单位资质进行评定,促进市场良性竞争;(4)不断总结整理经验,将双方权责及工程支付条款等可能引起争端的问题进一步具体细化在代建合同中,明确双方法律地位。

5.结语

我国代建制的发展仅24个年头,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等各方面还有待完善。在代建制的推行当中,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和推动作用,为代建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各相关方应善于交流借鉴探索经验,共同努力,探索出适合我国经济体制发展的代建制管理工程模式。

参考文献:

[1]马亮,何清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2007,(12):

43-45

[2]赵淳怡.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制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同济大学,2008

[3]苏建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发展前景思考[J]青海经济研究.2006,(6):57-59

作者简介:庞璐思(1989-),女,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族:汉,职称:无,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