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4]96号)等规定,现就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经济管理文摘
2004年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