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相关问题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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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中共中央要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本文就社会工作者的内涵以及与社会工作者相关的概念进行探讨,分析了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 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

   Abstract: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CP proposed constructing great social worker troop. This article discusses social worker’s connotation and concepts, analyzes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China’s social worker troop’s construction, and proposes solutions to social worker troop’s construction.

   Key words: social work;social worker;social work troops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这表明了中央对社会工作人才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是中央对党管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本文就社会工作者的内涵、与社会工作者相关的概念进行探讨,以便澄清有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认知误区;分析了在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设的路径。
  
  一、社会工作者的内涵
  
  (一)社会工作者的含义
  社会工作者的内涵是什么呢?这是作为社会工作研究人员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美国社会工作协会对其作了这样的界定:“社会工作者是毕业于社会工作学院,运用他们的知识和技巧为案主(一般包括个人、家庭、团体、社区、组织和社会)提供社会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帮助人们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他们获得所需求的资源,促进个体与人们及其环境的互动,促使组织负起对人们的责任,影响社会政策。”[1]
  《人事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中指出:“本规定适用于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美国的定义指出了社会工作者必须接受专业的社会工作学校教育,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巧,同时是从事社会工作职业的人员;我国人事部、民政部则指出了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范围和服务性质。
  
  (二)与社会工作者相关概念的讨论
  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工作者的内涵,需要区分以下概念:
  1.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
  志愿者在我国简称“义工”,指的是那些自愿提供各种资源进行社会公益事业,但是不求社会回报的人。只要是对他人能够提供帮助,能够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事务,志愿者都可以提供,所以说,志愿者的服务范围非常广泛。
  志愿者与社会工作者的区别在于,只要是具有社会公益心的人都可以做志愿者,但是社会工作者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从事。而且社会工作者对专业的要求比较高,并且必须受到职业伦理的约束。
  2.社会工作者与非专业社会工作者
  这里的社会工作者是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而非专业社会工作者指的是在我国从事民政系统工作的人员,以及在共青团和各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我们知道,由于我国“大政府、小社会”的体制因素,致使我国大量的应该由社会组织完成的事务全部由政府包揽,这样导致我国社会组织的不发达,社会工作者的活动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社会工作者与非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相同之处在于工作的助人性质和服务对象是相同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工作的方法。社会工作者运用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为案主服务,而非专业社会工作者主要利用社会行政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而没有受过专业的社会工作系统训练。
  3.社会工作者与心理咨询师、思想政治工作者
  很多人很难区分这三者的区别。它们的相同之处在于关注对象的心理反应和思想变化,注重情绪疏导和思想意识的教育。社会工作者与心理咨询师的区别在于社会工作更加注重工作员秉持的价值理念、而且挖掘社会资源,把案主视为“人在情境中”,心理咨询只限于心理咨询室的交谈和只重视心理反应。
  社会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的不同之处在于社会工作是助人、服务的理念,与案主是平等的关系,而思想政治工作是教育和改造的理念,是高于对方的。
  
  二、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将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这给社会工作事业吹来一股强劲的东风。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同仁们无不欢欣鼓舞,都说“社会工作的春天到来了”。可在欢欣鼓舞之余,反思现状,确实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


  
  (一)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向荣先生指出,社会工作教育与实践严重脱节。他举了社会工作实务这门课说明了这种情况:“在目前我国内地的大学教育中,学生学习的课本内容,几乎都是将港台、英美的模式照搬过来。实际上,究竟如何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何对应我国内地当前实际的社会问题的需求,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所以,当从事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政府部门要社会工作学界拿出行之有效的方案时,我们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至少对于从事近10年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的笔者来说,颇有这样的危机感。”[2]
  他认为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高校所运行的考核评定制度对行为社会科学的制约和从事实际工作的部门缺乏对理论知识的重视。现行高校以教师的教学与研究论文为考核标准,并且以文章数量为基本考核指标,这无疑对社会工作这样的行为社会科学来说是一种制约;他指出,在实际工作部门,知识与理论表面上是备受尊重的。但在实际合作中,研究工作往往被边缘化。参与开展实践性探索工作,是需要实际工作部门与科研教育人员密切合作的。
  
  (二)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程度低
  虽然经过了20余年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化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成熟的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民政部人事教育司科技处的一位研究人员指出:社会工作是一种既有一定普遍性、共同性,又有较强的特殊性、本土性的实践活动。现代西方社会工作知识理论非常丰富,但这些知识理论只概括了西方国家社会工作的经验,并没有反映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中国实际。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社会工作知识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还主要是学习、消化西方社会工作知识理论,而对不适合我国实际的专业价值、知识和技巧缺乏深入分析,对我国长期存在的半行政、半专业社会工作经验和技巧没有认真进行总结,使之理论化、系统化。同时,社会工作教育师资队伍总体水平不高,人才培养层次较低、教学规范化程度不高也影响了专业理论的形成。  

  职业化程度低主要是指虽然在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适用范围、职业性质、职业水平级别、考试组织实施等方面,对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作了规定。但是,在我国,到目前还没有广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没有制定出社会工作的从业标准和职业规范,与律师、会计师等相比,其专业化水平不高,职业威望也很低,导致社会工作专业对学生吸引力不强。一些院校虽然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而毕业的学生因为没有对口的就业岗位,导致社会工作专业实际培养目标的模糊性。大量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也得不到正式的职业门类的承认。社会工作职业定位和岗位问题不解决,将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需求大、素质低与体制性障碍的矛盾[3]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民政工作从大的方面来说都属于社会工作的范畴。就以民政系统为例,李立国副部长指出:“截止2005年底,民政系统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大约有45.3万。而目前,我国有城市低保对象2 2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6 500多万,残疾人口8 200多万,重点优抚对象460多万,孤儿57.3万,还有老年人口1.43亿,常年受灾人口1个多亿。仅就工作量而言,平均1个工作人员要为1 000名重点民政对象提供服务,这与社会工作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4]
  李立国副部长还指出:“目前,尽管民政系统培养或引进了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但现有从业人员总体上学历、水平较低,而且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工作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难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服务,缺乏行业自律和评估,无法有效应对和解决新的、复杂的社会问题。”[4]
  虽然社会对社会工作者的需求量很大,但是现有的体制使得社会工作者很难获得职业认同。近几年,我国社会工作高等教育规模迅速发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但行政、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各类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等,使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遇到很大困难,大多数毕业生改从他业,一些进入社区或福利机构工作的毕业生,也因待遇偏低、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而不能安心工作。因此,不仅要改进教育培养方式,还要深化各方面体制的改革,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才能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更加宽广的就业渠道和施展才能的空间,才能顺利推进全社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5]。
  
  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加强实践与研究的良性互动
  
  向荣先生认为应该不论是在学术界还是社会工作实践中,组建一支合作伙伴队伍,为社会工作提供一个较好的研究平台。通过实践的过程,特别是从各个部门中发掘一些有信心、敢于创新的实际工作人员与从事研究教学的学者组成一个长期的合作队伍,针对某项问题和工作进行研究。这样,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才有望形成。


  
  (二)加紧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
  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为契机,广泛开展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的事业单位中进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调研,深入研究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等级设定要求、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6]。
  
  (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教育
  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指今后人才的培养;二是指对现有人才的继续教育。对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全国人大代表赵效定建议国家在培养职业社会工作者时,借鉴免费培养师范生的做法,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职业社会工作[7]。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教授指出,政府在积极转变职能的同时,要着力发展社工教育,通过优化教材、选派优秀教师,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专门人才[8]。
  对现有从事社会工作性质的在职人员,建议加强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大力提高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专业理论功底好、实践操作能力强的社会工作师资队伍和从职人员[9]。
  
  [参考文献]
  [1] 傅忠道,杨坚康.社会工作者现状、建设及提升[J].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学报,2004:1.
  [2] 熊跃根.探寻美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路径[N].中国社会报,2007-03-12(8).
  [3] 刘华丽.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涵义与要件[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47-48.
  [4]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DB/OL].http://www.mca.gov.cn/sw/fugle_show7.asp.
  [5]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DB/OL].http://www.mca.gov.cn/sw/fugle_show7.asp.
  [6] 未来,我们将更真切地感受到社工[N].中国社会报,2007-03-12(1).
  [7] 陈蒲芳.试论社会工作者的素质教育与对策建议[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2.
  [8] 像培养“师范生”一样免费培养职业社工[N].中国社会报,2007-03-12(1).
  [9] 向 荣.社会更需要行动者[DB/OL].http://www.mca.gov.cn/sw/fugle_show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