麹氏高昌赋役制度管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8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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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南北朝时期,麹氏高昌雄踞吐鲁番地区141年。史书对(?)氏高昌制度习俗记载甚略,特别是对其赋役制度,仅“赋税则计田输银钱,无者输麻布”、“有商胡往来者,则税之送於铁勒”等寥寥数语。近年来,中外学者根据吐鲁番出土文书对(?)氏高昌的赋役制度做了很深入的探讨,使本来隐晦不明(?)氏高昌赋役制度呈现出比较清晰的轮廓。但由于我们所能利用的资料相当有限,且多支离破碎,所以,由此得出的各种结论就难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在拜读诸位大作之后深受启发,因此也形成一些不成熟的看法,愿陈管见,以期集思广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