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标准和专利问题日益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当某项专利进入行业标准后,将会给专利权人带来巨大的商机。同样道理,当某项专利被标准组织排除于标准体系之外时,也很可能某种程度上削弱了专利权人的竞争优势。本文将要讨论的案例就与后者有关。GoldenBridgeTech(以下简称GBT)是美国电信行业的一家公司,它的一项称为CPCH的专利曾是WCDMA标准体系中的可选专利。当3GPP,也就是WCDMA的标准组织(非赢利组织),把其专利从标准中删除时,GBT公司就以被告违反反垄断(主要是《谢尔曼》第一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被告就是以NOKIA为代表的,

  • 标签: 《谢尔曼法》 专利权人 GOLDEN 即决判决 本身违法原则 NOKIA
  • 简介:当经济危机爆发时,让反垄断处于休眠状态,并以产业政策全面取而代之并非明智之举。但是,在经济危机这一特殊时期,反垄断实施又需要保持一定的宽松性和灵活性。这种宽松和灵活是在不停滞反垄断实施的前提下,利用反垄断自身提供的制度机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所进行的统筹兼顾和综合考量。目前的国际金融危机,需要我国反垄断机构以积极姿态予以应对,同时,国际金融危机也对完善我国反垄断的相关制度规则提出了要求。

  • 标签: 经济危机 国际金融危机 反垄断法实施 产业政策 竞争政策
  • 简介:美国和欧盟的反垄断体系虽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学习之模板,但也产生了反垄断制度是否适合所有规模经济体情况的问题。从经济学理论上说,小经济体因为更容易受到规模经济的影响,故需要在反垄断的并购控制、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等方面进行制度调整。但是,小经济体本身的多样性和现实状况的复杂性却对反垄断本身是否应当得到适用这一前提提出了挑战。在澳门这样一个开放型的小经济体中,尽管引入竞争促使其博彩业得以快速发展,消解了之前市场的垄断格局,但外部需求的持续增长使得博彩业不断扩张,吸引了包括劳动力、土地在内的稀缺资源进入到博彩业中,导致产业单一化问题恶化,严重威胁到澳门经济的安全。对此情况,反垄断理论体系往往只考虑到开放竞争对于产业内垄断的抑制,而对产业间资源分配所导致的结果却没有考虑,使得反垄断制度本身并不能处理由此所产生的经济安全问题。在反垄断与其他社会政策发生冲突时,对经济安全的确保具有基础性作用,必然会排斥反垄断的适用。

  • 标签: 小经济体 反垄断法 澳门 博彩业 竞争
  • 简介:当前我国反垄断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均存在执行不足的问题,没有发挥它应有的影响。从法经济学的视角看,加强我国反垄断执行,应注重成本、收益、效率、激励分析,建立高效的反垄断公共执行体制,建立私人执行激励制度,同时加强两者的协调配合。

  • 标签: 反垄断法 公共执行 私人执行 经济分析
  • 简介:保护文化多样性的价值追求应当融入反垄断的制定与实施中,反垄断应以最为文化友好型的方式来实现其经济效率目标。反垄断作用于文化市场主要以普通的消费性文化产品为规制对象,对非消费性文化产品应尽量排除反垄断的适用有些国家立法直接确立图书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合法性,或将其作为反垄断的适用除外,主要是基于文化多样性保护之考虑,但这种法定豁免模式并不符合现代反垄断的发展趋势,反垄断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应以个案分析为基础,宜采酌定豁免模式。个案分析主要依赖两条豁免路径,一是效率抗辩标准,二是附属限制理论我国《反垄断》对文化多样性保护虽未有直接规定,但其第15条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豁免制度可类推为文化豁免的制度依据,只是需要注意规定的不明确在实践中可能存在适用上的障碍。

  • 标签: 文化多样性保护 文化豁免制度 效率抗辩 附属限制
  • 简介:我国《反垄断》以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多元利益为基本的立法目的,并且在《反垄断》制定的过程中始终遵循着国际性与本土性相结合的原则、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原则、维护本民族经济利益的原则以及效率优先原则。具体有鼓励公平竞争、制止非法垄断行为、防止执法机关权力滥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经营者承诺制度作为反垄断的一项非强制性制度首创于美国,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其以更加合理的方式,提高了执法机构处理反垄断案件的效率,节约了行政执法资源,弥补了反垄断的不足。在我国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大形势下,对《反垄断》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第45条对经营者承诺制度所做出的规定十分笼统,而垄断行为却变得愈加复杂,增加了执法机关的执法难度。因此,完善经营者承诺制度势在必行。本文结合中国经营者承诺制度的立法现状,并与其他国家制定的反垄断进行比较,分析承诺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的经营者承诺制度提出了些许建议。

  • 标签: 反垄断法 经营者承诺制度
  • 简介:专利联营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来的竞争问题也引起了反垄断机构的关注,对其竞争效果分析的关键在于联营中包含的专利是否"必要的"。在对专利的必要性界定时,美国司法部的几份商业审查函给予了不同的定义,确立了专利"必要性"的评判标准。随后,法院在Philips案中提出了新的视角:对"必要性"评价应该遵循个案分析的合理原则的适用,特别要考虑到专利"必要性"的时效性本质。欧盟竞争虽然倾向于美国的做法,但"合理原则"严格限定在特定领域。这些反托拉斯实践为我国专利联营中的必要性评估提供了参考标准,并对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提供分析思路。

  • 标签: 专利联营 必要性 合理原则 反垄断法
  • 简介:知识经济条件下,以凭借知识产权优势排除或限制竞争为核心特点的知识产权垄断在实践中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予以规制。而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并无针对知识产权垄断的具体规则,世界各国普遍尝试通过延伸法律解释与类推适用的方法,将已有反垄断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遇到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虽然规定知识产权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能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垄断引发反垄断制度创新需求,在反垄断现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制度,是解决实践中日益严重的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反垄断制度体系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拓展和丰富。

  • 标签: 知识经济 知识产权垄断 法律控制 反垄断法 制度创新
  • 简介:如今人工智能迅速崛起,算法扮演重要角色。算法可以有效调配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但是,算法在提高市场透明度和促进交易速度的同时,将增加共谋的可能性。企业通过算法可不以协议的形式更方便地达成共谋,如自动发出价格信号、自动执行相同的定价策略以及监督与相同的定价策略相偏离的背离者等。算法共谋不会改变认定共谋的核心要素,且算法可以作为执行合意的工具,因此,对算法共谋的认定需在个案中依据市场环境来完成,特别是找到企业之间存在合意或相互依赖性的证据。

  • 标签: 人工智能 算法 共谋 协议 平行行为
  • 简介:2011年我国电信联通案引发互联网接入市场涉嫌垄断的热议。电信和联通面对反垄断执法机关的主动认错行为,实际上是在谋求一种和解。这里的'和解',其实就是反垄断中规定的'中止调查'程序。该案中涉案企业做出限期整改的承诺并试图通过这种方式结案,在我国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并不多见,然而,该结案方式在欧盟和德国的竞争实践中却已屡见不鲜。这种经营者做出承诺、执法者接受承诺的制度,在欧盟和德国法均有系统的规定。我国亦将该制度一定程度地移植到了我国法律制度之中,但尚处于实践初期。本文将借鉴欧盟及德国相关立法经验,运用比较研究反垄断义务承诺制度的优势、价值及构建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以期对我国义务承诺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 标签: 承诺 和解 核心卡特尔 反垄断 比较研究
  • 简介:<正>目次引言一、竞争政策、反垄断实施和法律改革二、竞争政策的形式:反垄断和其他政策工具三、作为法律改革之组成部分的竞争政策四、常见的初始条件及其对法律设计和实施的启示五、技术援助方面的启示结语

  • 标签: 竞争政策 国家干预经济 反垄断机构 竞争法 转轨经济 政府机构
  • 简介:【摘要】2001年12月,国际性班轮工会和班轮公司之间通过运价协议在中国港口在同一时间、以同一标准收取码头作业费,此举遭到了中国货主的强烈反对并向交通部提出调查请求。虽然调查结论暂时解决了2002年发生的争议,但是却不能解决以后的问题,更不能肩负起维护中国航运市场竞争秩序的重任。中国需要一部规制航运市场垄断行为的航运业之反垄断。【关键词】航运反垄断航运竞争THC

  • 标签: 中国航运 事件反思 制度缺位
  • 简介:<正>反垄断的执行可以动用公力和私人两种资源,由此形成公力执行(publicenforcement)和私人执行(privateenforcement)两种方式。反垄断的公力执行是指竞争主管机关以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身份通过行使公权力来执行反垄断,而私人执行则是指那些自身利益受到反竞争行为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通过仲裁等方式来执行反垄断反垄断执行体制指的是公力执行和私人执行在反垄断执行中的地位和

  • 标签: 执行体制 ENFORCEMENT 反竞争行为 反垄断执法机构 竞争法 中国反垄断法
  • 简介:标准化战略下的专利联营已成为全球专利技术贸易的主流模式,正引起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广泛注意。作为规制政策的最新表现,日本颁布的《关于标准化与专利联营的指南》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反垄断分析框架。在对此学习与借鉴的基础上,我国应该一方面大力建设自主技术标准与专利联营,另一方面尽早建立针对性的反垄断规制政策。

  • 标签: 标准化 专利联营 反垄断规制
  • 简介:各国反垄断概括法律关系主体(致害人和受害入)的用语不尽一致,并存在概念外延变动的共性。致害人概念的外延多被扩大,受害人概念的外延多被缩小。正确理解这些概念有利于准确适用法律。反垄断的实施建立在由“三层防护网”构成的机制基础上。我国反垄断中受害人被表述为“他人”。“他人”和“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不协调,使防护机制存在一定的漏洞,有必要对之进行完善。

  • 标签: 概念外延 变动 法律适用
  • 简介:日本在实行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时期,为保障产业政策等目标的顺利实现,广泛设置和运用了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进入21世纪,基于建立开放式市场体系及强化竞争政策的要求,日本废除了大量与竞争政策相违背的适用除外制度。现行反垄断仅在知识产权行使行为、以小规模经营者或消费者相互扶助为目的的合作社行为、公正交易委员会指定商品或著作物的转售价格维持行为三方面保留了适用除外制度,并且从实现市场竞争机制的视角对倒退性适用除外制度的运用做出了严格的限定。

  • 标签: 适用除外 日本反垄断法 维持转售价格行为
  • 简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的生效,对执法中的相关问题的研究也变得越来越紧迫,本文论述的就是在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相关机构如何以公共利益为视角来处理经营者集中之申请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和企业合并控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中有关制度和我国学者对《德国反限制竞争》中相对应制度的传统用语。本文首先探讨了在德国企业合并控制制度中是如何对公共利益加以考量的。同时对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中关于公共利益问题的相关规定作了介绍。在德国法上,一个企业合并如果产生或加强了一个市场支配地位则会被联邦卡特尔局加以禁止,但是如果一个本该禁止的企业合并符合一定的公共利益,比如:改善竞争条件、生产合理化、破产重组合并、改善国际竞争力、能源供应安全、保留工作岗位、环境及气候保护和私有化及取消政府补贴等,那么就可以在联邦卡特尔局的权衡下不被禁止,或者在被联邦卡特尔局禁止后从联邦经济部长那里得到部长特批。而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经营者集中审查时,对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一般应该作出禁止的决定,但如果该经营者集中符合一定公共利益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不予禁止。论文重点分析了德国企业合并控制制度在平衡竞争政策目标和其他各种公共利益方面以及在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专业化设置方面对我国的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论文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未来执法过程中应该借鉴德国相关机构的经验,公共利益在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中应该被加以考量,但这种考量应该加以适当地限制,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

  • 标签: 企业合并 经营者集中 公共利益 反垄断法
  • 简介:经营者集中是我国《反垄断》规制的重要对象。当下,相关反垄断规对经营者集中豁免的规制也已基本完备,然而,在面对规制"两车"之类的集中上,这些规范依然存有系列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 标签: 《反垄断法》 经营者集中审查 豁免
  • 简介:2010年4月21日至23日,美国律协第58届反垄断春季大会于华盛顿顺利召开。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反垄断专题会议,此次会议有40多个国家的2300多名代表参加,由50多个子论坛构成,共有近240位演讲者在各个论坛作了主题发言,议题几乎涉及目前反垄断领域的所有重要问题。文章对此次盛会进行了简要介绍,对金融危机与反垄断、文化对竞争制度的影响、转售价格维持、忠实折扣、美国横向合并指南修订、合并救济、竞争视域下的专利制度等反垄断领域热点问题分别进行了梳理,以期对完善与发展我国反垄断律制度带来一定启示。

  • 标签: 反垄断法春季大会 金融危机 反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