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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事务的增多,诈骗犯罪在经济领域也逐年增加,加之犯罪形式的复杂多样化以及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因此,认识和掌握合同诈骗,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是非常值得研究的一个话题。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法律 经济
  • 简介:法官:2007年1月,赵某开办了一家经营家用电器的公司。由于对市场行情、消费时尚判断失误,加之经营、管理不善,仅半年时间,公司便严重亏损,不但投入的近百万元资金打了水漂,甚至还欠下巨额债务,公司被迫停业了。为使自己后半生有所依靠,赵某遂隐瞒公司亏损、欠债、停业真相,以急需资金周转、承诺给予千分之五的月利率,出具借据分别向我们5个人各借得人民币20万元,且均言明2个月内还清。钱到手后,赵某便带着妻子、女儿隐姓埋名,躲避在数百里外的农村居住至今。请问:赵某借款后玩失踪是否构成犯罪?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失踪 借据 严重亏损 资金周转 家用电器
  • 简介:关于合同诈骗中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不论在理论界还是实践中都存在一定的分歧。合同诈骗属于“取得型犯罪”,非法占有目的作为行为人的犯罪主观方面,其产生的时间影响甚至决定着合同诈骗罪与非、此与彼的认定。准确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应该以刑法中的相关基本原则为遵循,避免陷入认识误区并应结合合同诈骗的特点合理选取判断参照点。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产生时间 判断
  • 简介:【摘要】诈骗的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永久剥夺他人对财物的占有。作为诈骗成立构成要件要素的非法占有目的本身具有隐形性,犯罪嫌疑人也常不承认自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使得实务中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常充满争议。在正确认识非法占有目的具有永久剥夺意思和支配意思这一内容的基础上,通过目的与行为同时存在原则、目的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准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于诈骗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具有重要的义。【关键词】诈骗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一、诈骗“非法占有目的”要素的体系定位关于诈骗的非法占有目的,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种是明确规定诈骗犯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德国刑法第263条明确规定,诈骗必须具有“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获得不法财产利益”。[1]意大利刑法第146条也规定,诈骗必须“为自己或其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并且使他人遭受损害”。[2]据此,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犯罪的主观超过要素[3]。另一种立法例是没有明确规定诈骗犯罪必须出于某种特定目的,如俄罗斯、日本等国刑法。但通说认为诈骗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标签: 刑法解读 司法认定 目的要素
  • 简介:<正>目次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以下简称恶意透支型诈骗)是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形式之一。根据刑法第195条的规定,所谓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的方法,诈骗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公私财物 信用卡市场 善意透支 伪造金融票证罪
  • 简介: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的四种行为方式之一,而且《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着重指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由此可见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较其他几种类型更具复杂性。在此笔者就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客观方面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析,希望对实践中准确认定此类犯罪有所裨益。

  • 标签: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客观方面 问题探究 行为方式 《刑法》
  • 简介:两高的司法解释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催收要件和主观要件做了更为具体详尽的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催收的操作和主观目的的认定还是存在诸多争议。催收要件的实践操作应正确理解催收要件的功能,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则要结合司法解释罗列的六种情形以及行为人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 标签: 恶意透支 催收 非法占有
  • 简介: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合同诈骗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呢,但是当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犯罪时,二、合同诈骗的司法认定(一) 合同诈骗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合同诈骗是目的犯

  • 标签: 中的问题 司法认定 合同诈骗罪
  • 简介: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侵占与合同诈骗的区分与其他领域相比并无太大差异,本文通过对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二者的关键主要有两点。第一,犯罪手段不同,即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还是仅仅利用合同诈骗。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即非法占有的财产到底是本单位的财产还是合同相对方的财产。在判断时要根据犯罪手段间的关系以及最终侵犯的财产的性质来加以考虑,二者缺一不可。同时要注意对单位、单位成员身份、利用职务之便、合同诈骗中合同的性质以及利用合同诈骗等概念的含义进行准确的界定。

  • 标签: 工程建设 职务侵占 合同诈骗 非法占有 交叉竞合
  • 简介: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熟悉→被害人基于错误熟悉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认为诈骗和盗窃的的区别在于摘要

  • 标签: 引发思索 思索诈骗罪 案例引发
  • 简介:合同诈骗在客观上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出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目的而签订合同并使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金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履行合同的财产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在实践中认定 认定特征
  • 简介:合同诈骗在客观上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出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目的而签订合同并使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金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履行合同的财产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在实践中认定 认定特征
  • 简介: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合同诈骗,区别不明显。在认定过程中,应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及刑罚谦抑性的要求,先考察出卖人的客观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诈骗客观构成要件,再考察出卖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综合予以评定。出卖人一房二卖构成合同诈骗时,存在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竞合,应分别依据民法规范及刑法规范处理。此外,房管部门应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以预防一房二卖及其犯罪。

  • 标签: 一房二卖 刑法谦抑性 合同诈骗罪 民事欺诈
  • 简介: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中的"持卡人"不仅包括信用卡申领人,也包括实际使用信用卡的人。在信用卡申领人将信用卡交付他人使用的过程中,信用卡申领人和使用人往往能构成利益共同体,其在恶意透支上,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应将信用卡申领人和信用卡实际使用人都认定为"持卡人"。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持卡人 申领人 使用人
  • 简介:【裁判要旨】利用遥控装置秘密增加货物吨位,隐瞒事实真相,欺骗被害单位;通过被害单位负责货物称重和款项支付的工作人员之手,获取增重多出的货款,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构成诈骗。即使在犯罪实施过程中亦采取了一些秘密手段,但并不影响本案采取欺骗方法骗取被害单位钱款的诈骗犯罪性质。

  • 标签: 遥控装置 诈骗罪 利益构成 秘密 货物 利用
  • 简介:集资诈骗发轫于民间集资行为,由于其以借贷合同为基础因而兼具了民事与刑事双重属性。在此背景下,又因合同内容不同而对定罪的影响也不一而足。当借贷合同具有合法外观且代表了双方合意时,即应视为进入民法规制范围,不以犯罪论;对于不具有合法外观的超过银行四倍利息的借贷合同和民事诈欺借贷合同,因其民事属性不尽相同,应考量是否具有刑法上的"非法占有"目的,以作为罪与非、此与彼之间的界限。

  • 标签: 集资诈骗 民刑衔接 合同 异化界限
  • 简介:合同诈骗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即《刑法》第224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司法实践中,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认定合同诈骗的关键和难点。一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怎样,别人一般很难知道。但任何人的客观行为必然受其主观心理活动支配,其主观心理活动必然在客观行为上有所反映。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以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来推测其主观心理状态。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主观方面 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行为 司法实践 心理状态
  • 简介:最近,笔者接触到湖北某法院终审判决的一起刑事诈骗案,涉及到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罪与非界的界限。下面,笔者想就此案作些分析与探讨。案情简介:1985年3月,湖南某贸易组(以下称需方)派业务员周某到湖北应城某贸易货栈(以下称

  • 标签: 合同纠纷 终审判决 诈骗犯罪 诈骗案 需方 贸易货栈
  • 简介:合同诈骗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于案件的定性具有重大影响,理论界及实务界对此也有多种观点,莫衷一是。合同诈骗的非法占有目的只能产生于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行为人签订合同前(包括合同签订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人签订合同后、财物交付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诈骗;行为人签订合同及财物交付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应认定为侵占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侵占罪 诈骗罪
  • 简介:刑民分界是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在实践中,多数案件都可以明确地界定为刑事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但是,对于那些处于刑事和民事边缘“模糊地带”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是司法机关面临的一个难题。

  • 标签: 刑民分界 不作为诈骗罪 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