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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如何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希望或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认定行为人犯罪故意时,对行为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认定主要考虑行为人的意志因素

  • 标签: 主观方面 方面认定 犯罪主观
  • 简介:如何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希望或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认定行为人犯罪故意时,(三)某些特殊情况下的犯罪故意认定1、预谋危害结果犯罪故意的认定对于有预谋的犯罪

  • 标签: 主观方面 方面认定 犯罪主观
  • 简介:无论是把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类比为英美刑法中的严格责任,还是把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认定为故意,都存在诸多理论上难以解决的问题。把危险驾驶罪认定为过失犯罪,既符合刑法的谦抑精神、我国刑法总论有关过失犯罪的基本规定和传统的罪过理论,也有利于相关法律的适用以及我国刑法体系和法定刑设置的协调,因而更为妥当。从实然抑或应然的角度来看,我国刑法以过失危险犯的立法模式增设危险驾驶罪都具有一定依据。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故意 过失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危险犯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医务人员只有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才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这一点现今已无争议。但是,有关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所持主观心态的定性,传统刑法的犯罪构成理论与我国在该领域的司法实践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试举实例说明:[案例]某市人民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王某和主治医师胡某,于1998年10月11日'走穴'至效县某乡卫生院为女青年庄某施行整形美容手术.该卫生院唯一的麻醉师因事外出,因第二天王、胡必须回市医院上班,胡便主动承担了麻醉的任务。胡在庄某'饱胃'的情况下,未经任何处理,也未准备相应的应变设备,强行为庄某静脉施打硫喷妥钠等更多还原

  • 标签: 医疗事故罪 主观方面要件 医学 法律
  • 简介:本文从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犯罪主观方面入手,就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的特点和内容加以阐述。论述了合同诈骗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由故意构成,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是界定其罪的关键所在。

  • 标签: 合同诈骗 非法占有 欺诈 主观方面
  • 简介: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要件对区别合同诈骗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间接故意能否成为合同诈骗罪的故意形式、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非法占有目的在实践中的认定,以及合同诈骗罪的所谓“事后故意”问题,应当根据刑法理论进行具体分析。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主观方面 间接故意 非法占有目的 事后故意
  • 简介: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潘玉森认为: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抢劫罪的主观方面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如果某项财物的权属确实不清,双方产生争执,都认为应归本人所有,于是一方用暴力夺取的方法占为己有,一般不宜以抢劫罪论处。这种认识势必使本已纷争不止的财产权属关系徒增紊乱。

  • 标签: 主观方面 抢劫罪 权属关系 刑法理论 非法占有 公安局
  • 简介:由于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以及客观行为有一定的特殊性,造成司法实践中对该罪主观方面的证据不好认定,而使此类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难度非常之大。近年来,在我们办理一些合同诈骗案件的过程中就遇见了类似问题,例如:被告人岳某曾在本市某区承包了一块土地,隹备进行公司办公楼的修建工程,前期其进行了土地征用工作,并找有关设计部门进行了相关的工程设计,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主观方面证据 土地征用工作 诈骗案件 客观行为 司法实践
  • 简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中行为人明知的,由于本罪要求行为人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必须有认识,只能是发生为刑法分则所要求的严重的具体危害结果即重大伤亡事故的危险

  • 标签: 主体主观 主观方面 安全事故罪
  • 简介:本文根据刑法第138条规定的精神,从法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范围、"明知"要素的含义及罪过形式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一些见解.

  • 标签: 校舍 教育教学设施 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 明知
  • 简介: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即《刑法》第224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司法实践中,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和难点。一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怎样,别人一般很难知道。但任何人的客观行为必然受其主观心理活动支配,其主观心理活动必然在客观行为上有所反映。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以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来推测其主观心理状态。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主观方面 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行为 司法实践 心理状态
  • 简介:  2.大陆刑法对故意的认识内容的表述欠合理  大陆刑法对故意的认识内容规定为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大陆刑法把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规定为,②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某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某种特定危害结果的一种心理状态

  • 标签: 中国大陆 主观方面 刑法主观
  • 简介:美国的读者反应批评和德国的接受美学,都侧重于读者对文本意义和审美价值创造的参与作用。两者虽都以读者为取向,但又有所不同。前者大大强化了阅读和释义过程中的主体意识,在后者止步的地方,朝阅读主观化或自恋化作出了极大的延伸。伊瑟(Iser)不满足于英加登现象学对阅读过程所作的一般分析,而研究对具体作品的阅读过程。他提出了两个至为重要的问题:1.文本和个人文本阅读程关系的性质;2.阅读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并试图作出回答。但是,苏珊·沙里曼(Suleiman)认为,他的回答仍然闪烁其词,模棱两可。因为伊瑟虽然突出了文本实现中读者的首要创造作用,指出了文本实现的高度“自由”同但仍然承认文本对读者的制约。此外,伊瑟所指的读者仍然是一个超历史的一般

  • 标签: 文本意义 英加登 审美价值 自恋 阅读过程 阅读主体
  • 简介:对于属于某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其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该学者在肯定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体的根据上与上述学者有所不同,实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之行为的情况

  • 标签: 主体主观 主观方面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简介:生活的本质不是旅行,但我们常常在路上。将所有的病症解说为内分泌的缺失,大抵不差。当岁月不在宁静的惯力中滑行,而流于奔波的羁旅,流于忙碌的职业和争吵,也就近似于悲剧了。但悲剧感的发生是一个古典性的命题,作为常人,我们只要不在经济和时间方面犯愁,就谢天谢地了。至于精神上的欲求,在某些时分可以被忽略至无。我试图以此来找到生存的价值,结果只是徒劳。

  • 标签: 悲剧感 内分泌 古典性 羁旅
  • 简介:本事诗生活的本质不是旅行,但我们常常在路上。将所有的病症解说为内向时分的缺失,大抵不差。当岁月不在宁静的惯力中滑行,而流于奔波的羁旅,流于忙碌的职业和争吵,也就近似于悲剧了。但悲剧感的发生是一个古典性的命题,作为常人,我们只要不在经济和时间方面犯愁,就谢天谢地了。至于精神上的欲求,在某些时分可以被忽略至无。我试图以此来找到生存的价值,结果只是徒劳。在吃喝无忧的日子里,我尝试着忘却思想,浑浑噩噩,并说服自己,这才是最高妙的无为哲学,但事实总是相反。以此而论,诗人和哲学家的

  • 标签: 悲剧感 在路上 活着 少年时代 偏执狂 爱美之心
  • 简介:副词“其实”具有主观认识功能。文章首先从共时的层面上分析“其实”主观性程度的差异及其大致的发展轨迹,认为“其实”的主观化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客观对比——主观对比——主观认识——话语标记,“其实”出现的语境由最初的对比性语境发展到非对比性语境,最后发展出话语标记的功能。这个过程是“其实”的语义不断虚化、主观性程度不断增强的过程。接着,文章通过对语料库的定量分析,发现“其实”主要出现在对话体中,在客观性的语体(如词典释义、法律文本等)中没有用例,这为“其实”的主观性意义提供了语体上的证明。最后,从历时层面考察了“其实”的语法化和主观化过程,发现“其实”经历了一个从偏正词组到句内副词再到句子副词这样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不断主观化的过程。这个主观化的过程在形式上也得到了反映,即“其实”后面的成分从名词性发展到动词性,最后发展到小句形式。“其实”从词组发展到副词这个环节,重新分析是重要的机制。除此之外,文章还认为“其实”主观化的基础是词义本身,其主观化的机制还包括推理、语境的歧解以及对比性语境的最终消失。

  • 标签: 主观性 对比 话语标记 推理 重新分析 “其实”
  • 简介:国内审计新闻官司,多强调内容的真实性,把新闻工作者与司法判案等同视之,极大地限制了舆论,作者认为应以被告的主观恶意为主,以创造宽松的舆论监督环境。

  • 标签: 新闻侵权纠纷 舆论监督 司法保护 客观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