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里,租赁都是我国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但我国目前的有关法规主要着眼点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于住房权保障基本没有关注。国民党政府曾在抗战前后,针对当时房荒严重、房租高涨的情况,借鉴西方的法制,颁布了以土地法和房屋租赁条例为代表的一系列房租法规,通过控制租金、限制退租、强制空屋出租等国际通行措施,较好的解决了房屋租赁中的住宅权保障问题,并为解放初期的房租法规所沿袭。当前应该借鉴历史的经验,切实改变以往偏重社会秩序的管制思维,从住宅权保障的角度,大力增加廉租房屋的供应,妥善规制私营房东和房客的法律关系,建立并完善包括房租管制在内的住宅保障法。
简介:1921年6月4日,叛军队伍对长江港口城市宜昌进行烧杀抢掠,几乎让这座城市变为废墟。此时暴动在湖北已成为高频率事件,军队袭击了外国人的商业和住所,而在合约的保护下,他们自然地躲过了中国内乱的毁坏。宜昌事件引起人们的注意。外国外交联合会马上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提出抗议,要求对外国的损失提出赔偿。外国外交人员进一步提出在宜昌建立一个国际协定,将来可为外国利益提供保障。这次事件在以往的学术文献中有所提及,但它的意义被分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因此,北洋军阀统治下,有关湖北的一个调查认为此次暴行“给帝国主义一个敲诈的借口”。〔1〕这个解释看到了此事件作为帝国主义侵略的另一个例子,并通过外交团体利用这个政策来满足他们的需求将宜昌实现国际化。与此相反,费正清引用此事件作为“不平等条约大体上是羞辱,事实上常是物质援助”的一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