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商法学是海商法律部门的基础性学科,海商法在国际货物运输法中起相当重要的作用。该学科具有专业性、国际性、应用性,却为海商法教学带来诸多困难。本文重点探讨提高学生《海商法》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的方法。综合采用启发式教学、比较法教学和案例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将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掌握基本法律制度、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 标签: 海商法 教学手段 教学方法
  • 简介:台湾“海商法”历经多次修法,均未实质改变承运人责任机制。为应对国际海事公约就承运人立法之趋势,考量《鹿特丹规则》的创新制度,完善海事法律体系,更新海商法律制度,台湾“海商法”启动新一轮修正。台湾“海商法”的最新修法,将保持与民法体系的统一性和相关性,充分尊重海商法的特殊性,追求船货利益的重新衡平,以海上货物运送为中心,保障海商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统一,规范海商法律用语的内涵,使台湾“海商法”的内容具有合理性、明确性和先进性。

  • 标签: 台湾省 “海商法” 承运人责任 船货利益
  • 简介:<正>一、概述商事登记制度(一)商事登记制度的概念商业登记是指依照商法典、商事登记法或其他特别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及实体要求,由当事人将应登记的事项,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于登记簿,以确立商主体的对内对外关系,并公之于众的法律行为。

  • 标签: 商事登记 商法通则 商主体 登记机关 公法行为 私法行为
  • 简介: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种社交软件的应用,使得网络卖家有了新的销售途径。在这样的电子商务环境下,微商发展起来,对现行的市场经济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各种微商法律问题产生,需要实施制度化管理对微商予以规制。本论文针对微商法律问题及制度规制进行研究。

  • 标签: 微商 法律问题 制度规制
  • 简介:商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商法所确认的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在我国,对商法基本原则众说不一,难以界定。本文从效益价值、安全价值以及公平价值三个角度分析,认为商法基本原则包括促进交易简便迅捷原则、确认和保护营利原则、强化商事组织原则、维护交易公平原则、维护交易安全原则。其中,促进交易简便迅捷和确认保护营利原则是商法基本原则价值权衡中最首要的原则。

  • 标签: 商法基本原则 效益 安全 公平 价值权衡
  • 简介:商法是体现社会本质规律与要求的一部较为规范的法律,也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重要的法律。随着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诚信问题日益凸显。针对这种社会情况,人们将诚实信用原则引入到了法律的内容中去,从而弥补和完善民商法律的不足,维护市场正常的秩序。

  • 标签: 民商法 诚实信用 原则
  • 简介:2011年香港海商法判例,来自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和上诉法庭。案件主要涉及海上货物运输责任限额、海运单的法律适用、建造中船舶的所有权、管辖地的选择、船舶碰撞责任等法律问题。这些案件既有实体法律问题,也有程序法律问题,涉及多国法律的选择和管辖地法院的选择,充分体现了海商案件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 标签: 包装/通常运费单位 法律适用 造船合同 不方便法院地 碰撞索赔
  • 简介:<正>一、商法理念的内涵界定(一)法理念的一般学说所谓理念,根据我国《辞海》的解释,是指"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型"。《现代汉语词典》关于"理念"一词的解释,其一为信念;其二为思想和观念。因此,理念是一种理性认识和思想观念,是人类思维活动的结果。在西方语境中,"理念"(idea)一词则包括思想、观念、观点、见解、想法、意见、计划等多重含义。西方最早

  • 标签: 思想观念 现代汉语词典 实现机制 商事立法 词则 商事通则
  • 简介:"冲突法"是一个在海商法和非海商法领域都颇让人费解的难题。同时,冲突法上的诸多原则在国际上具有非常普遍的适用性。首先列举了英国冲突法的一些传统规则在海商法上的适用,并介绍了一些侵权和合同法下冲突法的现代学理和实践新理论。随后,通过海商法判例阐述普通法下的新理论"最密切和最真实联系原则"和"不方便法院原则"并与大陆法下的"平行诉讼理论"进行比较。最后,对国际冲突法在现代法律和经济环境下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 标签: 冲突法 准据法 法院地法 最密切和最真实联系原则 不方便法院原则
  • 简介:摘要我国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经济科技不断发展进步。但与此同时,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如贫富差距、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等等,人们对公平正义的呼声也日趋强烈。在此背景之下,如果简单的理解平等、公平就是民商事主体在法律权利义务上一律完全均等则是对平等的曲解,反而会造成严重不公。因此将均衡性概念予以明悉,适当的调整对民商法,使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才能更好的维护民商事主体的利益,实现公平正义。本文阐述了民商法均衡性的概念,站在均衡性角度提出了民商法发展的几点建议。

  • 标签: 民商法 均衡问题
  • 简介:规则体系的非封闭性也是商法形成及发展的因素之一,即教会是商法形成的促进因素之一,商法与当时其他主要的法律体系一样

  • 标签: 商法形成 形成背景 背景分析
  • 简介:商主体法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替代形式,商行为法的作用在于通过简化行为程式节约交易费用;民法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互补形式,经济法则是公众对交易主体自身按效率原则进行交易丧失信心而强化政府力量,并依靠政府力量强制交易主体按效率原则进行交易的法律形式.我国合伙企业法不对合伙最高人数作限制会导致合伙总收益减少,监督成本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较少具有社会化特色,不易产生负外部性,因此对其立法应以任意法规范为主;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化特色强烈,故对其立法应以强制法规范为主.

  • 标签: 替代 互补 补救 外部性
  • 简介:一直以来,“以民法补充海商法”的原则成为国内学者和实务界解决海商法与民法之间的法律冲突、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立法漏洞的惯用思维;然而,这一原则的模糊性导致对以民法补充海商法的单位是事项还是要素产生争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具体条文出发,通过法律解释得出民法补充海商法的单位是事项而非要素的初步结论;进而结合海商法的外来性和海上责任的独立性进行理论分析,对以上初步结论进行进一步印证;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海商法研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的建议。

  • 标签: 海商法 民法 补充单位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摘要: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我国商品贸易也迎来发展良机。在商品交易时,应该具有相关法律政策,有效保护交易安全,使商品交易有序展开。然而我国也要根据新时代发展态势,不断优化民商法,且注重交易安全的保护,才能使我国社会经济更加稳定,强化社会大众的生活品质。

  • 标签: 民商法 交易安全 保护做法
  • 简介:《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修改应当创设针对邮轮旅游的专门规定,具体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修改该章已有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定义、客票的功能、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等规定,以适应邮轮旅游的特殊性;二是在该章增加第二节"邮轮旅游",规定邮轮旅游的定义、邮轮旅游服务合同、邮轮船票、邮轮公司和旅行社的告知义务、航程变更及其处置、旅客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邮轮休闲娱乐服务、旅行社的责任限制权利、贵重物品免责的排除适用、航行事故与非航行事故分离原则,而将该章现有规定作为第一节"一般规定";三是在"船员""时效""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等章增加邮轮旅游的相关规定,重点在于邮轮旅游的法律适用。

  • 标签: 《海商法》修改 邮轮旅游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邮轮旅游服务合同 邮轮船票
  • 简介:权利外观责任肇始于德国民法,因其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和交易安全之维护,在德国商法中同样有着极广的适用空间。权利外观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外观事实的存在、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因果关系及可归责性。在德国商法中,权利外观责任主要适用于商事登记、表见商人、不正确的商号、商事交易中的缄默等制度中。我国商事立法应借鉴德国商法中的权利外观责任制度,通过制定《商事通则》、完善商事登记立法和商业名称立法等举措,构建我国的商事权利外观责任制度。

  • 标签: 德国商法 外观主义
  • 简介:<正>在建构我国《商事通则》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商事通则》的适用范围,这离不开对商主体认定标准的确定。通说认为,可将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事立法体例分为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和折中主义三种。这三种立法体例的区别主要体现于商人的概念界定上,即是以商人的概念出发界定商行为,还是反之以商行为的概念出发界定商人,并在此基础之上确定了不同的商法的适用范围。采用主观主义立法体例的商事立法,即是从商人的概念出发界定商行为,其代表者为《德国商法典》。《德国商法典》被认为是"商人的特别私法",开篇即确立了商人的身份,并以商人身份作为适用商法的基础。《德国商法典》第1条将商人界定为"从事商事营业经营的人",而"商事营业指的是任何营业,但是企业依其种类或者规模不需要以商人方式进行经营的除外"。显然,"商事营业的经营"的外延要大于商行为,是大量的、不特定的、具体的商行为所形成的经营性活动。而《德国商法典》第343条所规定的商行为则是"商人所实施的、属于其商事营业经营的全部行为"。可见,商行

  • 标签: 商主体 商行为 德国商法典 商事通则 商事立法 商人法
  • 简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工商法治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工商监管执法水平新跨越的必然选择。加强工商法治建设,必须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切实履行工商法规工作基本职能为立足点,以提高工商队伍素质为关键,以建立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 标签: 依法行政能力 工商监管 法治建设 法治政府 客观需要 形势发展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自2005年《公司法》修订公布实施以来,公司担保规范适用法律问题一直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不但明确了公司享有对外担保的权利能力,而且规范了担保行为的法律程序。一船认为该条是对1993年《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在司法

  • 标签: 公司担保 股东大会决议 对外担保 担保行为 权利能力 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