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制的改革是实施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1987年7月,深圳市率先成立全国第一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1996年12月,市政府进一步对市级资产经营公司的规模、结构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新成立了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和商贸投资控股公司,逐步形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办)——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体制。结合实际,本文就这一新体制中的中间层次存在问题以及发展方向作一探讨。
简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制度革新关乎行政事业体制改革的成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本质是财产问题,决定其应由物权法调整。用益物权的本质与功能是确定一国用益物权制度的法理依据,一国的基本财产关系是确定用益物权的内容和种类的必要因素。我国物权法缺乏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利用关系的规范,不利于建立完善其监控机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归属与利用关系的天然分离,为物权法确认一种新型用益物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