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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把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的刑事管辖仅仅看成普遍管辖,这是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然而,这种看法不符合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有多种管辖的规定,也不符合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的原意,同时不能完全体现我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的目的.应把刑法第9条规定的刑事管辖解读为:与国内保护管辖相对应的国际保护管辖.这一新解读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拓宽与世界各国合作打击国际犯罪的立法和司法空间;建构刑事管辖“二元论”,更好地遵守“条约必须信守”原则;有利于对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的刑事管辖作全面理解.

  • 标签: 刑事管辖权 普遍管辖权 国内保护管辖权 国际保护管辖权
  • 简介:<正>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多数发生在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它是一种国际性的犯罪。从60年代后期起,国际上的劫机事件逐年增加,特别到了80年代劫机事件更是频繁发生。近几年来,在我国劫机事件也时有发生。司法机关在处理劫机案件时遇到许多疑难问题,这就向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本文将以国际法和刑法理论为基础,以我国承认的三个关于制止航空器方面犯罪的国际公约,即《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和国内法为依据,对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管辖等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 标签: 劫持航空器罪 刑事管辖权 国际犯罪 犯罪既遂 司法机关 刑法学
  • 简介:海峡两岸的刑事管辖冲突及解决是两岸司法互助中最敏感、最复杂的问题,但也是区际司法互助中最根本的问题。由于海峡两岸的特殊关系,其刑事管辖的解决将不同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际刑事管辖冲突。解决海峡两岸刑事管辖冲突需要根据其自身的特点、类型,按照先易后难的步骤,遵循两岸司法互助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探求最可行的具体规则。

  • 标签: 区际 司法协助 海峡两岸 刑事管辖权
  • 简介:孟晚舟案件发生后,很多人在问:美国的法庭是否可以对美国境外的中国公民行使管辖?美国让加拿大拘留孟晚舟这一做法,有没有违反美国司法体系中关于管辖的规定?我想从美国刑事辩护律师的角度,谈一下孟晚舟案管辖的问题。

  • 标签: 行使管辖权 美国法院 中国公民 境外 刑事辩护律师 司法体系
  • 简介: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今天,网络活动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而管辖作为法院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其本身也被打上了网络空间的烙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B2C合同管辖领域,各国都在探索适当的管辖模式,以达到兼顾消费者保护和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目的。本文主要从国际私法角度对B2C合同的管辖问题进行探讨,展现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在这一领域的立场和实践的前沿动态,深入分析欧盟的立法和美国的相关案例,通过分析比较,结合我国在实践中的做法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和相关的司法实践能够有所裨益。

  • 标签: 电子商务 B2C合同 管辖权
  • 简介:该法第7条、第8条、第9条还就有关涉外犯罪的刑事管辖问题作出了规定,而犯罪实施行为发生在另一个法域,亦按犯罪地原则由犯罪法院管辖

  • 标签: 中国跨 冲突解决 刑事犯罪管辖权
  • 简介: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和自贸区建设的大背景下,在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的呼声下,司法实践也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认定和执行各类合同(提单)所涵盖的管辖条款仍是当今各国未解决的课题之一。从国际海运视野中的管辖条款出发,通过中国和英国司法实践对比,探讨国际海运业背景下的管辖条款,特别是条款实施过程背后暗涌的国家司法管辖冲突问题,得出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把握司法权力张驰度并完善国内具体制度设计的结论。

  • 标签: 管辖权 实际联系原则 意思自治 国际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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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著作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将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管辖进行了区别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使我国网络著作侵权案件的管辖规则变得更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然而,通过对"大长今"诉百度一案中管辖争议的分析,可以发现这项旨在提高诉讼效率的管辖规则仍然可以通过诉讼技巧而被规避,进而成为当事人滥诉的基础。

  • 标签: 网络著作权 管辖 大长今 百度
  • 简介:德国联邦众议院为缓解遗产法院压力,将部分由法院来完成的辅助性工作移交公证机构,从而使德法院压力大大得到缓解。2013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部分非讼管辖移交公证人法》。第3条:《联邦公证人条例》第20条第5款:在遗产保全程序中公证人的职权由各州规定。《联邦公证人条例》第21条第3款:公证人有权对基于法律行为而授予的代理出具证明文件。

  • 标签: 公证机构 管辖权 人法 德国 节选 内容
  • 简介:内地和香港协议管辖制度在适用范围、形式要件、限制条件、性质认定和效力等方面存在的立法差异,减损了运用协议管辖制度协调两地管辖冲突的效用。2006年两地有关认可和执行协议管辖的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规定虽对协议管辖制度进行了部分整合,但涉及范围有限。应结合国际趋势和立足两地实际立法,探讨两地协议管辖制度整合的可能性并设计相关的制度。

  • 标签: 协议管辖 管辖权冲突 管辖权协调 香港法律
  • 简介:菲律宾无视中国的反对就南海争端强行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国际仲裁,对国际法的公正性产生重大挑战。无论从中国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保留声明,还是从菲方诉求的实质来看,国际海洋法法庭都是没有管辖的。由于国际法自身特点、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本身的局限性和裁决缺乏执行力等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国际争端具有天然的局限性,南海争端只能由直接当事国通过政治谈判方式和平解决。

  • 标签: 国际法 国际仲裁 国际海洋法法庭 管辖权 历史性权利 南海
  • 简介:  欧盟的民商事管辖规则经历了从《布鲁塞尔公约》到《布鲁塞尔条例》、《布鲁塞尔条例Ⅱ》和《布鲁塞尔条例Ⅱa》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该过程中,欧盟所确立的直接国际管辖制度从一般民商事领域延伸至特殊民商事领域,并以多种连结点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而且,管辖规则在立法形式上实现了由公约向条例的转变,强化了欧盟法的直接效力。

  • 标签: 公约布鲁塞尔 嬗变布鲁塞尔 布鲁塞尔公约
  • 简介:2011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终审法院的请求,就刚果(金)案审理中涉及到的基本法有关条文进行了解释。本次释法涉及到一系列与基本法相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下几个问题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国家豁免行为的主体和行为的性质表明,国家豁免涉及到国家间的关系,是与国家主权相关的国家行为,由主权国家行使和决定;二、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应奉行与国家相一致的国家豁免制度,香港法院既无权决定香港实行何种国家豁免制度,也对以国家为被告的、涉及国家豁免行为的案件无管辖;三、香港原有法律,包括九七年前在香港适用的普通法,如果在香港特区继续适用,应作出"必要的变更、适应、限制和例外",以不与基本法抵触为原则,普通法的任何规定和原则都不得违反基本法的规定。

  • 标签: 国家豁免 国家行为 管辖权 基本法解释
  • 简介:晚近涉外离婚诉讼管辖制度之发展呈一种动态、综合、体系化进程。离婚实体政策自由化的变迁促使管辖体系由紧渐宽。离婚冲突规范与管辖规则交织纠缠,任一方的调整皆离不开另一方之配合。锁住"法院地法"的系属公式,以管辖规则调控案件与法院地联系的"独动"模式较"准据法"主义下的"联动"模式更优。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三大离婚管辖依据在历史演进中变动共存,有限协议管辖的空间不彰。"非方便法院"、"先受理法院"原则等可对离婚管辖规则起协调润滑之效,但后者须以区际(区域)框架下法律制度文化之共通性为前提。离婚判决承认机制为预测和检验管辖规则有效性的最后阀门。我国现行涉外离婚诉讼管辖规则严重滞后于时代发展,无力回应司法实践之需,亟待反思与重构。

  • 标签: 离婚管辖权 离婚实体政策 离婚冲突规范 离婚管辖依据 离婚判决承认机制
  • 简介:欧盟颁布(2008年航空碳排放交易指令》将国际航空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随后,欧盟一直积极筹划将国际海运也纳入到该体系中。但由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性等特点,欧盟此举将可能产生一定的域外效果。然而,无论从国际习惯法,还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角度看,其域外管辖的效力均应受到质疑。中国作为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国和航运大国,也应未雨绸缪,积极从法律、政治、外交等途径寻求应对之策,防范于未然。

  • 标签: 海运碳排放交易体系 海运减排 国际法 管辖权 域外效力
  • 简介:摘要WTO与FTA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冲突是目前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难题之一。本文首先分析了FTA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之间管辖冲突的产生原因。然后,以“美国—墨西哥吞拿鱼案”为例,对管辖冲突进行具体分析。最后提出协调管辖冲突的方式,以实现WTO与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调。

  • 标签: WTO FTA 争端解决 管辖权冲突
  • 简介:首先从诉讼管辖基础理论之角度对民事诉讼管辖和海事诉讼管辖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评述,认为远期运费协议纠纷由海事法院管辖具备理论上的合理性;其次从比较法之角度考察了英国、澳大利亚和美国法中对远期运费协议纠纷是否属于海事请求的认识,提出明确中国海事法院对远期运费协议等航运金融衍生品纠纷的管辖具有现实必要性。

  • 标签: 远期运费协议 海事诉讼管辖 关联性 独立性 海事请求 司法保障
  • 简介:无论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还是“民事诉讼法”,台湾地区当前立法就涉大陆知识产权案件,法院如何确定其管辖,均欠缺明文规定.台湾地区法院多类推适用“民事诉讼法”之管辖规则于涉大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确定管辖.实务中,常用的管辖根据包括:被告住居所地管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请求标的所在地法院管辖以及合意管辖.此种方法对两岸之跨法域特殊性及知识产权属地性特点有欠考量,容易造成两岸间司法诉讼管辖的积极冲突.在个案上,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能尊重当事人将案件交由大陆法院管辖之约定,自我约束管辖行使,是值得肯定的.就两岸知识产权案件确定管辖时,应充分考量诉讼事件与法院地是否存在真实合理的联系,并尊重当事人对程序利益的选择处分权,在方法论上方为妥当合理.

  • 标签: 台湾地区 知识产权 管辖权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