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把我国商标法中将地名商标"具有不同于地名的其他含义"的可注册性例外规定扩展适用到含地名商标中,反而暴露出更多问题。常用的语义要件解释路径把"其他含义"视为独立的构成要件,实质上混淆了两个不同层面的"公众认知"。"第二含义"解释路径主张"其他含义"是获得显著性的特殊表述,却与商标法理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则体系存在一定冲突。解决上述适用困境的关键是探索"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则可以注册"之观点的内在法理,将其科学地融入可注册性要件体系中。应回归立法初衷,根据地理描述性和欺骗性来判断地名商标的可注册性,与此同时结合中文的表达特点和我国的实践经验,用"其他含义"的语义解释辅助进行地理描述性与欺骗性的判断。借鉴符号价值与符号意义理论,可发现"其他含义"可以作为地理描述性静态要素方面的判断依据。"其他含义"还可用于肯定地名的陪义,作为一种正当理由排除因地名导致的品质欺骗。
简介:投资基金又称信托投资基金,是由信托投资机构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社会公众的资金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它以安全有利的有价证券、实业或其他投资为手段,由信托投资机构委托投资专家进行投资管理,获得收益后,由投资者凭受益凭证分享。进行基金投资有如下优点:①投资基金集分散、小额的资金成巨额资金,然后进行集中投资,使小额投资者同样可以享受大额投资者独享的投资机会或好处。②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信托投资机构对于筹集到的资金并不是集中用于某一种证券或产业,而是投资于多项业务。这样,纵使有少数亏损,但就整体而言,因投资组合形成风险分散,仍可享受较大的投资收益。有的基金虽然只作某一种专业性投资,但由于信托投资机构
简介: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发生争议,或当事人一方要求追究医疗责任和赔偿损失,有待双方协商解决或依靠行政程序或通过司法途径方予了结的医患矛盾.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要受理、处理当事人提出的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申请,首先必须认定医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没有'过失行为',认定医者的过失行为有没有造成患者'死亡、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严重不良后果.即一旦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就获得了介入的法律依据,可以依法追究当事者的责任或要求经济赔偿.当事人的诉讼权受鉴定结论的限制,当事人依鉴定结论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