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中国成立后,退踞台湾的蒋介石当局坚持其“反共复国”的基本政策,“反攻大陆”成为其念兹的行动口号和目标。维持一个反共的台湾政权,是美国敌视和遏制新中国政策之重点,符合美国的战略利益。蒋介石当局在美国的军经援助下,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力图在各方面准备条件,图谋在对其有利时机发动对大陆的军事反攻;同时对大陆东南沿海地区不断进行骚扰性进攻和突袭性进攻。这就是在“反共复国”政策下的“待机反攻”和“有限反攻”,而受到美国的支持。到了60年代之初,中国大陆内部、中苏关系和远东国际关系、关国肯尼迪政府对华政策等等都出现了新的情况,蒋介石以为反攻时机来临,遂谋划在1962年夏秋之际对大陆东南沿海地区发动大规模的军事反攻,为此在军事、政治、财经等各方面进行动员和准备,并强烈要求美国给予支持和援助。美国政府盱衡战略全局,“保护台湾不受中共攻击”,但也不支持台湾当局反攻大陆。美蒋双方为此在近两年时间里进行了反复的谈判与交涉,反攻大陆的计划始终遭到美国的拒绝。中国政府适时公开揭露蒋军窜犯大陆的阴谋,动员军民,调集重兵,严阵以待;同时在外交战线实行“以美制台”策略。在内外诸方面因素的制约下,蒋介石策划的一场“军事反攻”终于在中途归于流产。
简介:我国目前对政策性银行还没有制定专门法律,现行行政法规也鲜有对其作出规定,对政策性银行的规定多散见于一些决定、命令、规章等文件之中。立法层次低、体系混乱,制度构建存在缺失,立法明显滞后,制度设计粗糙、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是当前政策性银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为我们完善政策性银行立法提供了宝贵契机,体现在:通过立法进行改革是“十一五”规划有关政策性银行改革的基本精神,规划的整体实施将为立法提供实践平台和检验标准,“十一五”期间进行政策性银行立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因此,我们在“十一五”期间,应将政策性银行立法纳入立法规划,并着力构建科学的政策性银行立法体系,立法应合理贯彻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兼顾规定性与灵活性,兼顾现实性和前瞻性,我们还应“量身定做”,打造科学的政策性银行监管制度。
简介:如何认识和评价中国政策执行模式是当前中国政府和政策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既有的研究提出了若干有代表性的观点,这些观点之间存在着"集中式的政策执行模式"和"分散式的政策执行模式"的分歧。本文通过对"十一五"期间成功关停小火电政策执行过程的考察,揭示了中国政策执行模式的三个典型特征:"层级加压+重点主抓型"体制架构;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过程;"恰当的政策+高层的决心"构成政策执行到底的充分条件。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既有的中国政策执行模式理论提出了修正:如果能够制定出恰当的政策,中国也可以是"诱导型体制";从执行方面看,中国兼有"职责同构"和"职责异构"因素;中国的政策执行模式兼具集中性和分散性,关键是构建政策制定参与机制和政策执行沟通协调机制,以发挥既有模式的优势并有效克服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