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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个结果
  • 简介:2013年,黄龙县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黄龙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和谐平安、文明畅道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主线,以事故预防为重点,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道路管控能力明显增强,辖区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群众满意率连年上升.全年共办理交通事故案件212起,已结案207起,无一起复议、缠诉、跨县上访案件,已连续五年未发生一起上访缠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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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基础理论是民事诉讼理论分层中处于上位的三个层次。以处于第一层的诉讼目的和诉权理论以及处于第二层的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为指引,以处于第三层的诉讼标的和既判力理论为中心,重新审视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类型(第四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民事连带责任的共同诉讼标的并不同一,且不存在既判力扩张,故并非固有或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只有坚持连带责任的普通共同诉讼定位,将必要共同诉讼限定在诉讼标的同一和既判力扩张的情形,并扩展"诉讼标的同一种类"的范畴,才能贯彻诉讼目的,保障当事人诉权,落实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并使当事人真正实现其民事权利。以民事诉讼基础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对我国民事诉讼的立法、司法和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同样是民事诉讼法学"法理化"的必经之路。否则,停留在注释和实证分析的民事诉讼法学终将枯竭其思想体系而退化为单纯的知识体系。

  • 标签: 理论分层 规范研究 法教义学 连带责任 诉讼标的 普通共同诉讼
  • 简介:普通法是英美法制当中一个独特的概念,也是当代各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重要的历史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交往的加深,普通法研究显示出其重要价值.然而,普通法研究在我国却长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已有的研究却存在忽视其历史文化背景的重大缺撼.对此,本文主要从普通法的含义、历史地位及其两个重要历史形成基础方面探讨了这些问题.

  • 标签: 英国普通法 历史基础 英国法 英美法 普通法系 国家
  • 简介:网吧在其营业场所内经营影视点播业务,版权人与网吧双方的利益在网吧影视产业中得到了平衡。但伴随网吧影视点播业务的广泛开展,这种利益平衡被盗版影视和商业维权所破坏,网吧影视产业的发展陷入困境。现实需求呼吁司法裁判突破立法稳定与保守的局限性,充分发挥利益平衡机制作用,通过司法裁判对版权人与网吧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有效分配而使得双方所追求的利益相应地得到实现。在网吧经营业务与版权人利益保护这两种法律利益出现冲突时,应由法官按照法律目的和法律精神的要求,依据法律论证程序,进行价值取舍,做出合理选择,正确界定网吧合理注意义务和适度保护版权人正当利益。

  • 标签: 网吧影视 利益平衡 商业维权
  • 简介:刑法具有认定商业秘密的独立标准。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视角展开,从而否认商业秘密财产权的性质。刑法中的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新颖性、有形载体、实际的价值以及从任何渠道无法公开获得的特征。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明不能采用"接触+相似"的证明标准,而应当采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 标签: 商业秘密 司法认定 证明标准
  • 简介:在人工智能推动下的司法改革当中,让机器通过深度学习以认知个案,是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与薄弱之处。当前,地方法院的实践尚未形成有效的知识积累方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是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以及裁判规则的类型化与要素化。要件事实型民事裁判论与司法人工智能的生成规律具有内生契合性,可作为神经网络深度学习、分词设置、知识图谱设计的基础与前端理论。具体应用路径是依要件事实论不断进行层级解构,将案件认事用法解构为不同层级要素,并由法律专家分层级、分阶段标注,从而形成以要素标注的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以供机器学习。要件事实论之于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具有独立性,人工智能难以代替法官。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与民事诉讼制度具有相互促进关系,两者的深度融合将开拓中国民事诉讼的崭新发展阶段。

  • 标签: 要件事实论 人工智能 民事司法 法律知识图谱 要件解构
  • 简介:《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均为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制度,在适用要件和法律效果上都存在着重叠的可能性,如何梳理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较为关注的问题。本文认为,预期不履行的法律救济有“渐进性”和“径直性”两大模式,二者的适用范围主要根据预期不履行的确定性程度来区分。《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对应于前者,预期违约对应于后者,故二者在功能和适用范围上应有明确区分。在现行《合同法》框架下,应将预期违约的适用范围限定于严格意义上的期前拒绝履行,同时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进行适度扩张,以使其适用于所有不履行可能性较高但尚不确定的情形。此外,针对我国司法实践及学界中争议较多的、债权人根据《合同法》第69条解除合同后如何请求损害赔偿的问题,本文认为,期前解除权和期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法理基础及成立范围上并不相同,二者在逻辑上属于两个问题,故在不安抗辩权框架下仅规定中止履行权和期前解除权即已足够,既无须将第69条与预期违约规则衔接,亦无须将其解释为新的预期违约规则;而有关适用第69条时的期前损害赔偿问题,则应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而非第108条来处理。

  • 标签: 预期不履行 法律救济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 简介:传统民法权利体系虽对环境权进行了部分吸纳,但二者却并不完全兼容,实质上更多地对环境权表现出排斥的情况,故将环境权在民法典中进行明确显得尤为必要。正确厘清民法上环境权是解决环境权融入民法典的关键,鉴于请求权在民法权利体系中居于枢纽的地位,应紧密结合环境权中的私法要素,以环境权作为民法上请求权的基础权利,对环境权请求权体系,即在民法典中明确环境权的内容、环境权作为基础权利的请求权内容、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恢复原状、环境修复请求权等方面进行合理构建,力求让环境权合乎逻辑、恰如其分地融入到民法典中。

  • 标签: 民法典 民法权利 基础权利 环境权 请求权
  • 简介:对s市M区统计数据的实证分析表明,城市涉嫌犯罪的少数民族人员以无任何前科记录的初中文化水平以下的外来男性农民和无业人员为主;实施的犯罪行为比较轻,相对集中于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几个罪名;共同犯罪的规模较小,共同犯罪人之间的联系比较松散,作案手段多元化、相对平和,重特大案件罕见;适用刑罚比较轻缓,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为主。城市少数民族人员犯罪并不是严重的社会现象,其数量和严重程度远远低于汉族人犯罪。因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犯罪问题不应当特殊化,应当在人口流动和城镇化的背景下,理性客观地对待少数民族人员犯罪问题,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采取措施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快融入大城市。

  • 标签: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犯罪 实证研究
  • 简介:以发展动能转换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乃题中应有之义。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其基本内涵是处理好竞争政策与主要表现为各种产业政策的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前者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以最大化自由公平竞争环境来优化资源配置;后者作为政府规制经济的重要手段,本身带有弥补市场缺陷和干扰破坏市场竞争的双重属性。随着竞争政策地位上升为基础性地位,产业政策将在挑战中得以优化升级。新时代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意义重大,它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新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依归,是完善宏观调控优化产业政策的基本路径。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需要三条法律路径予以保障:一是释宪,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尽快启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后两者可以有机结合协力推进。

  • 标签: 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 市场决定论 完善宏观调控(产业政策)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反垄断法修订
  • 简介: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已呈现出社会危害加重和人身危险性增加的总趋势。其具体表现是:就犯罪人方面而言,集中表现为犯罪低龄化继续发展、具有多次犯罪经历者明显增多、发案前多处于闲散状态以及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就犯罪行为方面而言,主要表现为结伙犯罪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犯罪手段的暴力化倾向进一步加强、暴力犯罪成为最主要的犯罪类型以及犯罪认知度提高和作案的预谋性增强。上述趋势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社会观念、实践对策和理论研究均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实证调查 新趋势与问题
  • 简介:文章通过分析澳门终审法院的三个行政裁判案例后认为,公、私法二元区分依旧是澳门行政法构建的理论基础。法位阶原则连同法律优先、法律保留原则,与公、私法二元区分没有实质的关联,即这些原则不是建立在公、私法二元论的基础之上。在宪制性法律的层面上,如果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视为公法,在某种层面上则可能带来与私法同等的法律地位的倾向。行政法的基础,即公私法二元区分,与宪制性法律所确立的法位阶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存在张力。

  • 标签: 公私法 二元论 澳门行政法 理论基础
  • 简介:本文认为应当重建公司法人治理基础,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基础上的有效统一,由部分所有者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层面而成为经营者,这种所有者对经营者的内部监督、较易实现。

  • 标签: 公司 所有权 经营权 产权 法人治理结构
  • 简介:关于人格权能否在民法典中独立设编的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论。在立法机关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室内稿)》之后,反对方提出了四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理由,即人格权是民法不确定概念,只能在民法中碎片化表达;人格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类型不同,不是独立的民事权利;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应当由民法总则特别是《宪法》规定;民法分则设置人格权编就破坏了民法的结构、逻辑和民事制度体系。这四个理由不足以动摇民法人格权编草案的理论基础,民法人格权编草案符合民法典逻辑体系的圆满性和自洽性,能够成为民法典大厦中的一个坚实可靠的组成部分。

  • 标签: 人格权编 确定的法律概念 人格利益 民事权利类型 逻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