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甲:看到报纸消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各省、市陆续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保险”这个事业对我们比较生疏,你能介绍一下什么是保险,它有什么好处吗?

  • 标签: 保险业务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国务院
  • 简介:执勤业务六科民警们在过道里煮起了边检传统自制火锅。大家自己动手,洗食材,炒底料,一股股温專的暖流迎面而来,一群除夕坚守的人同甘共苦,大家的热情溶成了火辣辣的汤底。由于勤务原因,大家只能分批进行,匆匆吃完几口,整理好仪容,又列队上勤,把年夜饭吃成了欢乐的“流水”。

  • 标签: 流水 执勤 现场 年夜饭 民警
  • 简介:2002年6月的一天,长沙市的一位姓张的大娘在工业街一个偏僻的地段遇到一个歹徒,说:“孩子,别急着要钱。你身上这么脏,看得大妈心里疼,你家里没人管你吗?”歹徒没做声,张大娘接着说:“孩子,他们不管你,大妈管你。你先跟大妈回家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再理个发。”歹徒仍不做声,但眼

  • 标签: 语言学 说话艺术 说服方法 口才
  • 简介:历史上没有乾隆皇帝,便没有满汉全。当然,历史上没有清太祖努尔哈赤,也就没有乾隆皇帝。想当初,努尔哈赤进入了辽东(今辽宁一带)后,满、汉两族多有磨擦和冲突。努尔哈赤针对此状.下了一道旨谕:……上谕曾著满汉人等合居一处,同住同食同耕……若满洲人欺索汉人故违此谕,则汉人可扭而告之于执法之官;而汉人亦不准因降此谕任意诬狂满洲,因尔等同为一帝之民故耳。”目的是让满、汉两族和睦相处.生活共

  • 标签: 等同 满汉全席 辽宁 目的 执法 冲突
  • 简介:听君一话·曹钦白北省竹山县地税局麻家渡镇税务所所长张世超是位中年人,曾经当过语文教师。今年5月下旬,我们到这个镇的罗家坡村采访,他跑前跑后地找人,给人印象他与村干部和老乡都很熟,说话办事老练、稳重。中午,他请我们和陪同的县局办公室郭主任吃饭,席间,...

  • 标签: 纳税人 语文教师 所长 平等意识 公仆意识 与村干部
  • 简介:在股权确认纠纷的事务当中,当事人常常面临选择被告、管辖法院的现实问题,而且在实践中此类纠纷有时难以选择相应的案由,给当事人造成了困扰,本文主要研究的就是在股权确认纠纷中的被告、管辖法院选择问题。

  • 标签: 股权确认 被告 管辖 案由
  • 简介:<正>证据价值也称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意义。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由此可见,证据价值的有无及其大小取决于两因素:其一,证据本身必须是真实的,具有客观性;其二,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的联系,具有关联性。只有具备以上两个条件,证据才具有证明力和实质的诉讼意义。证据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任何一种证据的价值有无和大小,因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而

  • 标签: 被告人供述 证据价值 刑事诉讼法 补强证据 证据能力 共同被告
  • 简介:公诉人面对被告人的翻供,公诉人应及时审查核实可能翻供事实的证据是否充足,对于被告人在此阶段的翻供

  • 标签: 原因对策 翻供原因 被告人翻供
  • 简介:案例2016年12月12日,许某入职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叉车司机工作,双方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生产一线员工执行岗位计件工资制……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1月6日,许某因买房需要,向公司提出出具一张月收入5000元的证明,公司考虑到'举手之劳'就能帮助到员工,即满足了他的要求。2月6日,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

  • 标签: 收入证明 劳动报酬
  • 简介:刘甲与张三、李四系某县城待业青年。3人均好逸恶劳,整日结伙四处流荡。去年12月的1天,3人用完了身上所带的钱,无法继续“潇洒”.遂合谋抢劫出租二轮摩托车找点钱花,于是3人分头准备了匕首、手电筒及布带等作案工具。当晚8时许,张三、李四按照分工先行到县城外公路边的一加油站附近等候。刘甲遂从县城骗租一辆出租两轮摩托车.谎称有急事到某镇。路经加油站附近时.张三、李四站在公路中急呼停车,刘甲称二人系其朋友,也叫摩托车驾驶员停车。摩托车驾驶员因从事出租业务已久。有一定的社会经验。

  • 标签: 犯罪未遂 人的行为 被告 摩托车 待业青年 “潇洒”
  • 简介:2013年11月份以来,广东电白县钟某等四人在广州市郊某镇租房并添置相关设备,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四下拨打电话并冒充接听者的亲友、同事或者领导,虚构各种借口骗钱,先后骗得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居民王某、平果县居民韦某等12名被害人通过银行转账的人民币84800元。

  • 标签: 诈骗手法 被告 电信 电白县 打电话 百色市
  • 简介:案情:1993年4月,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经大田县卫生局呈报,向三明市卫生局申请开办"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门诊部。"同年4月13日领取了三明市卫生局核准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门诊部隶属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1994年3月8日,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将该门诊部发包给原告吴某(中等学校医士专业毕业)经营,并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一年六个月;该校提供周转金和医疗器械给原告;承包期间原告吴某拥有分配自主权、人事管理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签订后,原告吴某利用该

  • 标签: 大田县 卫生局 进修学校 门诊部 三明市 医疗机构
  • 简介:一天上午,被告人王某在村里路边摊点上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此时,正值镇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某及稽查员程某、汪某骑摩托车到此地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被告人王某销售的系未经卫生检疫的猪肉,即决定扣押。被告人王某拒不配合,与程某发生了暴力冲突,并用肉钩钩破程某的衣服、钩伤其大腿,后又用刀刺破汪某的摩托车轮胎。由于被告人王某的阻挠,稽查工作被迫中断。

  • 标签: 被告人 妨害公务罪 暴力冲突 扣押 决定 构成
  • 简介:原告俞某于2000年9月18日购买一部摩托罗拉V8088手机,同年10月,手机不慎掉入厕所。俞某即到被告某维修中心检修。被告经初步检查,即告知俞某手机已进水腐蚀,不能维修,只能更换主板,经双方口头协议约定以2000元价格达成更换手机主板的协议。2001年4月,俞某使用手机时发现按键失灵,即到维修中心检修,方知其更换的手机主板为旧板。为此,原告、被告经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庭审中,原告主张双方约定为更换新板,被告以旧充新,系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被告认为双方约定为更换修复板,不是新板,同时举证其手机新板成都内部报价为2200元,故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标签: 司法认知 举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被告人 2000年9月 2001年4月
  • 简介:徐州市丰县刘王楼乡村民张保永损坏邻家的果树,被县公安局以破坏生产罪予以处罚。张保永不服并提出上诉。泉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在不能证明张保永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限制其人身自由,是一种规避法律滥用侦查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

  • 标签: 公安局成 成被告 滥用职权公安局
  • 简介: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的应诉行为究竟是对诉讼权利的行使,还是对诉讼义务的履行,乃是一个颇有争议而未有定论的问题。在此问题上,由于现行立法的含糊和诉讼理论的混沌,致使诉讼实践中形成了难以自愈的种种病症。为此,显有必要从诉讼理论上对被告的应诉行为作出科学、合理的定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现行立法中的相关制度,以便借此正确地指导诉讼实践。本文认为: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行为乃其庭审前应诉行为之基核,被告进行言词答辩的行为乃其庭审中应诉行为之主干,前者属其应尽的诉讼义务,后者为其享有的诉讼权利。

  • 标签: 民事被告 应诉行为 定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