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0年11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陕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续修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省地方志办公室也下发了贯彻《通知》的通知,并于2001年元月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年度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部署。会后,全省各地市都积极展开了续修志的动员、部署及启动工作。目前,宝鸡、成阳两市更率先以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续修志通知,并围绕续修志工作明确了稳定机构、保证经费、搞好协调、加强领导等一系列要求及规定。两市通知的颁布,必将对贯彻省政府办公厅131号文件精神和推动当地续修志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希望其他地市也能尽快行动起来,以切实的安排部署推动续修志工作深入发展。
简介:2005年8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发出《关于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共同努力,第一轮地方志编纂任务已基本完成。为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重要意义编纂地方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事业。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地方志工作,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辛勤劳动,全省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市、县两级75部地方志编纂和出版任务已全面完成,建省300多年来第一部《江苏省志》和省辖市区志编纂工作基本结束,并编纂出版了一批乡镇志、村志和专业志,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志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和“一届志书完成之日就是新一届志书开修之时”的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开展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这对于全面反映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教化风气的积极作用,推进文化大省建设,为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各...
简介:去年年底,在全省首届省、市、县三级新编志书编纂任务完成之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续修地方志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1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继续认真开展地方志续修工作,以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在21世纪健康、顺利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47号)中“地方志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12年规划(1999-2010)的安排,市政府决定从2001年起全面启动续修地方志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自省政府办公厅[2000]131号文件《关于开展续修地方志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绝大多数地市都能够积极贯彻文件精神,就续修志工作进行了部署。截至目前,全省十个地市中,已先后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渭南、西安六市以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续修志通知,对续志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经费、机构、人员及续志的任务、范围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正式启动了续修志工作,有的还确定了试点单位。有些地市虽然政府还没有发文,但方志办已做了许多工作,行文指日可待。今年是21世纪的第一年,也是我省续修志工作的开局年,目前启动工作形势很好,但发展不够平衡,值得引起重视。希望尚未启动续修志工作的地市能够抓紧时间,积极协调,努力工作,在今年内务必正式启动续修志工作,以切实的安排部署推动方志事业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