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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政规划是给付行政下政府完成行政任务的重要手段之一,广泛的裁量权是其显著标志之一。以行政规划中的规划裁量为研究对象,从规划裁量的定义出发,通过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裁量进行比较,发掘规划裁量独具一格的特色及其成因,并最终确定其在传统裁量理论中的位置十分必要。

  • 标签: 规划裁量 行政裁量 利益衡量
  • 简介:对于因饮酒或者吸毒而使自己陷入心神丧失或者心神耗弱状态者,“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用以追究其完全刑事责任的法理。如何符合“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是其最大难点。对此,存在三种思路:一是以原因行为作为实行行为的“构成要件模式”;二是以结果行为作为实行行为的“责任模式”;三是将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概括地作为“一系列的行为”而整体认定为实行行为的模式。其中,“构成要件模式”是以责任能力没有问题的原因行为作为处罚对象行为,但同时要求,必须是以结果行为为介,作为结果之引起,原因行为的危险被现实化。

  • 标签: 原因自由行为 心神丧失状态 心神耗弱状态 构成要件模式 责任模式
  • 简介:在世界全球化永不停歇的步伐中,人类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开始变得越来越多并且逐渐超出了国际界限,人权的保护也因而越来越需要国际援助。'保护的责任'理论虽然对人道主义干涉进行了框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道主义干涉对国际社会造成的紧张氛围,但这一理论仍不成熟,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拓展。'保护的责任'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相悖之处,不仅是该理论一直以来饱受争议的根源所在,也是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担忧所在。因此,国际社会在履行保护责任时,一定要以和平与安全问题为先,尽可能多地使用柔性方式,而不是进行武力干预。本文从'保护的责任'的基本理论入手,论及其具体适用标准以及当下我国应采取的态度和对策,探析了'保护的责任'的内涵与外延。

  • 标签: 保护的责任 不干涉内政原则 主权 人权 人道主义干涉
  • 简介:法治防范是相对人治防范而言的。生存安全是人类的本能属性之一。换句话说,是与生俱来的属性,从自然人、社会人、单位人、法人、国家人都皆如此。既如此,从古到今,从外到中,一般的防范意识,一般的防范方法,可以说都是不教自知、自明、自为的。从分类学角度而言,可以将防范分为若干种类型,其中有人治与法治相互对应的类型。所谓人治防范类型,主要就是基于本能性的防范类型,一般都是个性化特征明显的。

  • 标签: 防范方法 生存安全 个性化特征 道术 违法犯罪 全国性法律
  • 简介:房屋期货买卖是相对房屋现货买卖而言。现货买卖民口买受人与出卖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货钱交割结清。而期货买卖则是一种远期的买卖合同,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到标的物交付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买受人可以将合同转让于他人。因此,期货买卖成立之后,到交割之前,实物并没有交付。所谓房屋期货买卖,是指出卖人以尚未建成或正在建造中的房屋作为标的物,与买受人达成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买受人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房款的一种财产流转方式,它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房屋定期交付。买卖合同成立时,买

  • 标签: 期货买卖 买卖合同 买受人 民法通则 约定期限 房屋买卖
  • 简介:"非法典化"是指法典化所追求的确定、完整、和谐一致等目标的不能实现,法典总会被突破的一种趋势.在对"非法典化"的历史思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评述了"非法典化"的特别立法、司法解释、法官造法等五个方面的现实状态."非法典化"的根源包括法哲学根源、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法典的固有弱点以及公权利介入的增强等.

  • 标签: 法典化 非法典化 瓦解 原因
  • 简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诸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立法工作任重而道远。法律的制定需要执行,需要人们遵守。法律的价值之一在于它对人们行为的引导作用,即告诉人们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违反法律的后果。而立法对司法的引导作用就更为重要。因为司法行为的主体是训练有素的司法人员,他们对法律的感知、理解更为深刻,同时也最容易发现法律的漏洞,规避法律,上下其手,可能造成不良的后果也不容低估。因此,反思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从立法层面研究法律的制定对司法的引导作用,使立法更贴近司法实际,对司法更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对推动立法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立法工作 司法人员 引导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规避法律 市场经济
  • 简介:侵权损害赔偿是民法学中的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并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时,受害人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加害人员有赔偿的义务。这就叫做因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它是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发生的一种债的关系。承担这一侵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原则,民法学上也叫归责原则。自罗马法以来,各国立法多觌定“过错责任原则”为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

  • 标签: 公平责任原则 侵权损害赔偿 过错责任原则 民事责任 法律制度 财产损失
  • 简介:合同附随义务的诞生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是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扩张的结果。《合同法》不仅保护合同本身,更注重对合同关系发展的整个过程的调整,对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出了更为周全细致的要求,在辅助给付利益实现之际又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提供了保障,以实现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 标签: 合同附随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责任
  • 简介:<正>从法哲学认识的角度来看,存在着一个对权利现象的认识以及把这一认识成果借助一定的条件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问题。这个权利的确认过程十分复杂,各种因素交互作用,呈现出扑朔迷离的状态。然而,科学地揭示权利确认过程的特点及其一般规律,对这一过程进行法哲学的透视,这对于在现代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时代条件下,深刻认识权利现象的价值属性,促进从应有权利向现有权利的转化,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 标签: 应有权利 立法者 法定权利 法律根据 权利要求 确认
  • 简介:在侦查资源稀缺、犯罪形势日益严重以及保障人权呼声不断高涨的今天,要求侦查活动利用和科学地配置有限的侦查资源,最大程度地实现侦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既是侦查效益的品性,又是侦查效益价值的本质追求.因此从价值层面对侦查效益进行分析,以解决侦查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效益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 标签: 侦查效益 价值 公正
  • 简介:……判决的艺术必然是修辞,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是法律形式主义学派的一个缺点。——波斯纳法律的言语行为,如法官判决,……起着重要的作用,这里打开了一个有意思的多学科工作领域,但在此地尚少有耕耘。——弗里特约夫·哈夫特

  • 标签: 修辞手段 判决文书 合法性 正当性 判决书 法官
  • 简介:<正>本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全球性环境污染的日趋恶化、严重,环境权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问题。广义的环境权包括国家环境权、法人环境权和公民环境权。本文拟从下述几个方面着重就公民环境权进行论述。一、公民环境权的由来

  • 标签: 公民环境权 法人环境权 国家环境权 法律 宪法 权利义务
  •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有新型财产的产生,传统的财产概念把财产看成是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的总括性权利,既没有准确反映财产的内涵,也不能囊括现代社会的新型财产,新型财产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有必要树立一个既能反映财产的本质,又能适应新型财产不断出现的新财产概念。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的财产概念进行比较,找到财产的本质内涵,提出了新的财产概念。

  • 标签: 财产 财产权 新财产
  • 简介:本文主要从朵云轩一案引出对假冒行为性质的探讨,针对理论界对假冒行为的两种定性:侵犯署名权或侵犯姓名权,以及结合形象权理论,通过从学理上,救济措施,各国立法情况等方面分析,指出假冒行为是侵犯形象权的一种表现,同时它又侵犯权利人的姓名权,构成法理理论上所称的法条竞合,应该由当事人选择诉讼请求起诉。

  • 标签: 形象权 侵犯 假冒 姓名权 救济措施 行为性质
  •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治安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对社会治安问题的认识也存在着误区.因此,作者提出了社会治安控制,并强调治安控制处分的法制化.

  • 标签: 治安控制 越轨行为 保安处分
  •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国际上唯一的“地球宪法”,其生效实施使约1/3面积的世界海洋依法划归沿海国专属或者管辖,在海洋的利用和管理上赋予沿海国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沿海国在行使这种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时候,可以依法行使紧追权、登临权,还可以采取检查、扣押、扣留、逮捕的措施,这些权力和措施非常类似于平常所说的警察权。在海洋上,这些权力和措施属于什么性质,应由哪些主体来行使,中国的现状如何,国际上的发展趋势如何,这些都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从警察的概念入手,提出实质意义上的警察和形式意义上的警察(实证法上的警察)的分类,探讨警察权与海洋警察权的涵义,并分述每一种海洋警察的职责、任务以及各机关之间的关系。

  • 标签: 警察 海洋警察 海洋警察权 主权 救助
  • 简介: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合同与各种市场主体乃至寻常百姓的接触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密切。而违约责任约定则是一份合同的核心所在,一份完备的合同离不开具体、有效的违约责任条款。笔者拟从违约责任的要件、责任承担方式、几种违约方式的适用、损失赔偿范围等几个方面封《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追行分析,最后就如何在合同中合法、有效地约定违约责任提出一些建议,以最大限度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合同 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死刑罪名达70个之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正确地评价死刑功能,把少杀、慎杀政策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去,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首先是要吃透死刑立法精神,严格掌握死刑的标准,做到慎杀,防止错杀;其次要坚持死缓制度,划清适用死刑与适用死缓的界限,把可杀可不杀的犯罪分子判处死缓,做到少杀,防止滥杀。

  • 标签: 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标准 慎杀 少杀